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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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 期:2023年7月
提 示
各供应商:
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以证明其身份,否则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的)。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涉及的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采购,详见采购品目清单。
4.采购需求:本项目每一个品类将选择1-3家供应商,负责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涉及的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各类物资的采购。
5.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采购管理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参与竞价的货物,且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
2.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结合上述内容作出相应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209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明,取消其竞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建水县泽园路28号);
注: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六、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建水县泽园路2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为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如发现与磋商须知内容有矛盾的,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一)供应商须知
1.采购说明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人。
2.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
2.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采购预算
本项目系遴选长期供货商,无固定预算。
5.费用承担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被责令停业的;
6.3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
6.4财产被接收或取消竞标资格的;
6.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
7.保密
参与采购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竞标纪律
8.1凡参加此次竞标的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一旦提交响应文件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或补充响应文件内容。
8.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负全部责任。
8.4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中途无故退场或不参加会议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8.5供应商串通竞标,利用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其竞标资格,若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和附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9.2除9.1内容外,采购人发布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带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竞标有可能被拒绝。
9.4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属采购人。只要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视为理解并同意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文。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响应文件和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11.2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3.响应文件的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须知表中规定的内容和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磋商文件有效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5.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缴纳。
1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响应文件封面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5响应文件应按 “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7.3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8.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五)磋商与评审
19.磋商程序
19.1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会,如供应商未出席磋商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9.2磋商会议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部门;
(3)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4)相关人员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性;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享有平等磋商的机会;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9)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
(10)磋商会议结束。
20.磋商过程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评审
21.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由熟悉相关业务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1.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1.3评审工作程序
磋商小组按照 “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响应文件的评审
23.1开启响应文件后,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等。
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23.3.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3.3.2提供的相关证照不全、供应商名称与提供证照不一致的;
23.3.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23.3.4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与标准的;
23.3.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3.6提供虚假材料的;
23.3.7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的;
23.3.8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3.3.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六)成交结果
24.成交人的确定
24.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4.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授标时更改磋商内容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其他实质性条款或条件作任何改变。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26.2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7.签订合同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签约合同的原则如下:
28.1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
28.2 成交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重新招标
2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竞标的;
(2)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和监督
30.纪律要求
3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九)其他事项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评分明细表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较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资格性审查
详见附表一《资格性评审表》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2符合性检查标准:
详见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3详细评审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格性评审表》、附表2《符合性评审表》的要求进行资格和符合性检查。
3.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享有平等磋商的机会。
3.3磋商结果
3.3.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3.2磋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较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3.3若排名靠前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磋商人可以与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以此类推。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共666个品目)注:供货商可在同一品目的备注栏提供不超过3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货物报价,其中,信息科配件每个品目可报不超过5个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但需详细注明规格型号及单价。
二、期限:2023年-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双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的为准。
物资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下列货物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1:《供货清单》。
第二条 供货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或采购谈判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规定。
2.所供货物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通常要求。
3.所供货物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并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所供货物及包装完好无损。对易碎、易潮、易腐蚀、不耐高温、不耐低温等货物其包装能保证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储存安全并具有明显标识。
5.乙方应将货物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告知甲方。
6.所供货物及运输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价、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质保期内维修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所载明的货物品种及数量分批次供货,甲方按每批次实际进货品种和数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当次结算。
3.支付方式
3.1双方确认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收款方账户信息为: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付款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收款方信息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付款方,未及时通知给双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收款方承担。
3.2本合同计价及支付货币除非另有约定,均指人民币。
4. 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 增值税普通发票
5.每次付款前,收款方应出具与付款方支付金额等额的收款凭证;
6.收款方委托其雇员办理收款事宜的,应出具加盖收款方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期限,未出具有效授权委托书的,付款方可不予办理。
7.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约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出现虚开发票、提供的发票为异常发票等发票不合规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10 %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第四条 运输与交货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乙方应根据货物特性采用符合包装、运输标准的方式包装、运输,对因包装、运输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毁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未验收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5.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前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货物运输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的,该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相关工作,提供货物、材料保管所必需的场所或者所需要的条件。
2.在乙方交付符合约定的货物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及材料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纠纷和诉讼,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全套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是全新的、配置齐全的、技术先进的、未被淘汰的合格产品。
4.所提供的货物及材料的产地、品牌、型号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第六条 包装标准
1.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毁损或灭失。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等。
2. 如果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证明或声明,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滞期费、滞箱费,以及甲方在卸货时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作退运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应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时及时组织验收,对于不合格、破损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不合格货物换货后的验收按照以上两款约定执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并拒绝支付相应价款。如不合格货物与其他合格货物属不可分离使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合格货物和不可分离使用合格货物的价款。
4. 乙方自主专利货物,须提供相关权利证书和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确认的乙方自身技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进行技术审核,对不符合甲方技术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其退换货并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在整改期间,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进行采购。
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货物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出厂检验报告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所供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答复,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全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部分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在货款结算时有权扣除该违约金;逾期交货时间超过 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供货物,在交货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在 3 天内负责免费更换;如超过 天未更换,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如果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所供货物在调试后达不到质量要求或甲方使用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更换,若 天内乙方拒不更换或更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物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谋取中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被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应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扩大。
6.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和条件,甲方逾期支付款项超过 工作日时,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支付合同款项的,甲方无须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补足不足部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政府法律或政策变化等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3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变更和补充
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发生如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2.1本合同约定有效期届满;
2.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视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和范围可协商中止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建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一方需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担保费等。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供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发出或送达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4.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基本信息以本合同记录的为准。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联系人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任何一方按记录信息发送相关资料的,均视为另一方能够有效接收。
甲方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1:供货清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一)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信誉承诺
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供应商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承诺或说明,格式不限。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参与竞标。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供应商: (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 期:2023年7月
提 示
各供应商:
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以证明其身份,否则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的)。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涉及的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采购,详见采购品目清单。
4.采购需求:本项目每一个品类将选择1-3家供应商,负责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涉及的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各类物资的采购。
5.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采购管理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参与竞价的货物,且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
2.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结合上述内容作出相应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209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明,取消其竞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建水县泽园路28号);
注: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六、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建水县泽园路2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为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如发现与磋商须知内容有矛盾的,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采购人: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2 | 采购内容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
3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每一个品类将选择1-3家供应商,负责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涉及的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各类物资的采购。 |
4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的采购需求。 |
5 | 标段划分 |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 |
7 | 竞标预备会(答疑会) | 不召开 |
8 | 分包 | 不允许 |
9 | 偏离 | 不允许 |
10 | 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 竞标截止时间5日前。 |
1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 |
12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
13 | 磋商文件有效期 | 磋商文件有效期为90天,自磋商之日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14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15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内。(注:外封面盖密封章或公章)。 密封袋上写明: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1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
1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18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19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格式部分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2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 26 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
21 | 磋商小组组建 | 磋商小组成员确定方式:由采购人组建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
2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入围成交人 | 否。 由评标委员会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2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购人有核实材料真实性的权利,供应商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入围成交资格。 |
(一)供应商须知
1.采购说明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人。
2.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
2.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采购预算
本项目系遴选长期供货商,无固定预算。
5.费用承担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被责令停业的;
6.3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
6.4财产被接收或取消竞标资格的;
6.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
7.保密
参与采购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竞标纪律
8.1凡参加此次竞标的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一旦提交响应文件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或补充响应文件内容。
8.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负全部责任。
8.4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中途无故退场或不参加会议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8.5供应商串通竞标,利用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其竞标资格,若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和附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9.2除9.1内容外,采购人发布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带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竞标有可能被拒绝。
9.4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属采购人。只要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视为理解并同意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文。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响应文件和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11.2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3.响应文件的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须知表中规定的内容和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磋商文件有效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5.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缴纳。
1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响应文件封面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5响应文件应按 “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7.3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8.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五)磋商与评审
19.磋商程序
19.1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会,如供应商未出席磋商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9.2磋商会议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部门;
(3)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4)相关人员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性;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享有平等磋商的机会;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9)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
(10)磋商会议结束。
20.磋商过程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评审
21.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由熟悉相关业务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1.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1.3评审工作程序
磋商小组按照 “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响应文件的评审
23.1开启响应文件后,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等。
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23.3.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3.3.2提供的相关证照不全、供应商名称与提供证照不一致的;
23.3.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23.3.4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与标准的;
23.3.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3.6提供虚假材料的;
23.3.7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的;
23.3.8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3.3.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六)成交结果
24.成交人的确定
24.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4.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授标时更改磋商内容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其他实质性条款或条件作任何改变。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26.2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7.签订合同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签约合同的原则如下:
28.1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
28.2 成交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重新招标
2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竞标的;
(2)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和监督
30.纪律要求
3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九)其他事项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供货商所报的品类,且在有效期内。 |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结合上述内容作出相应承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 | |||
服务期限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 ||
其 他 | 供应商之间的响应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混装的; |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 |||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 |||
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
3.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法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并按照技术部分评审的标准进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
评分标准 |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打分办法 | |||
详细评审(100分) | 供应商能力评估 | 30分 | 1、所供应的物品均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具备独立的营业、办公场所、仓库和物品运送能力。 3、供货及时性评估。 4、供货品目齐全度评估。 | ||
物资价格及服务质量承诺 | 60分 | 1、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 和售后服务承诺(含物品调换,供货时限等)。 2、物美价廉(以报价表为评分依据)。 | |||
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 5分 | 供货商廉洁管理措施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并附有具体廉洁违约承诺。 | |||
公司业绩 | 5分 | 根据供货业绩的规模、内容、供货金额等进行综合评审。 供应商2020年至今每完成1家单位的供货业绩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 |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较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资格性审查
详见附表一《资格性评审表》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2符合性检查标准:
详见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3详细评审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格性评审表》、附表2《符合性评审表》的要求进行资格和符合性检查。
3.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享有平等磋商的机会。
3.3磋商结果
3.3.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3.2磋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较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3.3若排名靠前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磋商人可以与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以此类推。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共666个品目)注:供货商可在同一品目的备注栏提供不超过3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货物报价,其中,信息科配件每个品目可报不超过5个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但需详细注明规格型号及单价。
办公、生活、水电、床品、医废等物资汇总表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办公用品 | 固体胶 | 个 | ||
2 | 办公用品 | 写字板 | 块 | ||
3 | 办公用品 | 圆珠笔 | 支 | ||
4 | 办公用品 | 水性芯 | 支 | ||
5 | 办公用品 | 白板笔 | 支 | ||
6 | 办公用品 | 按动芯 | 支 | ||
7 | 办公用品 | 中性笔 | 支 | ||
8 | 办公用品 | 红蓝铅笔 | 支 | ||
9 | 办公用品 | 记号笔 | 支 | ||
10 | 办公用品 | 铅笔 | 支 | ||
11 | 办公用品 | 按动笔 | 支 | ||
12 | 办公用品 | 中性笔芯 | 支 | ||
13 | 办公用品 | 医生处方笔 | 支 | ||
14 | 办公用品 | 速干笔红色 | 支 | ||
15 | 办公用品 | 硬抄本 | 本 | ||
16 | 办公用品 | 软抄本 | 本 | ||
17 | 办公用品 | 记事本 | 本 | ||
18 | 办公用品 | 笔记本 | 本 | ||
19 | 办公用品 | 软抄本 | 本 | ||
20 | 办公用品 | 资料册 | 本 | ||
21 | 办公用品 | 病历夹 | 个 | ||
22 | 办公用品 | 档案盒 | 个 | ||
23 | 办公用品 | 文件袋 | 个 | ||
24 | 办公用品 | 板夹 | 个 | ||
25 | 办公用品 | 长尾夹 | 个 | ||
26 | 办公用品 | 拉链袋 | 个 | ||
27 | 办公用品 | 网格袋 | 个 | ||
28 | 办公用品 | 抽杆夹 | 个 | ||
29 | 办公用品 | 文件框 | 个 | ||
30 | 办公用品 | 档案盒 | 个 | ||
31 | 办公用品 | 削笔刀 | 个 | ||
32 | 办公用品 | 订书针 | 盒 | ||
33 | 办公用品 | 回形针 | 盒 | ||
34 | 办公用品 | 计算器 | 个 | ||
35 | 办公用品 | 笔筒 | 个 | ||
36 | 办公用品 | 涂改液 | 瓶 | ||
37 | 办公用品 | 普通胶水 | 瓶 | ||
38 | 办公用品 | 修正液 | 瓶 | ||
39 | 办公用品 | 橡皮擦 | 块 | ||
40 | 办公用品 | 海绵缸 | 个 | ||
41 | 办公用品 | 修正带 | 个 | ||
42 | 办公用品 | 小胶带1.5cm | 卷 | ||
43 | 办公用品 | 订书机 | 个 | ||
44 | 办公用品 | 卷笔刀 | 个 | ||
45 | 办公用品 | 红墨水 | 瓶 | ||
46 | 办公用品 | 墨水 | 瓶 | ||
47 | 办公用品 | 印台 | 个 | ||
48 | 办公用品 | 直尺30CM | 支 | ||
49 | 办公用品 | 复写纸 | 本 | ||
50 | 办公用品 | 凭证盒 | 个 | ||
51 | 办公用品 | 信封 | 个 | ||
52 | 办公用品 | 凭证包角 | 柬 | ||
53 | 办公用品 | 收据 | 本 | ||
54 | 办公用品 | 账本 | 本 | ||
55 | 办公用品 | 别针 | 盒 | ||
56 | 办公用品 | 凭证纸封面 | 套 | ||
57 | 办公用品 | 印油 | 瓶 | ||
58 | 办公用品 | 凭证纸 | 张 | ||
59 | 办公用品 | 装订夹条 | 盒 | ||
60 | 办公用品 | 磁性贴 | 张 | ||
61 | 办公用品 | 标签 | 张 | ||
62 | 办公用品 | 书钉美克司 | 盒 |
63 | 办公用品 | 墨汁 | 瓶 | ||
64 | 办公用品 | 便利贴 | 包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生活用品 | 纸箩 | 个 | ||
2 | 生活用品 | 塑料盆 | 个 | ||
3 | 生活用品 | 刷子 | 把 | ||
4 | 生活用品 | 塑料凳子 | 把 | ||
5 | 生活用品 | 提篮 | 个 | ||
6 | 生活用品 | 保鲜盒 | 个 | ||
7 | 生活用品 | 储物箱 | 个 | ||
8 | 生活用品 | 水桶 | 个 | ||
9 | 生活用品 | 垃圾桶脚踩 | 只 | ||
10 | 生活用品 | 收纳盒 | 个 | ||
11 | 生活用品 | 收纳筐 | 个 | ||
12 | 生活用品 | 马桶刷 | 个 | ||
13 | 生活用品 | 方筛 小 | 个 | ||
14 | 生活用品 | 漱口杯 | 个 | ||
15 | 生活用品 | 四方盒 | 个 | ||
16 | 生活用品 | 四扣盒 | 个 | ||
17 | 生活用品 | 厕所刷子 | 把 | ||
18 | 生活用品 | 纸篓 | 个 | ||
19 | 生活用品 | 粘钩 | 板 | ||
20 | 生活用品 | 钢丝球 | 个 | ||
21 | 生活用品 | 电池 | 只 | ||
22 | 生活用品 | 橡皮筋 | 包 | ||
23 | 生活用品 | 火钳 | 把 | ||
24 | 生活用品 | 刀片 | 盒 | ||
25 | 生活用品 | 双面胶 | 卷 | ||
26 | 生活用品 | 挂衣勾 | 个 | ||
27 | 生活用品 | 扫把高粱 | 把 | ||
28 | 生活用品 | 扫把草花 | 把 | ||
29 | 生活用品 | 扫把塑料 | 把 | ||
30 | 生活用品 | 雨伞 | 把 | ||
31 | 生活用品 | 公文包 | 个 |
32 | 生活用品 | 旋转拖把 | 套 | ||
33 | 生活用品 | 会议牌 | 个 | ||
34 | 生活用品 | 喷壶 | 个 | ||
35 | 生活用品 | 报刊架 | 个 | ||
36 | 生活用品 | 便力贴 | 本 | ||
37 | 生活用品 | 白板架 | 个 | ||
38 | 生活用品 | 白板 | 块 | ||
39 | 生活用品 | 钢丝刷 | 把 | ||
40 | 生活用品 | 抽纸盒 | 个 | ||
41 | 生活用品 | 衣勾 | 条 | ||
42 | 生活用品 | 宽胶带 | 卷 | ||
43 | 生活用品 | 胶水哥俩好 | 板 | ||
44 | 生活用品 | 电筒 | 个 | ||
45 | 生活用品 | 夹子 | 个 | ||
46 | 生活用品 | 拖把 | 把 | ||
47 | 生活用品 | 白板擦 | 个 | ||
48 | 生活用品 | 垫子 | 张 | ||
49 | 生活用品 | 胶带座 | 个 | ||
50 | 生活用品 | 胶棉拖把 | 把 | ||
51 | 生活用品 | 排刷 | 把 | ||
52 | 生活用品 | 电子秤 | 台 | ||
53 | 生活用品 | 挂钩 | 个 | ||
54 | 生活用品 | 套扫 | 套 | ||
55 | 生活用品 | 胶带 | 卷 | ||
56 | 生活用品 | 铁大框 | 个 | ||
57 | 生活用品 | 党徽 | 个 | ||
58 | 生活用品 | 党旗 | 面 | ||
59 | 生活用品 | 日期印 | 个 | ||
60 | 生活用品 | 遮阳伞 | 把 | ||
61 | 生活用品 | 尼龙扎带 | 包 | ||
62 | 生活用品 | 地垫 | 块 | ||
63 | 生活用品 | 撮箕 | 个 | ||
64 | 生活用品 | 小喷壶 | 个 | ||
65 | 生活用品 | 地刮 | 把 | ||
66 | 生活用品 | 刮水扫把 | 把 | ||
67 | 生活用品 | 卫生纸 (提) | 提 | ||
68 | 生活用品 | 中药袋 | 个 |
69 | 生活用品 | 卫生纸 | 包 | ||
70 | 生活用品 | 擦手纸 | 包 | ||
71 | 生活用品 | 自喷漆 | 瓶 | ||
72 | 生活用品 | 檀香 | 盒 | ||
73 | 生活用品 | 抽纸 | 提 | ||
74 | 生活用品 | 牙刷 | 把 | ||
75 | 生活用品 | 牙膏 | 条 | ||
76 | 生活用品 | 男士拖鞋 | 双 | ||
77 | 生活用品 | 女士拖鞋 | 双 | ||
78 | 生活用品 | 蚊香 | 盒 | ||
79 | 生活用品 | 地刷 | 把 | ||
80 | 生活用品 | 纸碗 | 个 | ||
81 | 生活用品 | 擦手纸盒 | 个 | ||
82 | 生活用品 | 电子 | 颗 | ||
83 | 生活用品 | 喷雾器 | 台 | ||
84 | 生活用品 | 自封袋 | 包 | ||
85 | 生活用品 | 卷筒纸 | 提 | ||
86 | 生活用品 | 卫生巾 | 包 | ||
87 | 生活用品 | 余氯检测试纸 | 盒 | ||
88 | 生活用品 | 放射科片袋 | 条 | ||
89 | 生活用品 | 垃圾袋 | 个 | ||
90 | 生活用品 | 护理垫 | 提 | ||
91 | 生活用品 | 纸杯 | 提 | ||
92 | 生活用品 | 垃圾桶 | 个 | ||
93 | 生活用品 | 肥皂 | 个 | ||
94 | 生活用品 | 草酸 | 瓶 | ||
95 | 生活用品 | 洗衣粉 | 袋 | ||
96 | 生活用品 | 阻垢剂 | 桶 | ||
97 | 生活用品 | 洗洁精 | 桶 | ||
98 | 生活用品 | 香皂 | 个 | ||
99 | 生活用品 | 洁厕精 | 瓶 | ||
100 | 生活用品 | 洗手液 | 桶 | ||
101 | 生活用品 | 清洁剂 | 瓶 |
102 | 生活用品 | 油污乳化剂 | 件 | ||
103 | 生活用品 | 去血洗衣粉 | 件 | ||
104 | 生活用品 | 金纺柔顺剂 | 瓶 | ||
105 | 生活用品 | 尿 裤 | 包 | ||
106 | 生活用品 | 抱被 | 个 | ||
107 | 生活用品 | 婴儿包布 | 块 | ||
108 | 生活用品 | 新生儿胸卡 | 包 | ||
109 | 生活用品 | 抚触油 | 瓶 | ||
110 | 生活用品 | 毛巾 | 条 | ||
111 | 生活用品 | 方巾 | 块 | ||
112 | 生活用品 | 袖套 | 双 | ||
113 | 生活用品 | 长胶手套 | 双 | ||
114 | 生活用品 | 手套 | 包 | ||
115 | 生活用品 | 线手套 | 包 | ||
116 | 生活用品 | 乳胶手套 | 包 | ||
117 | 生活用品 | 磁粒 | 板 | ||
118 | 生活用品 | 防滑垫 | 件 | ||
119 | 生活用品 | 地毯 | 张 | ||
120 | 生活用品 | 毛巾架 | 个 | ||
121 | 生活用品 | 蚊香液 | 套 | ||
122 | 生活用品 | 淡水鱼饲料 | 包 | ||
123 | 生活用品 | 清洁球 | 包 | ||
124 | 生活用品 | 花露水 | 瓶 | ||
125 | 生活用品 | 防撞条 | 包 | ||
126 | 生活用品 | 约束手套 | 只 | ||
127 | 生活用品 | 漂白粉 | 吨 | ||
128 | 生活用品 | 体温计盒 | 个 | ||
129 | 生活用品 | 白色垃圾袋 | 把 | ||
130 | 生活用品 | 黑色垃圾袋 | 把 | ||
131 | 生活用品 | 农药 | 瓶 | ||
132 | 生活用品 | 复合肥 | 袋 | ||
133 | 生活用品 | 垃圾捆绑带 | 包 | ||
134 | 生活用品 | 垃圾袋标签 | 包 | ||
135 | 生活用品 | 剃须刀 | 个 | ||
136 | 生活用品 | 体重秤 | 台 |
137 | 生活用品 | 推剪 | 把 | ||
138 | 生活用品 | 床刷 | 把 | ||
139 | 生活用品 | 指甲刀 | 把 | ||
140 | 生活用品 | 温度计 | 支 | ||
141 | 生活用品 | 手术帽 | 顶 | ||
142 | 生活用品 | 病号服(精神 科) 女式 | 套 | ||
143 | 生活用品 | 袜子 | 双 | ||
144 | 生活用品 | 病号服(精神 科)男式 | 套 | ||
145 | 生活用品 | 手术衣 | 件 | ||
146 | 生活用品 | 护膝 | 对 | ||
147 | 生活用品 | 洗手衣 | 套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水电用品 | 外牙直接 | 个 | ||
2 | 水电用品 | 多用插座 | 只 | ||
3 | 水电用品 | 铜球阀 | 个 | ||
4 | 水电用品 | 玻璃胶 | 瓶 | ||
5 | 水电用品 | 弯头 | 个 | ||
6 | 水电用品 | 热管 | 条 | ||
7 | 水电用品 | 三通 | 个 | ||
8 | 水电用品 | 截止 阀 | 个 | ||
9 | 水电用品 | 三角阀 | 个 | ||
10 | 水电用品 | 时控开关 | 个 | ||
11 | 水电用品 | 落水胆 | 个 | ||
12 | 水电用品 | 感应龙头 | 个 | ||
13 | 水电用品 | 脚踏阀 | 只 | ||
14 | 水电用品 | 水位控制器 | 套 | ||
15 | 水电用品 | 堵帽 | 个 | ||
16 | 水电用品 | 堵头 | 根 | ||
17 | 水电用品 | 内牙弯头 | 个 | ||
18 | 水电用品 | 开关 | 个 | ||
19 | 水电用品 | 无线插座(插 板) | 个 | ||
20 | 水电用品 | 电表 | 只 | ||
21 | 水电用品 | 公牛电线 | 米 |
22 | 水电用品 | 电条 | 套 | ||
23 | 水电用品 | 马桶进水阀 | 只 | ||
24 | 水电用品 | 水表 | 只 | ||
25 | 水电用品 | 冲水箱 | 只 | ||
26 | 水电用品 | 边卡 | 包 | ||
27 | 水电用品 | 外压弯头 | 个 | ||
28 | 水电用品 | 生胶带 | 卷 | ||
29 | 水电用品 | 水箱阀 | 个 | ||
30 | 水电用品 | 水咀 | 个 | ||
31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直接 | 个 | ||
32 | 水电用品 | 内牙直接 | 个 | ||
33 | 水电用品 | 水泵自动控制 器 | 套 | ||
34 | 水电用品 | 浮球阀 | 个 | ||
35 | 水电用品 | 底座弯 | 个 | ||
36 | 水电用品 | 快速接 | 个 | ||
37 | 水电用品 | 顶喷 | 个 | ||
38 | 水电用品 | 线管 | 条 | ||
39 | 水电用品 | 回路箱 | 只 | ||
40 | 水电用品 | pvc管子 | 米 | ||
41 | 水电用品 | 吊抱 | 个 | ||
42 | 水电用品 | 支架 | 个 | ||
43 | 水电用品 | 补心 | 个 | ||
44 | 水电用品 | 封口胶布 | 卷 | ||
45 | 水电用品 | 紫外线灯 | 套 | ||
46 | 水电用品 | 活接 | 个 | ||
47 | 水电用品 | 接触器 | 只 | ||
48 | 水电用品 | 快开水咀 | 个 | ||
49 | 水电用品 | 淋浴阀 | 个 | ||
50 | 水电用品 | LED 吸顶灯 | 盏 | ||
51 | 水电用品 | 两联龙头 | 个 | ||
52 | 水电用品 | 铜鼻子 | 只 | ||
53 | 水电用品 | 抱卡 | 套 | ||
54 | 水电用品 | 空开 | 只 | ||
55 | 水电用品 | 角磨片 | 片 | ||
56 | 水电用品 | 双活接球阀 | 个 | ||
57 | 水电用品 | 线槽 | 根 |
58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 | 米 | ||
59 | 水电用品 | 球泡 | 个 | ||
60 | 水电用品 | 双控开关 | 个 | ||
61 | 水电用品 | 水泥钉 | 盒 | ||
62 | 水电用品 | 灯头 | 个 | ||
63 | 水电用品 | 龙头 | 个 | ||
64 | 水电用品 | 冲洗阀 | 个 | ||
65 | 水电用品 | 阀芯 | 个 | ||
66 | 水电用品 | 手柄 | 个 | ||
67 | 水电用品 | 阀门 | 个 | ||
68 | 水电用品 | 膨胀钩 | 颗 | ||
69 | 水电用品 | LED投光灯 | 套 | ||
70 | 水电用品 | 电容器 | 只 | ||
71 | 水电用品 | 钻花 | 颗 | ||
72 | 水电用品 | 铜止回阀 | 个 | ||
73 | 水电用品 | 地漏 | 个 | ||
74 | 水电用品 | 感应水龙头 | 套 | ||
75 | 水电用品 | 灯贴 | 个 | ||
76 | 水电用品 | 铜芯电线 | 卷 | ||
77 | 水电用品 | 灯管( LED) | 支 | ||
78 | 水电用品 | 面盆龙头 | 个 | ||
79 | 水电用品 | 胶布 | 卷 | ||
80 | 水电用品 | 灯盘 | 支 | ||
81 | 水电用品 | 面盆下水 | 套 | ||
82 | 水电用品 | 手喷 | 个 | ||
83 | 水电用品 | 手喷座 | 个 | ||
84 | 水电用品 | 护套线 | 米 | ||
85 | 水电用品 | 高压管 | 条 | ||
86 | 水电用品 | 下水管 | 条 | ||
87 | 水电用品 | 电烙铁 | 只 | ||
88 | 水电用品 | 铆钉 | 盒 | ||
89 | 水电用品 | 断线钳 | 把 | ||
90 | 水电用品 | 铆钉枪 | 把 | ||
91 | 水电用品 | 铜铝线鼻子 | 个 | ||
92 | 水电用品 | 开口鼻 | 个 |
93 | 水电用品 | 升缩接 | 个 | ||
94 | 水电用品 | 灯勾 | 颗 | ||
95 | 水电用品 | 电流互感器 | 只 | ||
96 | 水电用品 | 毛刷 | 把 | ||
97 | 水电用品 | 卡子 | 个 | ||
98 | 水电用品 | 扎带 | 包 | ||
99 | 水电用品 | 气管 | 米 | ||
100 | 水电用品 | 结构胶枪 | 把 | ||
101 | 水电用品 | 结构胶 | 瓶 | ||
102 | 水电用品 | 接头 | 个 | ||
103 | 水电用品 | 地线夹 | 个 | ||
104 | 水电用品 | 防火泥 | 包 | ||
105 | 水电用品 | LED灯泡 | 个 | ||
106 | 水电用品 | 小便阀 | 个 | ||
107 | 水电用品 | 暗双开 | 个 | ||
108 | 水电用品 | 明单开 | 个 | ||
109 | 水电用品 | 松锈剂 | 瓶 | ||
110 | 水电用品 | 灯管 | 个 | ||
111 | 水电用品 | 泡沫胶 | 瓶 | ||
112 | 水电用品 | 铝塑球阀 | 个 | ||
113 | 水电用品 | 铝塑弯头 | 个 | ||
114 | 水电用品 | 铝塑直接 | 个 | ||
115 | 水电用品 | 铝塑内牙直接 | 个 | ||
116 | 水电用品 | 内牙三通 | 个 | ||
117 | 水电用品 | 淋浴软管 | 条 | ||
118 | 水电用品 | 线夹 | 包 | ||
119 | 水电用品 | 管剪 | 把 | ||
120 | 水电用品 | 弯头铝塑管 | 个 | ||
121 | 水电用品 | 三通铝塑管 | 个 | ||
122 | 水电用品 | 内牙直铝塑管 | 个 | ||
123 | 水电用品 | 外牙直铝塑管 | 个 | ||
124 | 水电用品 | 三开旋转开关 | 个 | ||
125 | 水电用品 | 加长水咀 | 个 | ||
126 | 水电用品 | 水不漏 | 包 | ||
127 | 水电用品 | 存水弯 | 套 |
128 | 水电用品 | 喷头 | 个 | ||
129 | 水电用品 | 洗衣液 | 袋 | ||
130 | 水电用品 | 电线收纳 | 个 | ||
131 | 水电用品 | 电胶布 | 卷 | ||
132 | 水电用品 | 无线门铃 | 付 | ||
133 | 水电用品 | 免钉胶 | 瓶 | ||
134 | 水电用品 | 哈佛接 | 个 | ||
135 | 水电用品 | 热水器龙头 | 个 | ||
136 | 水电用品 | 底座弯头 | 个 | ||
137 | 水电用品 | 调温阀 | 个 | ||
138 | 水电用品 | 陶瓷钻花 | 颗 | ||
139 | 水电用品 | 抱箍 | 个 | ||
140 | 水电用品 | 无线遥控门铃 | 套 | ||
141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内牙弯 头 | 个 | ||
142 | 水电用品 | 马桶扶手 | 个 | ||
143 | 水电用品 | 铜芯低压电缆 | 米 | ||
144 | 水电用品 | 紫外线灯管灯 架 | 套 | ||
145 | 水电用品 | 自粘线槽 | 条 | ||
146 | 水电用品 | 饮水机温控开 关 | 个 | ||
147 | 水电用品 | 导热硅脂 | 条 | ||
148 | 水电用品 | 桥架 | 米 | ||
149 | 水电用品 | 带检弯头 | 个 | ||
150 | 水电用品 | 吊卡 | 套 | ||
151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弯头 | 个 | ||
152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三通 | 个 | ||
153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内牙三 通 | 个 | ||
154 | 水电用品 | 铝塑管 阀门 | 个 | ||
155 | 水电用品 | pvc 胶 水 | 瓶 | ||
156 | 水电用品 | 饮用弯头 | 个 | ||
157 | 水电用品 | 饮用三通 | 个 | ||
158 | 水电用品 | 饮用直接 | 个 | ||
159 | 水电用品 | 联塑皮管 | 米 |
160 | 水电用品 | 绝缘子 | 付 | ||
161 | 水电用品 | 简易地漏 | 个 | ||
162 | 水电用品 | 保温桶水龙头 | 个 | ||
163 | 水电用品 | 铝塑内牙弯头 | 个 | ||
164 | 水电用品 | 拉紧勾 | 个 | ||
165 | 水电用品 | 玻纹管 | 米 | ||
166 | 水电用品 | 铝塑三通 | 个 | ||
167 | 水电用品 | 绝缘胶板 | 个 | ||
168 | 水电用品 | 铜表耳 | 只 | ||
169 | 水电用品 | 铝塑接头 | 个 | ||
170 | 水电用品 | 铝泊 | 卷 | ||
171 | 水电用品 | 螺丝勾 | 颗 | ||
172 | 水电用品 | 过桥弯 | 个 | ||
173 | 水电用品 | 理线盒 | 个 | ||
174 | 水电用品 | 钢锯 | 把 | ||
175 | 水电用品 | 锁 | 把 | ||
176 | 水电用品 | 锁芯 | 把 | ||
177 | 水电用品 | 剪刀 | 把 | ||
178 | 水电用品 | 螺丝 | 盒 | ||
179 | 水电用品 | 铁丝 | 公斤 | ||
180 | 水电用品 | 玻璃钻头 | 棵 | ||
181 | 水电用品 | 钢剧架 | 套 | ||
182 | 水电用品 | 门窗锁 | 把 | ||
183 | 水电用品 | 晾衣杆 | 个 | ||
184 | 水电用品 | 内六角扳手 | 套 | ||
185 | 水电用品 | 铲子 | 只 | ||
186 | 水电用品 | 合页 | 个 | ||
187 | 水电用品 | 拖把架 | 个 | ||
188 | 水电用品 | 轴承 | 个 | ||
189 | 水电用品 | 球形门锁 | 把 | ||
190 | 水电用品 | 开关 | 只 | ||
191 | 水电用品 | 人字梯 | 架 | ||
192 | 水电用品 | 升降梯 | 架 | ||
193 | 水电用品 | 膨胀套 | 盒 | ||
194 | 水电用品 | 钢卷尺 | 把 |
195 | 水电用品 | 拉手 | 付 | ||
196 | 水电用品 | 钢绳 | 米 | ||
197 | 水电用品 | 锄头 | 把 | ||
198 | 水电用品 | 镰刀 | 把 | ||
199 | 水电用品 | 风火轮 | 个 | ||
200 | 水电用品 | 麻花钻 | 颗 | ||
201 | 水电用品 | 开孔器 | 个 | ||
202 | 水电用品 | 平锉 | 把 | ||
203 | 水电用品 | 沙布 | 张 | ||
204 | 水电用品 | 窗户把手 | 个 | ||
205 | 水电用品 | 膨胀螺丝 | 颗 | ||
206 | 水电用品 | 钻尾螺丝 | 盒 | ||
207 | 水电用品 | 疏通钢丝 | 条 | ||
208 | 水电用品 | 自攻螺丝 | 盒 | ||
209 | 水电用品 | 门把手 | 付 | ||
210 | 水电用品 | 手拉链 | 米 | ||
211 | 水电用品 | 管卡 | 个 | ||
212 | 水电用品 | 合页. | 付 | ||
213 | 水电用品 | 钻尾自动螺丝 | 颗 | ||
214 | 水电用品 | 钢架(配线架) | 个 | ||
215 | 水电用品 | 钢架(配线架) | 对 | ||
216 | 水电用品 | 防火门锁 | 把 | ||
217 | 水电用品 | 防火门锁芯 | 把 | ||
218 | 水电用品 | 门碰 | 付 | ||
219 | 水电用品 | 泡沫填缝剂 | 瓶 | ||
220 | 水电用品 | 防锈剂 | 瓶 | ||
221 | 水电用品 | 电笔 | 支 | ||
222 | 水电用品 | 管子钳 | 把 | ||
223 | 水电用品 | 绝缘手套 | 双 | ||
224 | 水电用品 | 绝缘鞋 | 双 | ||
225 | 水电用品 | 钢丝钳 | 支 | ||
226 | 水电用品 | 尖嘴钳 | 把 | ||
227 | 水电用品 | 起子 | 把 | ||
228 | 水电用品 | 活动扳手 | 把 | ||
229 | 水电用品 | 双用起子 | 把 |
230 | 水电用品 | 地卷尺 | 把 | ||
231 | 水电用品 | 扳手 | 把 | ||
232 | 水电用品 | 线槽剪刀 | 把 | ||
233 | 水电用品 | 插头 | 个 | ||
234 | 水电用品 | 插座 明十孔 | 个 | ||
235 | 水电用品 | 插座 明十五 | 个 | ||
236 | 水电用品 | 小管剪 | 把 | ||
237 | 水电用品 | 感应太阳能灯 | 盏 | ||
238 | 水电用品 | 双层高压管 | 根 | ||
239 | 水电用品 | 夹条 | 根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床上用品 | 包布 | 块 | ||
2 | 床上用品 | 双层小洞巾 70*70cm | 块 | ||
3 | 床上用品 | 双层中洞巾 144*86cm | 块 | ||
4 | 床上用品 | 双层大洞巾 260*220cm | 块 | ||
5 | 床上用品 | 双层包布 75*55cm | 块 | ||
6 | 床上用品 | 双层包布 130*95cm | 块 | ||
7 | 床上用品 | 单层中单 200*130cm | 块 | ||
8 | 床上用品 | 双层大单 200*150cm | 块 | ||
9 | 床上用品 | 单层治疗巾105*95cm | 块 | ||
10 | 床上用品 | 单层包头巾 80*55cm | 块 | ||
11 | 床上用品 | 枕套(加厚) | 个 | ||
12 | 床上用品 | 枕芯棉 | 个 | ||
13 | 床上用品 | 被套 (加厚) | 个 | ||
14 | 床上用品 | 床单(加厚) | 个 | ||
15 | 床上用品 | 盖棉 | 床 | ||
16 | 床上用品 | 垫棉 | 床 | ||
17 | 床上用品 | 三件套 | 套 | ||
18 | 床上用品 | 四件套 | 套 | ||
19 | 床上用品 | 纹帐 | 床 | ||
20 | 床上用品 | 床垫 | 个 | ||
21 | 床上用品 | 约束带 | 个 | ||
22 | 床上用品 | 枕头 | 个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医疗用品 | 次氯酸钠 | 桶 | ||
2 | 医疗用品 | 医疗垃圾袋 | 把 | ||
3 | 医疗用品 | 输液架 | 套 | ||
4 | 医疗用品 | 医疗垃圾桶 | 个 | ||
5 | 医疗用品 | 利器盒 | 个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印刷品 | 麻醉科工作量统计卡32K | 本 | ||
2 | 印刷品 | 麻醉知情同意书 | 本 | ||
3 | 印刷品 | 护理记录单 | 本 | ||
4 | 印刷品 | 知情谈话记录 | 本 | ||
5 | 印刷品 | 术中医嘱执行情况 | 本 | ||
6 | 印刷品 | 医患双方不收 和不送红包协 议书 | 本 | ||
7 | 印刷品 | 药品、物资报 销审批单 | 本 | ||
8 | 印刷品 | 内部业务借款单 | 本 | ||
9 | 印刷品 | 差旅费报销单 | 本 | ||
10 | 印刷品 | 费用报销审批 单 | 本 | ||
11 | 印刷品 | 外出学习审批单 | 本 | ||
12 | 印刷品 | 质保金付款审批单 | 本 | ||
13 | 印刷品 | 消防安全巡查记录 | 本 | ||
14 | 印刷品 | 患者费用确认 书 | 本 | ||
15 | 印刷品 | 手术护理记录单 | 本 | ||
16 | 印刷品 | 医患沟通备忘录 | 本 | ||
17 | 印刷品 | 病情证明 16K60g | 本 | ||
18 | 印刷品 | 住院病人登记表 | 本 | ||
19 | 印刷品 | 交班报告 | 本 |
20 | 印刷品 | 授权委托书 | 本 | ||
21 | 印刷品 | 护理巡视记录本 | 本 | ||
22 | 印刷品 | 麻醉记录单 | 本 | ||
23 | 印刷品 | 精神科护理巡视记录本 | 本 | ||
24 | 印刷品 | 治疗单 | 本 | ||
25 | 印刷品 | 床头卡 | 本 | ||
26 | 印刷品 | 术中医嘱执行 情况(二) | 本 | ||
27 | 印刷品 | 入院须知 | 本 | ||
28 | 印刷品 | 麻醉风险评估单 | 本 | ||
29 | 印刷品 | 住院病人离院责任书 | 本 | ||
30 | 印刷品 | 公共卫生项目 (设备工程)报 销审批单 | 本 | ||
31 | 印刷品 | 培训费报销单 | 本 | ||
32 | 印刷品 | 服药标签 | 本 | ||
33 | 印刷品 | 出差审批表 | 本 | ||
34 | 印刷品 | 公务请款申请单 | 本 | ||
35 | 印刷品 | 付款凭单(1) | 本 | ||
36 | 印刷品 | 护士交班表A4 | 本 | ||
37 | 印刷品 | 一览卡 | 本 | ||
38 | 印刷品 | 非自愿住院入 院通知单 16k | 本 | ||
39 | 印刷品 | 住院患者转科 交接记录单 16k | 本 | ||
40 | 印刷品 | 胃镜检查知情 同意书16k | 本 | ||
41 | 印刷品 | 处方笺 | 本 | ||
42 | 印刷品 | 医生交班本 | 本 | ||
43 | 印刷品 | 精神药品超处 方限量带药知 情同意书 32K30g | 本 | ||
44 | 印刷品 | 病案袋 | 本 | ||
45 | 印刷品 | 门诊病历本 | 本 | ||
46 | 印刷品 | 拔牙手术知情同意书 | 本 | ||
47 | 印刷品 | 检验报告粘贴单 | 本 |
48 | 印刷品 | 床尾卡 | 本 | ||||||||
49 | 印刷品 | 处方签 | 本 | ||||||||
50 | 印刷品 | 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 本 | ||||||||
51 | 印刷品 | 医疗废物登记表 | 本 | ||||||||
52 | 印刷品 | 手术室灭菌物 品调换单(高温) | 本 | ||||||||
53 | 印刷品 | 手术室灭菌物 品调换单(低 温) | 本 | ||||||||
54 | 印刷品 | 麻醉和操作同意书 | 本 | ||||||||
55 | 印刷品 | 约束带使用操作知情同意书 | 本 | ||||||||
56 | 印刷品 | 重症医学科护理记录 | 本 | ||||||||
57 | 印刷品 | 临床医生交接班记录本 | 本 | ||||||||
58 | 印刷品 | 麻醉药品收费单 | 本 | ||||||||
59 | 印刷品 | 改进卡 | 张 | ||||||||
60 | 印刷品 | 麻醉收费单 | 本 | ||||||||
61 | 印刷品 | 手术患者 (MECT)交接单 | 本 | ||||||||
62 | 印刷品 | 巡视单 | 本 | ||||||||
63 | 印刷品 | 日常使用记录 本 | 本 | ||||||||
64 | 印刷品 | 消毒液更换卡 | 张 | ||||||||
65 | 印刷品 | 普通污染识物标记 | 张 | ||||||||
66 | 印刷品 | 特殊感染性识物标签 | 张 | ||||||||
67 | 印刷品 | 新型冠状病毒 疫苗知情同意 书 | 本 | ||||||||
68 | 印刷品 | 胃镜检查单 | 本 | ||||||||
69 | 印刷品 | 院前急救交换单 | 本 | ||||||||
70 | 印刷品 | 处方(无碳两联) | 本 | ||||||||
71 | 印刷品 | 妇科腹腔镜包 | 本 | ||||||||
72 | 印刷品 | 胆囊包 | 本 | ||||||||
73 | 印刷品 | 新腹腔镜包 | 本 | ||||||||
74 | 印刷品 | 肝肠包 | 本 | ||||||||
75 | 印刷品 | 乳腺包 | 本 | ||||||||
76 | 印刷品 | 器械包 | 本 | ||||||||
77 | 印刷品 | 腹腔镜包 | 本 | ||||||||
78 | 印刷品 | 灭菌物品调换单 | 本 | ||||||||
79 | 印刷品 | 麻醉科手术室护理交班报告 | 本 | ||||||||
80 | 印刷品 | 麻醉科手术室护理交班本 | 本 | ||||||||
81 | 印刷品 | 保安巡视记录本 | 本 | ||||||||
82 | 印刷品 | 种植义齿加工登记表 | 本 | ||||||||
83 | 印刷品 | 活动、固定义 齿加工登记本 | 本 | ||||||||
84 | 印刷品 | 护士交班本 | 本 | ||||||||
85 | 印刷品 | 五官科门诊收费单 | 本 | ||||||||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
1 | 信息科配件 | PVC管 | 米 | ||||||||
2 | 信息科配件 | U盘 | 个 | ||||||||
3 | 信息科配件 | 按键板(笔记本) | 个 | ||||||||
4 | 信息科配件 | 标签纸 | 卷 | ||||||||
5 | 信息科配件 | 彩色纸 | 卷 | ||||||||
6 | 信息科配件 | 充电器 | 个 | ||||||||
7 | 信息科配件 | 传感器(打印机) | 个 | ||||||||
8 | 信息科配件 | 搓纸轮 | 个 | ||||||||
9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轴 | 个 | ||||||||
10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机主板 | 个 | ||||||||
11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头 | 个 | ||||||||
12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线 | 条 | ||||||||
13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纸 | 包 | ||||||||
14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纸 | 箱 | ||||||||
15 | 信息科配件 | 电话机 | 部 | ||||||||
16 | 信息科配件 | 电源(主机) | 个 | ||||||||
17 | 信息科配件 | 电源线 | 条 | ||||||||
18 | 信息科配件 | 定影膜 | 个 | ||||||||
19 | 信息科配件 | 定影组件 | 个 | ||||||||
20 | 信息科配件 | 读卡器 | 个 | ||||||||
21 | 信息科配件 | 对讲机 | 个 | ||||||||
22 | 信息科配件 | 耳机 | 个 | ||||||||
23 | 信息科配件 | 废墨垫 | 个 | ||||||||
24 | 信息科配件 | 分页器 | 个 | ||||||||
25 | 信息科配件 | 粉盒(黑) | 个 | ||||||||
26 | 信息科配件 | 粉盒(彩) | 个 | ||||||||
27 | 信息科配件 | 风扇(主板) | 个 | ||||||||
28 | 信息科配件 | 风扇(电源) | 个 | ||||||||
29 | 信息科配件 | 辅助材料 | 批 | ||||||||
30 | 信息科配件 | 配线架 | 个 | ||||||||
31 | 信息科配件 | 高清晰图文报告纸 | 件 | ||||||||
32 | 信息科配件 | 鼓架 | 个 | ||||||||
33 | 信息科配件 | 鼓芯 | 个 | ||||||||
34 | 信息科配件 | 光盘 | 片 | ||||||||
35 | 信息科配件 | 光纤收发器 | 个 | ||||||||
36 | 信息科配件 | 机顶盒 | 个 | ||||||||
37 | 信息科配件 | 激光笔 | 支 | ||||||||
38 | 信息科配件 | 集线器 | 个 | ||||||||
39 | 信息科配件 | 键盘 | 个 | ||||||||
40 | 信息科配件 | 交换机 | 台 | ||||||||
41 | 信息科配件 | 刻录机 | 台 | ||||||||
42 | 信息科配件 | 打印机维修配件 | 个 | ||||||||
43 | 信息科配件 | 连接线(VGA连接线) | 条 | ||||||||
44 | 信息科配件 | 连接线(高清连接线) | 条 | ||||||||
45 | 信息科配件 | 连接线(USB延长线) | 条 | ||||||||
46 | 信息科配件 | 连接线(音频线) | 条 | ||||||||
47 | 信息科配件 | 路由器 | 台 | ||||||||
48 | 信息科配件 | 墨垫 | 个 | ||||||||
49 | 信息科配件 | 墨盒(黑) | 个 | ||||||||
50 | 信息科配件 | 墨盒(彩) | 个 | ||||||||
51 | 信息科配件 | 墨水(黑) | 个 | ||||||||
52 | 信息科配件 | 墨水(彩) | 个 | ||||||||
53 | 信息科配件 | 内存条 | 条 | ||||||||
54 | 信息科配件 | 喷头 | 个 | ||||||||
55 | 信息科配件 | 光猫 | 个 | ||||||||
56 | 信息科配件 | 驱动板 | 个 | ||||||||
57 | 信息科配件 | 热敏纸 | 卷 | ||||||||
58 | 信息科配件 | 扫描器 | 台 | ||||||||
59 | 信息科配件 | 扫描枪 | 个 | ||||||||
60 | 信息科配件 | 色带 | 条 | ||||||||
61 | 信息科配件 | 色带架 | 个 | ||||||||
62 | 信息科配件 | 色带芯 | 个 | ||||||||
63 | 信息科配件 | 上棍 | 个 | ||||||||
64 | 信息科配件 | 摄像头 | 个 | ||||||||
65 | 信息科配件 | 适配器(笔记本) | 个 | ||||||||
66 | 信息科配件 | 光纤收发器 | 个 | ||||||||
67 | 信息科配件 | 收银纸 | 卷 | ||||||||
68 | 信息科配件 | 手写板 | 个 | ||||||||
69 | 信息科配件 | 鼠标 | 个 | ||||||||
70 | 信息科配件 | 鼠标垫 | 个 | ||||||||
71 | 信息科配件 | 双面器(打印机) | 个 | ||||||||
72 | 信息科配件 | 双面器搓纸轮 | 个 | ||||||||
73 | 信息科配件 | 水晶头 | 颗 | ||||||||
74 | 信息科配件 | 水晶头 | 盒 | ||||||||
75 | 信息科配件 | 碳带 | 条 | ||||||||
76 | 信息科配件 | 碳粉 | 瓶 | ||||||||
77 | 信息科配件 | 套鼓 | 个 | ||||||||
78 | 信息科配件 | 条码打印纸 | 卷 | ||||||||
79 | 信息科配件 | 条码碳带 | 卷 | ||||||||
80 | 信息科配件 | 网卡 | 个 | ||||||||
81 | 信息科配件 | 网络测线仪 | 个 | ||||||||
82 | 信息科配件 | 网线 | 米 | ||||||||
83 | 信息科配件 | 网线 | 箱 | ||||||||
84 | 信息科配件 | 网线钳 | 个 | ||||||||
85 | 信息科配件 | 无线AP | 个 | ||||||||
86 | 信息科配件 | 网络面板 | 个 | ||||||||
87 | 信息科配件 | 网络模块 | 个 | ||||||||
88 | 信息科配件 | 无线鼠标 | 个 | ||||||||
89 | 信息科配件 | 无线套件 | 套 | ||||||||
90 | 信息科配件 | 无线座机 | 套 | ||||||||
91 | 信息科配件 | 硒鼓 | 个 | ||||||||
92 | 信息科配件 | 下辊 | 个 | ||||||||
93 | 信息科配件 | 显卡 | 个 | ||||||||
94 | 信息科配件 | 相纸 | 包 | ||||||||
95 | 信息科配件 | 芯片 | 张 | ||||||||
96 | 信息科配件 | 寻线仪 | 个 | ||||||||
97 | 信息科配件 | 压力辊 | 个 | ||||||||
98 | 信息科配件 | 移动硬盘 | 个 | ||||||||
99 | 信息科配件 | 音箱 | 个 | ||||||||
100 | 信息科配件 | 硬盘 | 个 | ||||||||
101 | 信息科配件 | 油墨 | 瓶 | ||||||||
102 | 信息科配件 | 主板 | 块 | ||||||||
103 | 信息科配件 | 主板电池 | 颗 | ||||||||
104 | 信息科配件 | 转接头 | 个 |
二、期限:2023年-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双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的为准。
物资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下列货物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1:《供货清单》。
第二条 供货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或采购谈判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规定。
2.所供货物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通常要求。
3.所供货物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并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所供货物及包装完好无损。对易碎、易潮、易腐蚀、不耐高温、不耐低温等货物其包装能保证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储存安全并具有明显标识。
5.乙方应将货物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告知甲方。
6.所供货物及运输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价、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质保期内维修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所载明的货物品种及数量分批次供货,甲方按每批次实际进货品种和数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当次结算。
3.支付方式
3.1双方确认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收款方账户信息为: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付款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收款方信息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付款方,未及时通知给双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收款方承担。
3.2本合同计价及支付货币除非另有约定,均指人民币。
4. 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 增值税普通发票
5.每次付款前,收款方应出具与付款方支付金额等额的收款凭证;
6.收款方委托其雇员办理收款事宜的,应出具加盖收款方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期限,未出具有效授权委托书的,付款方可不予办理。
7.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约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出现虚开发票、提供的发票为异常发票等发票不合规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10 %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第四条 运输与交货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乙方应根据货物特性采用符合包装、运输标准的方式包装、运输,对因包装、运输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毁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未验收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5.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前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货物运输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的,该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相关工作,提供货物、材料保管所必需的场所或者所需要的条件。
2.在乙方交付符合约定的货物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及材料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纠纷和诉讼,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全套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是全新的、配置齐全的、技术先进的、未被淘汰的合格产品。
4.所提供的货物及材料的产地、品牌、型号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第六条 包装标准
1.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毁损或灭失。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等。
2. 如果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证明或声明,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滞期费、滞箱费,以及甲方在卸货时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作退运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应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时及时组织验收,对于不合格、破损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不合格货物换货后的验收按照以上两款约定执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并拒绝支付相应价款。如不合格货物与其他合格货物属不可分离使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合格货物和不可分离使用合格货物的价款。
4. 乙方自主专利货物,须提供相关权利证书和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确认的乙方自身技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进行技术审核,对不符合甲方技术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其退换货并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在整改期间,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进行采购。
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货物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出厂检验报告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所供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答复,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全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部分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在货款结算时有权扣除该违约金;逾期交货时间超过 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供货物,在交货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在 3 天内负责免费更换;如超过 天未更换,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如果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所供货物在调试后达不到质量要求或甲方使用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更换,若 天内乙方拒不更换或更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物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谋取中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被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应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扩大。
6.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和条件,甲方逾期支付款项超过 工作日时,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支付合同款项的,甲方无须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补足不足部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政府法律或政策变化等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3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变更和补充
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发生如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2.1本合同约定有效期届满;
2.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视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和范围可协商中止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建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一方需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担保费等。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供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发出或送达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4.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基本信息以本合同记录的为准。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联系人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任何一方按记录信息发送相关资料的,均视为另一方能够有效接收。
甲方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
附件1:供货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一)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1 | 企业/单位名称: | |
2 | 企业/单位地址: | |
3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4 | 传真: | 电子邮箱: |
5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6 | 主营范围: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7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二)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信誉承诺
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供应商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承诺或说明,格式不限。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2025年办公用品、水电材料等行政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参与竞标。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供应商: (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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