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6 14: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灵台县2021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台县2021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lsggzyjy.cn/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JS-2022-010
项目名称:灵台县2021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项目
预算金额:193.7593万元。(其中一包:76.9154万元;二包:40.2296万元;三包:38.9480万元;四包:37.6663万元)
最高限价:193.7593万元。(其中一包:76.9154万元;二包:40.2296万元;三包:38.9480万元;四包:37.6663万元)(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包段划分 | 主要技术参数、服务 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市场/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
人工造林(亩) | 标志牌 (个) | 人工造林 (元/亩) | 标志牌 (元/个) | |||
一包 | 什字镇三村村8号小班造林350亩、中台镇坷台村3号小班造林17亩、中台镇坷台村4号小班造林75亩、西屯镇穆村5号小班造林35亩,制作设立标志牌1个。 | 477 | 1 | 1602.00 | 5000.00 | 769154.00 |
二包 | 中台镇坷台村2号小班造林92亩、西屯镇穆村6号小班造林156亩,制作设立标志牌1个。 | 248 | 1 | 1602.00 | 5000.00 | 402296.00 |
三包 | 西屯镇穆村7号小班造林240亩,制作设立标志牌1个。 | 240 | 1 | 1602.00 | 5000.00 | 389480.00 |
四包 | 什字镇三村村9号小班造林232亩,制作设立标志牌1个。 | 232 | 1 | 1602.00 | 4999.00 | 376663.00 |
合 计 | 1197 | 4 | 1937593.00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个企业只允许中一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5月-2022年4月份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9年5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林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5)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苗木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由于苗木的特殊性(受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为保证造林苗木成活率,优先考虑本地适生的苗源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2年6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6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 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 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售 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最新版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并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GPT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会同时生成两个文件,必须上传的是加密的.GPT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的正常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快捷通道】—【电子开评标】进入“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地区并点击【投标人客户端】进入电子开评标系统,首次进入将自动跳转至开评标环境检测系统,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登录界面。
投标截止前至少半小时,投标人须再次进入【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快捷通道】-【电子开评标】进入“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点击【投标人客户端】进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登录界面,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人进入会议后点击右上角【现场直播】按钮(需在IE设置—兼容性视图设置中,添加本系统IP地址),可实时观看音视频直播并及时参与互动。
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设置为“放弃投标”,无法进入评标环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包: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二包: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三包:7700.00元,(大写)柒仟柒佰元整;
四包: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账号信息及要求如下: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县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以投标单位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询到的账号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①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按照标段逐一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同时,投标人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我投标的项目”自行查看参与项目各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②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缴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该按标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信息和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可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我的投标项目—查看投标保证金”,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自查。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单位收退。投标人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33-362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大道260号
联系方式:1351933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春
电 话:0933-36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