招标
铜梁疾控采购1台游离二氧化硅自动前处理工作站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鹿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铜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委托对铜梁疾控采购1台游离二氧化硅自动前处理工作站(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7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7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30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30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投标文件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并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致。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各种应纳的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期为5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按“三包”规定质保。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违约责任:
(一)送货完成后,采购人有权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测,若检测结果达不到竞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三)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八)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6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鹿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利
联系电话:
1662337002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铜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田老师
联系电话:
18725934691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7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7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需求描述: 铜梁疾控采购1台游离二氧化硅自动前处理工作站 | ¥270,000.00 | 1(台) | ¥27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30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30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投标文件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并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致。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各种应纳的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期为5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按“三包”规定质保。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违约责任:
(一)送货完成后,采购人有权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测,若检测结果达不到竞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三)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八)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6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鹿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利
联系电话:
1662337002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铜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田老师
联系电话:
1872593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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