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片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片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港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城片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新城片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新城片区a、c、d区内的排水(雨、污)管网排查,长度约100km,其中约90km已有排水管网空间基础性信息普查资料,需收集、整编及复核;新城片区的市政道路及安置房小区内管径大于300mm的排水(雨、污)管网进行管道cctv检测,长度约70km,管径小于等于300mm的排水(雨、污)管网以及受淤泥影响无法采用cctv方式检测的部分管道进行qv潜望检测,约30km;对接入排水干管的企业管网接入口及雨污管网进行情况普查,约1000个检查井。
2.3 本次招标项目检测合同估算金额: 约178.941万元 。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新城片区a、c、d区内包括排水(雨、污)管网及接入排水干管的企业管网接入口及雨污管网进行情况排查,已有管网成果资料收集、整编及复核,管道内窥检查(cctv检测、qv潜望检测),雨污混接点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进行溯源等,具体排查范围和方式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成果,90个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成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