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宁)仓储一期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变更成“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2.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工程业绩”中“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壹级”变更成“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7月30日 12:00:00。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30日 18:00:00。
5.招标文件澄清发出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31日 18:00:00。
6.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8月16日 09:00:00。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