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村茶叶精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村茶叶精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6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2690
项目名称:察隅县上察隅镇米古村茶叶精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25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625800.00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小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09月19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6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6时00分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各投标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演示视频。
6.投标人若选择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7.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