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承包人(全称):河南正华置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金联路(古吕路-洪河大道)道路排水配套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金联路(古吕路-洪河大道)道路排水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北部,金联路(古吕路-洪河大道)南至古吕路,北至洪河大道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驻发改审批【2022】33号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工程内容:金联路(古吕路-洪河大道)北至古吕路,南至洪河大道,道路全长1059.433米,道路规划红线标准宽20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2.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电力、照明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工程具体内容按照招投标文件图纸工程范围确定)。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7.工程承包范围:按图纸设计施工,工程数量为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及答疑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监理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最终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决算评审价格为准,合同暂定价格:
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捌拾伍万壹仟肆佰陆拾壹元叁角伍分
(¥:27851461.35)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张翼。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3年01月06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7地址: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国际广场1号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6300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余志勇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396-2912816
传真:传真:0396-2982137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zmdzdjs@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驻马店高铁支行
账号:账号:*0000018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