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应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J-ZJSL2023009
项目名称: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应用
预算金额(元):5082250
最高限价(元):50822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应用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822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水安全“四预”体系为目标,依托水利大脑的数据支撑能力与模型运算能力,迭代山洪灾害防御“四预”系统为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应用,通过流域预报调度一体化能力拓展、风险识别智能提级、风险管控闭环深化,持续提升水旱灾害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推动实战实效。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风险清单”场景及驾驶舱迭代;新建杭嘉湖东部平原洪水预报调度一体化;新建钱塘江流域洪水预报调度一体化。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通过项目初验;2024年5月前完成项目终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11号顺福商务中心3幢10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
(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20190902”。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投标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出质疑或疑问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
(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水利信息宣传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26529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0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462号顺福商务中心3号楼10层
传 真:0571-868208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05075
质疑联系人: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208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应用(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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