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乡市月山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铁华0731-5679208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湘乡市月山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乡市惟楚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乡市月山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月山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XY2023-4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元)
/ 湘乡市月山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780000

1.7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湘乡市月山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1.2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现场查验)及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附件2),且胶装成册的复印件贰份密封签署完整。并请于2023年12月14日起至 2023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上传资格审查电子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清晰可辨,资格审查电子文件与现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必须一致。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同时上传资格审查文件。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0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递交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
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乡市惟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乡市东山街道人民路东山投资公司综合服务楼01栋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3732148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陈铁华
电    话:0731-56792082    
行政监督部门:湘乡市财政局
地     址:湘乡市务门前  
电     话:0731-56778282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未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如是,填写是;如否,填写否):
    (一)我方是否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且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是否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来参与投标)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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