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消防维保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分行网点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分行各网点(含分行本部)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基本情况
分行现有支行网点22个(含分行本部、信息科技部、信用卡共建中心)以及12家社区支行。
(二)采购说明
1、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执业准则,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活动;维保项目要满足消防部门要求,保证网点消防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根据属地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电子版及纸质档案。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按照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执业, 明确项目负责人,指派不少于2名从业人员负责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4、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4小时以内赶到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5、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助支行,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水压正常、烟感报警等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对网点的各类配电箱进行过载、发热、故障空气开关等检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对网点消防安全检查时,消防维保公司应积极主动出面协调、整改相关事宜。
7、维护保养服务结束后,乙方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是从事消防工程施工及维护保养、建筑工程施工的工程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有金融行业消防报警系统工程经验和业绩。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并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消防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中标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网点消防维保工程后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两年内,在山东省内施工过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3份。
6、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项目指定具体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能够证明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原件,并提供该施工项目经理完成上述10万元以上的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本次项目指定的具体施工项目经理必须能够熟练掌握消防验收要求,能够与消防验收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效处理甲方相关安防问题。
8、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工程设计且符合消防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提供工程清单。
9、供应商必须在青岛市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属于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属于办事处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总公司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配备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以上操作证的人员至少4名,至少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能在消防技术服务平台进行执业,固定施工维修队伍不少于4人。
10、供应商在企业查询系统中应无不良信息。
11、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质证书、业绩证明、劳务关系、分公司或办事处等证书、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国晓 05328197301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qdlgx@hxb.com.cn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