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zfcg202408003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周工0752-235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小姐0752-27569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GZFCG202408003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由被授权人签署文件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9)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52-2359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联系方式:吴小姐 0752-27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0752-2756963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GZFCG202408003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1拖10)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由被授权人签署文件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9)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52-2359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联系方式:吴小姐 0752-27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0752-275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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