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09019920231388773
二、合同名称:中俄界江文化旅游节活动宣传板制作
三、项目编号:9f32f1d657764bdd850ed4ca62199ccf
四、项目名称:中俄界江文化旅游节活动宣传板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市区
联系方式:15946617199
供应商(乙方):鹤岗市南山区飞腾广告设计制作中心
地址:29委全兴小区1号楼107室
联系方式:131995935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中俄界江文化旅游节活动宣传板制作 | 1(份) | 98500.01 | 98500.01 |
合同金额: 98500.01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伍佰元零壹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中俄界江文化旅游节活动宣传板制作 | 1(份) | 98500.01 | 98500.01 |
合同金额: 98500.01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伍佰元零壹分
八、验收日期:2023年08月19日
九、验收组成员:潘雪 路谨源
十、验收意见: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