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2024】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沿海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内。
2.1.2建设规模: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距如东县城约35km。场址几何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32°35′16.9″,E120°58′21.0″,海拔高程约为3.10-6.15m,土地为养殖鱼塘,整体起伏较小。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6760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10.23476MWp,交流侧额定容量315.2MW,采用单晶硅双面组件+固定倾角支架+DC1500V组串式逆变器方案(本期即终期),通过箱变升压至35kV电压后,经14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按交流侧额定容量10%/两小时配置储能,配套建设约31.7MW/63.4MWh新型储能,并同步建设渔业养殖设施。项目新建220kV送出线路单开中水如东风电~双南单回线路,线路长度约2×2.3公里。
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布置有设备基础和建筑物。设备基础有储能设备基础、主变基础、无功补偿装置基础、GIS基础、35kV配电装置基础、站用变基础、避雷针和其他有关设备基础等,建筑物有变电站控制室、水泵房(含维修间)和危废间等。
本项目在升压站的场外,配套建设一栋辅助生产楼。该辅助生产楼为4层框架结构,高度为20.4米,占地面积为812.43㎡,总建筑面积为3437.35㎡。建筑主要使用功能为辅助生产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活动中心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0900万元(含400万元暂列金额)。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51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7月24日(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签订合同次日为准)
全容量并网日期:2024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 251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物资均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满足招标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并网一次性成功。
注:CA系统中质量标准统一按“合格”填写。
2.2招标范围:
220kV升压站(含储能站)、送出工程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升压站变电站控制室、危废间、水泵房(含维修间)、事故油池,升压站内所有设备基础(包括主变基础、无功补偿装置基础、储能设备基础、GIS基础、35kV设备预制舱基础、站用变基础及其他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变电站控制室装饰装修、升压站消防和绿化工程等,以及升压站(含储能站)的供水供电、通信接入工程;送出工程包括变电部分220kV双南变220kV间隔保护改造工程、南通中水如东风电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保护改造工程,线路部分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向南至220kV如双4H68线,线路长度约2×2.3公里,光通信部分沿本期光伏升压站至220kV如双4H68线线路开环点架设2根72芯OPGW光缆,长度约2×2.3公里。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2.2.1升压站工程(含储能站、不含辅助生产楼):
(1)勘察设计:升压站(含储能站)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含汇总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套效果图制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等,负责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
(2)设备及材料采购:升压站内除储能成套设备(甲供)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采买(编写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等)、催交、验收、运输、物资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变、220kV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小电阻接地、站用变、二次保护、通信及自动化、集控平台设备(需满足后台信号远程送至南京集控平台)、调度数据网设备、二次安防设备、场区照明、视频监控设备(满足本标段及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所有信号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满足本标段及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所有信号接入)、环境监测仪、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LED大屏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储能成套设备:发包人仅负责采买储能成套设备,承包人协助编写采购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组织技术谈判、协助签订技术协议,承包人负责设备催交、验收、物资卸车等,并负责与储能成套系统接口对接配套材料采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幕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纤、接地扁铁(铜绞线、接地极等)、避雷针、构支架、电缆沟盖板、钢筋、混凝土、消防器材、电子模拟板、标识标牌(生产准备使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和电缆标示桩等生产准备材料。设备及材料提供备品备件及必需的工器具。
(3)施工:升压站(含储能站)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建设标准需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质监验收要求,并满足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评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排水清淤、地基处理(护坡)、试桩、桩基施工(含升压站内所有建构筑物、储能站、大门、围墙、电缆沟)、建构筑物施工、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LED大屏、厨房、幕墙、室外工程(围墙、大门及道路)、绿化工程(成品草坪、无絮树种及花卉)等施工;主变、220kV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站用变、电气二次设备、电缆敷设、集控平台(需将后台信号远程送至南京集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满足本标段及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所有信号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满足本标段及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所有信号接入)等所有设备及配套的安装施工;储能基础施工、储能成套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及成端、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所有设备及配套的安装施工;升压站供水供电、通信工程的接入施工;三个标段的进场公共道路(农场门口至升压站门口约2公里)混凝土道路的保护、修复及重建施工。
(4)调试与试运行:升压站(含储能站)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体联调(包括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保护定值计算(包括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储能站调试、一次调频(检验/检测/检定/校准)、并网测试及试运行、省调主站侧自动化接入调试、光功率建模、信息交互平台软件购买与调试等,以及并网前后符合江苏省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的各项涉网试验,整个光伏发电站的电磁暂态建模。
(5)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除本项目已编制的专题报告及办理的行政手续外(包括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环评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本项目(升压站、储能站)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验线、升压站辐射环评报告编制及取得批复意见、电力质监注册及电力质监组织、电力质监的安全质量咨询服务、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当地质监及安监备案、安全设计专篇编制及组织评审(包括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编制及组织评审(包括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等;与本标段实施相关的内外部协调及手续办理。
(6)专项验收: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监测、验收(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环境保护工程(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消防工程(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职业健康(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安全设施(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防雷验收(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档案验收(包含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部分)、竣工测量、房产测绘、规划验收、储能调峰能力测试认证、储能并网性能测试、储能站专项验收等专项的验收,确保通过验收并承担所有验收相关费用;负责第三方检测及验收(沉降观测,桩基检测,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等);负责办理本项目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计量点发文、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
2.2.2送出工程:
(1)勘察设计:送出工程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等,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含国网江苏电力公司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
(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双回结构铁塔、导线、避雷线、光缆、绝缘子、线路金具、铁塔基础、接地装置、双南变双如 4H68 线2套线路保护装置、中水如东风电变如双4H68线2面线路保护柜等送出工程所需设备及配套材料。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送出线路建设标准需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验收、移交要求,满足电力质监验收标准。主要包括:铁塔组装、导线、光缆、绝缘子、线路金具安装、铁塔基础、接地装置、光通信改造、中水如东风电和双南变保护改造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4)调试与试运行:送出工程的检验、试验、试运行与整体联调、中水如东风电和双南变侧调试、并网前后符合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调度要求的各项涉网试验。
(5)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除本项目已编制的专题报告及办理的行政手续外(包括送出路径批复、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核准报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路安评报告、涉林调整方案编制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涉农复垦方案及批复、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道路占用手续办理、输变电工程电力质监注册及电力质监组织、电力质监的安全质量咨询服务、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等。外送线路范围内的征地协调及补偿、停电手续办理,与外送线路实施相关的内外部协调及手续办理。
(6)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防雷验收、档案验收、竣工测量等专项的验收,以及国网江苏电力公司验收、电力质监验收,确保通过验收并承担所有验收相关费用;负责第三方检测及验收(桩基检测,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等)。
2.2.3接口关系:
与光伏发电厂区一、二标段接口:以升压站围墙外35kV电缆沟(围墙外1m)为界,界内(即本标段)电缆沟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界外(即光伏发电厂区标段)的电缆沟不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35kV集电线路以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进线柜引接端子为界,集电线路电缆敷设、电缆接头制作及接入、电缆相关试验不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光伏发电厂区控制电缆及光缆以二次设备预制舱终端接线端子为界,控制电缆及光缆敷设、控制电缆接头制作及接入、光缆熔纤及接入、控制电缆及光缆相关试验不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本标段承包人需为其他承包人开展以上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设计文件中系统考虑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通道,并负责本标段界内通道的实施。
与储能成套设备的接口:发包人仅负责采买储能成套设备;本标段负责储能成套设备的催交、卸货、安装、调试;储能调峰能力认证检测;储能成套设备的基础施工,储能成套设备接口外的配套工程施工。储能设备厂家与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标段的分界点为舱体内部、舱间设备,连接电缆及辅材,全部由储能设备厂家提供并施工;PCS舱至35kV储能开关柜所有一二次连接电缆及辅材、EMS至升压站监控后台的所有电缆,由本标段负责采购及施工。
与升压站场地平整的接口:场地平整标段负责回填至设计标高,本标段负责升压站基础施工、边坡护坡;升压站本体红线范围及南侧红线与现场水泥路空隙部分的实施。
本标段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上述工程范围是否提及,凡涉及本标段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并网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即便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则仍属于本合同内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③注册电气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上述①、②、③中的任一项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3月份至2024年5月份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原件需为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5)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是退休人员。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220kV以上(含220kV)光伏电站升压站或220kV以上(含220kV)变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4)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220kV以上(含220kV)光伏电站升压站或220kV以上(含220kV)变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1)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任职)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签字文件为准。
(2)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所在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兼得。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公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上午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上午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13-84814488。
10.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事项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沿海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5-58066952
招标代理: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1538088021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标段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实行资格后审的)及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且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得分在21分以上(含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7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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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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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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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详见附录A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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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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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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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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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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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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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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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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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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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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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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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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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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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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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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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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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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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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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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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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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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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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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7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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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文件得分 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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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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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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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部分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 (2分) |
(1)根据投标人提出设计方案的内容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和成熟性,在0~0.5分之间打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可研及规划设计要点,操作维修方便、视觉美观、经济合理,在0~0.5分之间打分。 (3)投标所附图纸、资料的技术深度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在0~0.5分之间打分。 (4)工程详细说明:风载取值、土建基础、电气安装等的说明,在0~0.5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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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升压站总平面布局(3分) |
(1)总平规划布置方案合理,合理利用土地,满足设计规划要求,在0~1分之间打分。 (2)充分考虑项目实地现状,与周边环境完美融合,美观大方,具有示范效应,在0~1分之间打分。 (3)辅助生产楼至升压站区间约1.6km路距的宣传展示规划,至少包括项目介绍、党建宣传、创新亮点等因素,在0~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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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变、GIS、SVG等主要设备选型(3分) |
(1)设备、材料质量可靠,满足招标文件的配供进度,在0~1分之间打分。 (2)投标人选用的主要电气材料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在0~1分之间打分。 (3)提供备品备件的种类、数量及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在0~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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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方案 (3分) |
(1)针对项目地基处理方案的专项分析,确实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简单高效,在0~1分之间打分。 (2)设备基础、构架、房屋建筑、边坡防护、电缆沟及围墙等设计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安全可靠,计算依据及资料详实,基础沉降和防腐性能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在0~1分之间打分。 (3)外线塔架的基础形式及结构方案合理,施工方便,安全可靠,基础的沉降和防腐性能等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在0~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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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方案 (3分) |
(1)电气方案设计合理,计算依据及资料详实,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在0~2分之间打分。 (2)电气设备,性能稳定,免维护性程度高,在0~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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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线送出方案(2分) |
(1)外线送出方案设计合理,针对性强、踏勘及计算资料详实,在0~1分之间打分。 (2)针对项目并网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期计划、项目推进重难点工作,对侧改造、手续办理协调事项,专项人力资源配置满足项目并网需求,在0~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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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储能方案 (3分) |
(1)消防设计规划方案合理,满足规范规程要求,并有完善的风险应对措施,在0~1.5分之间打分。 (2)与甲供设备厂家间有完善的设备安装、调试等沟通协调机制,在0~1.5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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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进度及保障措施 (3分) |
(1)设计进度完全满足施工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在2~3分之间打分。 (2)设计进度满足施工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在1~2(含)分之间打分。 (3)设计进度基本满足施工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在0~1(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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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1分) |
(1)针对外线送出工程的工期加快推进措施,建成并网后移交当地电网的验收质量标准要求,移交方案制定等专项分析,在0~2分之间打分。 (2)升压站全站区域绿色景观效果、宣传展示、参观路线及亮点方案的合理规划及成果保证措施,在0~2分之间打分。 (3)升压站区域整体效果图、大门方案效果图、围墙方案效果图的合理规划及成果保证措施,在0~2分之间打分。 (4)升压站内房屋建筑的外观效果图,房屋内部实景装饰装修效果图,装修材料、品牌及运用区域的详细说明,效果图成果的保证措施,在0~2分之间打分。 (5)升压站区域的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亮点专项分析,在0~1分之间打分。 (6)本标段与光伏区一、二标段间在设计、施工、采购的协调安排及界面划分专项分析,在0~1分之间打分。 (7)投标人认为的其他重难点工作专项分析,根据意见的合理性及分析深度。在0~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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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设计深度(2分) |
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在0~2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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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评委根据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方案设计的最后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项的该项不得分。所有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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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 (4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为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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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与投标设计文件、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根据工程总承包报价各项计费明确、合理性进行打分。在0-2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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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 (1分) |
工程总承包的总体策划、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全面具体:在0.7~1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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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计划 (1分) |
(1)工期计划制定合理,可操作性极强.工程里程碑计划与现场实际贴合程度极高。在0.9~1分(含)之间打分。 (2)工期计划制定相对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工程里程碑计划与现场实际贴合程度较高。在0.8~0.9(含)分之间打分。 (3)工期计划制定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工程里程碑计划与现场实际贴合程度一般。在0.7~0.8(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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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平布置(2分) |
(1)施工总平面布置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布置合理;专业和专题施工方案编制项目齐全、内容合理、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特殊施工措施明确、有效。在1.8~2分(含)之间打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布置合理;专业和专题施工方案编制项目齐全、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在1.6~1.8(含)分之间打分。 (3)施工总平面布置基本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专题施工方案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在1.4~1.6(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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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并网发电里程碑节点保障措施(1分) |
(1)设备及机械配置、人力配置等力能供应合理得当,项目整体计划、供货进度完全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到位。在0.9~1分(含)之间打分。 (2)设备及机械配置、人力配置等力能供应较为合理得当,项目整体计划、供货进度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措施较为到位。在0.8~0.9(含)分之间打分。 (3)设备及机械配置、人力配置等力能供应基本合理得当,项目整体计划、供货进度基本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基本到位。在0.7~0.8(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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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措施 (1分) |
建立了针对本标段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雨季、冬季、台风)保证措施,投标文件中有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 (1)完全满足,在0.9~1分(含)之间打分。 (2)满足,在0.8~0.9(含)分之间打分。 (3)基本满足,在0.7~0.8(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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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措施 (1分) |
建立了针对本标段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安全保证体系针对性强,安全管理目标明确。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安全保证措施和避免习惯性违章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 (1)完全满足,在0.9~1分(含)之间打分。 (2)满足,在0.8~0.9(含)分之间打分。 (3)基本满足,在0.7~0.8(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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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明施工 (1分) |
建立了针对本标段完善的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对于现场文明承诺要求标准高,有操作性,投标文件中列明了主要文明措施考核点,各考核点满足现场要求。 (1)完全满足,在0.9~1分(含)之间打分。 (2)满足,在0.8~0.9(含)分之间打分。 (3)基本满足,在0.7~0.8(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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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措施保障(1分) |
(1)对现场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期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保修工作,售后服务等工作方案详细完善。在0.9~1分(含)之间打分。 (2)对现场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期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保修工作,售后服务等工作方案较为完善。在0.8~0.9(含)分之间打分。 (3)对现场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期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保修工作,售后服务等工作方案基本完善。在0.7~0.8(含)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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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2)依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取平均值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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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1.主要负责人配置(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配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要求如下: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类或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质量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采购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7)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满足上述主要负责配置的得2分,每有一个负责人配置不满足要求的扣减0.5分,扣完为止。 注:1、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职,提供上述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均不得计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是退休人员,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成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3月份至2024年5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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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人员配置(1分)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最低标准》要求,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其他人员配置的名单及所需证明材料。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配置外)中,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每人加0.25分,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类或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加0.1分,最高1分。 注:1、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职,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有多种类型证书只加一次分,按其最高证书加分,不重复加分,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均不得计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是退休人员,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成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3月份至2024年5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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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220kV以上(含220kV)光伏电站升压站或220kV以上(含220kV)变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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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220kV以上(含220kV)光伏电站升压站或220kV以上(含220kV)变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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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实力 (1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0.5分;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得0.5分,其余奖项不得分,最多得1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与发文,时间以获奖发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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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任职)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签字文件为准。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范围: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认定范围: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所在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参与评标的业绩仅限于国内相关项目业绩。 (4)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5)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省级奖项以获得本章附录C“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附录2.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名单”中列明的奖项为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以获得本章附录C“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附录3.行业最高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名单”中列明的奖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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