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项目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工程(标段II)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项目的批复》(吉市发改交能字〔2018〕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工程(标段II)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以下简称遂川巾石风电场)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东南部山脊,场址位于吉安遂川县和赣州市南康区交界区域,场址北至遂川县泉江镇,南至遂川县与南康区交界区域,西至遂川县城东南面山脊,东至G45“大广高速”。总体规划场址主要设计遂川县巾石乡、泉江镇、珠田乡及枚江镇。场址西侧距离西面遂川县城区直线距离约5km。
规划场址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6°8′54″~26°21′52″、东经114°26′22″~114°40′37″之间,海拔高度在450m~1042m之间。规划场区范围约为65km2.风电场工程建设拟占地总面积约70.4855hm2。工程占地以竹林、林地、草地为主。
2.2工程规模
遂川巾石风电场工程总规划装机容量148.6MW,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22台风力发电机组。二期装机容量48.6MW,拟安装12台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采用一回220kV外送线路送出。
2.3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暂定2023年3月31日前,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工期:约6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标段实施项目包括巾石智慧风电场工程4回集电线路、进站道路、升压站土建施工及安装、电气调试以及水土保持、绿化、夏造风电场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等内容。
(1)升压站侧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引下到升压站内35kV配电室内对应的风机组开关柜的高压电缆的敷设安装;
(2)4MW风机侧负责35kV集电线路至箱变高压侧的电缆的敷设安装和终端头的制作和安装工作;
(3)5MW风机侧负责35kV集电线路至风机塔筒内环网柜出口的电缆的敷设安装和终端头的制作和安装工作;
(4)箱变、环网柜的交流耐压试验,箱变单体调试及油化验;
(5)35kV集电线路工程
①电缆敷设工程
含电缆的敷设施工、电缆沟的开挖;安装、试验;电缆终端头及中间接头的采购、制作、试验、挂牌;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封堵、防火涂料的施工等(电缆由招标方采购,电缆卸货、保管、场内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②光缆工程
根据业主提供的光缆设计图纸施工,光缆测试及熔接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缆采购、敷设、熔接、单盘及全程测试、调试等与本工程通信相关的所有工作。
③架空线路工程
35kV集电线路及风电场通信的材料、设备采购(含通信光缆及光缆接头盒、光缆金具及附件和35kV电缆中间接头、电缆接头井、终端头及其附件以及通信设备及避雷器、隔离开关等采购)及线路架设施工(含基础、导地线及其金具、接地等采购与安装),风电场(包括风机间、开关站与风机间)架设通信光缆工程;
说明:本工程除35kV高压电缆由招标方供货外,其它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塔材、地脚螺栓、上塔隔离开关、避雷器、电缆终端、电缆中间接头、电缆分接箱、导地线、光缆及其金具附件等本工程招标文件未详细列出的材料量、临时征地、青苗补偿)均由投标方采购。
35kV杆塔及配电装置安装工程,35kV杆塔及配电装置采购,设备及材料卸货、保管、场内运输等。
④材料运输
根据本工程所需材料,综合考虑现场地形情况,对本工程所用材料实施各种方式的场地运输;以及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保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提供设备、材料物资到达现场的卸车接收、零星物资到站的提货、物资倒运及代保管,物资开箱验收、物资保养维护、物资发放及回收、出入库及帐务管理、不合格物资的退库及返厂、剩余物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工地移交,以及设备的装、运、卸等全部工作。
(3)升压站工程
①进站道路施工
含本标段升压站进站道路,包括场地清理、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基层和路面施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涵洞及其附属结构物的施工等
②升压站土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场地平整及地基处理;
b 升压站内设备基础及构架;
c 站内建、构筑物工程;
d 室外工程(含围墙、大门、绿化、站区道路及硬化、给排水、消防、电缆沟等);
e 站外工程(进站道路利用现有土路改造,运维道路,水源取水(采用深井取水,利用深井泵抽水输送至各用水点,含水工找水源、管道及电缆敷设);
③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安装
a 站内所有设备安装(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系统、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控制保护系统等)。
b 其他设备安装(站内消防、水工设备及管路、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等)。
c 站内电缆、光缆安装(含电缆桥架、支架,防火封堵,电缆中间(终端)头制作安装,光缆接续等)。
d 全站接地。
e 负责站内各分系统调试及整套系统调试(含特殊试验),配合其他单位的调试。
④夏造风电场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220kV GIS间隔、计算机监控系统、保护设备、远动设备、通信设备、交直流电源、通信电源等系统的设备。
a 扩建工程户外电气一次设备安装、调试;
b 扩建部分电力电缆敷设工程全套安装、调试;
c 扩建部分的系统通信、保护、调度自动化工程全套安装、调试
d 设备防雷接地、明敷接地装置、接地网材料采购及连接测试;
e 电缆桥架、电缆沟支架的采购、安装;
f 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变电站安装材料的安装、调试;
g 负责安装的电气设备卸货、保管;参加本工程各条款规定的检查、验收;
h 完成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和升压站站内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的电气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i 负责安防设备的安装,配合完成安防工程调试;
j 电缆防火封堵;
k 低压电缆及二次控制电缆的敷设、接线及封堵;
l 所有乙供设备、材料必须上报监理、发包人方审核认可后才能采购。
(4)10kV施工专用电源引接工程
(5)甲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到场的引路、卸车、保管及二次搬运工作。
(6)参加本协议各条款规定的检查、验收及出厂试验、验收。
(7)投标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的水土保持工作以及绿化工作。
(8)项目征租地。
①投标人自行解决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问题。
②项目塔基、电缆埋设路径内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迁坟补偿费等)由投标人承担。(不含塔基所需的永久征地费用)
③线路走廊清理及一次性补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④投标人生产、施工、生活临时设施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经济林补偿费、线杆迁移费、植被恢复费、迁坟补偿费、协调工作费、税费等)由投标人承担。工程竣工时投标人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村间影响设备运输的10kV及以下线路,通讯线路,道路两侧树杈,水井、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协调等)的清理及迁移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9)其他施工范围:本标段相关的工作配合;本标段范围内施工租地补偿、施工协调、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道路及平台附属设施、临建以及本标段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设施等。
a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业主和发包人征地或租地范围所造成的征地、租地、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有承包人承担。
b承包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c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2、本标段与各标段划分界限说明
(1)本标段与I标段划分界限:
本标段与I标段土建界限:本标段与I标段重合路段,本标段完成集电线路电缆敷设的开挖和回填、穿路电缆埋管敷设等工作,集电线路敷设电缆上的排水沟由I标段完成。集电线路施工完成后方可进行相对应部位的道路排水沟施工。
(2)本标段与吊装工程标段划分界限:
本标段与吊装工程标段安装界限:①箱变置于风机平台时,本标段与吊装工程标段接口以箱变为界限,箱变安装及箱变低压端子侧接线属于吊装工程标段,箱变高压端子侧接线属于本标段。②箱变置于风机主机内时,本标段与吊装工程标段接口以环网柜为界限,环网柜出口侧电缆敷设及接线属于本标段,环网柜和箱变安装属于吊装工程标段,箱变至环网柜的电缆敷设、接线及试验属于吊装工程标段。
(3)本标段与送出线路分界限:
以220kV出线架构外侧绝缘子为界(含引下线)为界,220kV出线架构外侧绝缘子为界(含引下线)以内由本标段施工,本风电场接入夏造风电场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以外由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本合同文件、设备供货合同及有关技术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满足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达标投产(参考《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NB/T 31022-2012))验收,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
资质要求:
(1)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设施承装、承试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1)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日止,下同)必须具有 2个及以上山地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业绩及经验(包含至少一个220kV及以上规模升压站);
(2)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日止,下同)必须具有3个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变电站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财务要求:
(1)2019-2021年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投标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招标项目的能力。
(2)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k)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l)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m)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n)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o)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p)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k)~(p)仅适用于施工类项目。
(8)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进赣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企业服务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和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业绩,年龄不超过60岁。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员等)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不少于3人,应分别并具有土建、电气、输变电线路专业管理经验。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2 月3 日9时00分到2023年2月10日17时00分。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电子信箱176496594@qq.com)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9168299928。
4.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参选人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原件描件;
(3)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
1、以上报名材料以一份PDF.格式文档递交至邮箱,文档命名为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2、报名资料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招标标段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支付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5潜在的投标人收到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即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发至邮箱,同时邮寄纸质招标文件。
4.6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298号万豪城3#楼1001、1004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www.jxdongpu.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方式:0791-838787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298号万豪城3#楼1001、1004室
邮编:330000
项目负责人:黄女士
联系人:19168299928
固定电话:0791-8659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