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66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605-201807-134410-0012
预算金额6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757-86266056
中标联系人魏明
公告正文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佛山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13日 14:4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中标日期 2018年08月10日
评审专家名单 崔如春、王景艳、雷晓平、谭海燕、王磊(采购人代表);资格性审查人员:车健濠(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62.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7-86266056
采购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简平路桂城工业园A2地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3786052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8 0810 日就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440605-201807-134410-001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807-134410-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24,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明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

1 / /

6624000.00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08-10评审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电子评标409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崔如春成员: 王景艳、雷晓平、谭海燕、王磊(采购人代表);资格性审查人员:车健濠(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金额:54308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初审(通过/不通过)

价格

得分

技术

得分

商务

得分

综合

得分

排名

比例(25%)

比例(40%)

比例(35%)

100%

南海区三年行动计划电子警察(网络租赁)建设项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通过

21.88

38.00

35.00

94.88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通过

22.25

25.00

14.00

61.25

2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22.83

12.80

8.50

44.13

3

广州迅羽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25

8.80

3.50

37.30

4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马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005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6605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 地址:简平路桂城工业园A2地块
联系人:吴赟 联系电话:0757-86312839
传真:0757-86398240 邮编:5282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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