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慧化水务信息系统比选公告
金额
3251.5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眉国投〔2022〕458号
预算金额3251.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峻嘉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智慧化水务信息系统比选公告


智慧化水务信息系统智慧化水务信息系统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国投〔2022〕45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川投资备【2210-511400-04-01-934754】FGQB-0185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东坡区

2.3 项目规模:项目分三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包含物联网感知体系、基础施设、水务大脑、GIS系统、管网巡检抢维修系统、供水服务热线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漏损管理系统及智慧化水务APP等,实现智慧调度与监测功能。第二阶段包含智慧生产管理系统、管网水力模型系统等,实现智慧生产功能。第三阶段包括智慧管理系统、智慧营销系统等,实现智慧管理、营销及整合功能。

2.4 计划工期:11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3251.5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3251.5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10信息产业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6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2名。 2.上述人员均须具备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应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2022年1月到2022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3.中选单位根据申请文件所配备的合同人员,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按业主要求开展工作。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截图为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5)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址:

编:

人:刘峻嘉

话:02838201519

真:

2022年10月2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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