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招标公告[A3311011160015416001001]
金额
58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331181-04-01-484548
预算金额5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晓雄15988035733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叶琴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招标公告[A3311011160015416001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07 20:58:34 【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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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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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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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331181-04-01-48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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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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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地址:
联系人:沈晓雄
电话:1598803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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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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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姜叶琴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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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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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933 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附属用房),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建设内容主要是项目主要建设一幢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二级乙等框架结构妇幼保健院,具体包括托育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儿童眼保健中心、儿童口腔中心、妇孺中医馆、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美体及产后康复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 93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69 平方米。连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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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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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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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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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933 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附属用房),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建设内容主要是项目主要建设一幢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二级乙等框架结构妇幼保健院,具体包括托育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儿童眼保健中心、儿童口腔中心、妇孺中医馆、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美体及产后康复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 93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69 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 169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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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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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933 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附属用房),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建设内容主要是项目主要建设一幢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二级乙等框架结构妇幼保健院,具体包括托育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儿童眼保健中心、儿童口腔中心、妇孺中医馆、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美体及产后康复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 93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69 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 169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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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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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933 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附属用房),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建设内容主要是项目主要建设一幢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二级乙等框架结构妇幼保健院,具体包括托育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儿童眼保健中心、儿童口腔中心、妇孺中医馆、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美体及产后康复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 93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69 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 169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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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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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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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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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101116001541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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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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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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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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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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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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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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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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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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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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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07至2024-08-29,获取方法: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4年8月7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0578-22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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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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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29,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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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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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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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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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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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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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229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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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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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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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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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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