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房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2.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gjt-2023-b-1054
预算金额18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淑婷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房
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GJT-2023-B-10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房屋鉴
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2.8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 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房
屋鉴定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为天津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内,其中包含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
7#-11#号楼,总建筑面积约57390m²,其中包含5个子项建筑,6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微电
子工业区三号公寓13#-16#号楼,总建筑面积约58000m°,包含4个子项建筑,4-6层框架
结构。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5000m°,包含6个子项建筑,1-3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计建筑面积约19039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房
屋鉴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建厂区房屋
鉴定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在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由第三方
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
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入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日投标活动;
3.7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执
行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
章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
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
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
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8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方式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微电子工业区三号公寓7#-11#、13#-16#号楼以及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新
建厂区房屋鉴定项目的全部内容。其中涉及如下内容现场查勘,方案制定,现场检测(包
括混凝上强度检测,钢筋位置检测,构件截面尺寸检测,构件缺陷检测等),结构建模核算
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鉴定报告。同时收集、整理、汇总该项目的联合验收、
一
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达到手续申报的报件要求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
见项目需求书。
7.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曰起至2023年12月29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7.3服务标准收集、整理、汇总该项目的联含验收、竣工备案和产权登记所需要的相关资
料,达到手续申报的报件要求等
7.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16:00
7.5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6时00分
7.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天津市滨海新
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
公司前台)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jtzblst001@163.com 邮箱,并致电 022-66595088: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资格证明书
薄
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资格证
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
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
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7.7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2-663868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联系人: 李淑婷
电 话: 022-25855230
电子邮件: tjjtzblst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哲负责人): 委泣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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