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方电气氢能燃料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施工试验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标段答疑(01)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电气氢能燃料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施工试验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标段答疑(01)
递交时间:2023-04-19 14:21
递交时间:2023-04-19 14:21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93.89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东方电气氢能燃料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施工试验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标段答疑(01) 各潜在投标人: 1、4号楼风冷机组、水泵、板换、定压补水装置及相应管配件是否属于合同范围?清单无此工程量,具体界面如何划分? 答:不在该次范围内。仅冷却水管边界为3号楼计算至4号楼外1.5m。 2、3号楼连接4号楼管廊的工艺冷却水管是否属于合同范围?清单无此工程量,具体界面如何划分? 答:在本次范围内,清单项在三号和四号楼之间的管道内列了清单项,冷却水管边界为3号楼计算至4号楼外1.5m。 空压机图纸描述及清单参数不一致,以何为准?请提供空压机具体参数要求。 答:提供以清单为准,参数见空压机招标技术文件。 4、干燥机图纸描述及清单参数不一致,图纸为冷冻式干燥机,清单为吸附式干燥机,以何为准?请提供干燥机具体参数要求。 答:以清单描述为主,选用吸附式干燥机,参数见空压机招标技术文件。 图纸设计说明中压缩空气采用碳钢管,安装工程清单172、173项4号楼空压站房压缩空气管道描述为不锈钢无缝管,以何为准? 答:以不锈钢无缝钢管为准。 “M1082Z2-S03_纯水站给排水平面图”及清单描述与“M1082Z2-S04_纯水站流程图”中纯水设备参数完全对应不上,以何为准? 答:以“M1082Z2-S03_纯水站给排水平面图”及清单描述为准。 排氢气管道及排空气管道及阀门分别使用什么材质? 答:以清单描述为主,涉及氢气阀门均采用316L不锈钢。 图纸设计说明中氢气管道采用SS304管,清单中 为316L材质 BA级,以何为准 答:以清单为准,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 BA级。 去离子水采用316L低碳薄壁不锈钢管,采用有缝管还是无缝管,具体抛光要求是什么? 答:316L不锈钢无缝钢管。 请明确压缩空气储罐规格尺寸及材质等具体参数要求 答:容积15m3,公称压力1.6MPa,材质为不锈钢,材质304及以上,按照空压机招标技术文件。 请明确压缩空气过滤器过滤精度、材质、规格等具体参数要求 答:三级过滤器:HC过滤,过滤精度3μm;粉尘精滤器,过滤精度1μm;HA过滤,过滤精度0.01μm。材质为玻璃纤维。 清单内该电缆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描述冲突,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只有一项YJLV-4*300+1*150的项目特征描述为铜芯,修改见补遗内容。 清单内电缆头全部为干包式,请确认是否描述有误? 答:以清单描述为主。 工艺冷却水管道是否需要保温?如需保温,请提供具体保温要求。 答:需要保温,见M1082Z1-T01_暖通设计与施工总说明。 去离子水 、工艺冷却水、氢气、排氢气废气等不锈钢管道焊接方式,采用手动全氩弧焊,还是自动全氩弧焊,请明确。 答:不锈钢管道焊接方式采用氩弧焊,自动结合手动,视现场条件确定。 管道、电缆桥架是否需要设置抗震支架? 答:需要考虑抗震。 请明确具体包界面划分要求。 答:3号楼全部及4号楼纯水系统、空压机组(只包含1台无油变频空压机和相关附件、管道,1个储罐)、3号楼氢气管道至东面过马路至过围墙1.5m、3号楼冷冻水管道全部计算至4号楼外1.5m。 招标清单描述与图纸要求不符时,以何为准报价? 答:以清单为准。 19、我单位收到招标人发布的“东方电气氢能燃料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施工试验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标段补遗文件(01)(2023年4月11日发出)”,根据该份补遗,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的以项目经理身份实施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及相关修订,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相关修订,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招标人设置的此项招标条件明显过高,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开展招标工作。请招标人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设置合理的招标条件。 若招标人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我单位保留向行政监督部门异议、投诉的权利。 答: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评分设置,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42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