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分包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66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分包一:84万元,分包二:82万元),采购预算:16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包一。
(002)分包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物防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或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任意1张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开标日当天,下载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查询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核验码),“信用信息报告”以手持件形式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该“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无须装入投标文件中,也无须密封盖章递交),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分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物防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或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任意1张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开标日当天,下载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查询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核验码),“信用信息报告”以手持件形式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该“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无须装入投标文件中,也无须密封盖章递交),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1日到2022年 9月 22 日9 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月 22 日9 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9月 22 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一)服务内容:按地理区域位置划分两个分包进行采购,共采购两家供应商为全行提供物防维保服务,主要服务项目包含防盗卷帘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加钞间智能防盗安全门、防火防盗安全门等维保服务工作。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三)服务地点:重庆银行总行、各分支机构、离行式自助银行及设备。
(四)人员要求:根据重庆银行机构分布情况,供应商应备足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物防设施维保经验或技能),确保我行物防设施维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服务成果要求:确保重庆银行所辖已过质保期的机构(含营业网点、办公大楼)物防设施的日常正常运行,服务要求按照《重庆银行安全保卫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进行相关考核。
(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1.招标人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全权由中标人负责。2.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招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3.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为全新的制造商原装货物,具备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在发货前,应对所有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如在质量、外观、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测、查验、核对。现场交接验收时,如果出现产品安装质量问题和无责任的损伤,由中标人包换。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5.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有权随时派出人员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抽查和监督,中标人有义务相关提供服务。6.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保期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5年,质保期内,若发现产品质量、规格与合同条款不符,招标人保留向中标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7.根据招标人机构分布情况,中标人应备足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物防设施维保经验或技能),确保招标人物防设施维保工作顺利开展。
(七)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维保网点每季度巡检不低于一次。2.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主城地区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远郊及异地10小时内到场,8小时内排除故障。3.确保已过工程质保期的总行办公场所、分支机构(含营业网点、办公大楼)物防设施的日常正常运行,提供相关物防设备的维护和改造更换服务,服务要求按照《重庆银行安全保卫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进行相关考核。4.项目维保服务期壹年(其中提供的主要物防产品质保期均为5年),自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起算。维保服务期和产品质保期内免所有维修费用。5.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以及各项物防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中标人如果无法完全履约或者在招标人的维保考核中不达标,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服务资格。
(八)特别说明:
1、因本项目涉及全行网点、离行式自助机具及银行,且分布遍布渝、川、峡、黔,对维保人员数量、服务及时性质量要求较高,故划分为2个分包。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同一投标人可选择分包一和分包二同时进行投标,经评审:
Ⅰ、2个分包投标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为同一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排名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Ⅱ、2个分包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均为投标人A时,按以下情况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A在2分包投标总报价不同时,推荐A为投标总报价较高分包及另一投标总报价较低且有绝对低价优势分包(如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以上分包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如A另一投标总报价较低分包无绝对低价优势,则不推荐A为另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该分包依序推荐排名紧随A后的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② A在2分包投标总报价相同时,按以下情况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
a、A在2个分包中均不具有绝对低价优势,推荐A为分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分包一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不推荐A为分包二的中标候选人,分包二依序推荐排名紧随A后的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b、A在2个分包中的任一个分包具有绝对低价优势,推荐A为具有绝对低价优势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以上分包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不推荐A为无绝对低价优势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该分包依序推荐排名紧随A后的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c、A在2个分包中均具有绝对低价优势,推荐A为2个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以上分包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注:绝对低价优势标准:评审排名后,如参与评审排名的投标人B之后无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投标人或B之后有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投标人C且C投标总报价高于B投标总报价的110%(不含),则视投标人B具有绝对低价优势;反之,则视投标人B不具有绝对低价优势。
3)若因异议、投诉、核查等各种原因导致投标人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其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否则其所有分包投标均被否决。
2、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同分包进行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按不同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中未按分包分别表述的要求、规则、评审办法等内容,均视为适用于所有分包。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3-63367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杨雪
邮箱: /
电话:023-67706443
电子邮件:/
定稿-招标文件(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docx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66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分包一:84万元,分包二:82万元),采购预算:16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包一。
(002)分包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物防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或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任意1张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开标日当天,下载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查询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核验码),“信用信息报告”以手持件形式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该“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无须装入投标文件中,也无须密封盖章递交),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分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2.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物防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或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任意1张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开标日当天,下载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查询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核验码),“信用信息报告”以手持件形式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该“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无须装入投标文件中,也无须密封盖章递交),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信用信息报告”手持件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1日到2022年 9月 22 日9 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月 22 日9 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9月 22 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一)服务内容:按地理区域位置划分两个分包进行采购,共采购两家供应商为全行提供物防维保服务,主要服务项目包含防盗卷帘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加钞间智能防盗安全门、防火防盗安全门等维保服务工作。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三)服务地点:重庆银行总行、各分支机构、离行式自助银行及设备。
(四)人员要求:根据重庆银行机构分布情况,供应商应备足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物防设施维保经验或技能),确保我行物防设施维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服务成果要求:确保重庆银行所辖已过质保期的机构(含营业网点、办公大楼)物防设施的日常正常运行,服务要求按照《重庆银行安全保卫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进行相关考核。
(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1.招标人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全权由中标人负责。2.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招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3.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为全新的制造商原装货物,具备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在发货前,应对所有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如在质量、外观、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测、查验、核对。现场交接验收时,如果出现产品安装质量问题和无责任的损伤,由中标人包换。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5.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有权随时派出人员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抽查和监督,中标人有义务相关提供服务。6.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保期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5年,质保期内,若发现产品质量、规格与合同条款不符,招标人保留向中标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7.根据招标人机构分布情况,中标人应备足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物防设施维保经验或技能),确保招标人物防设施维保工作顺利开展。
(七)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维保网点每季度巡检不低于一次。2.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主城地区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远郊及异地10小时内到场,8小时内排除故障。3.确保已过工程质保期的总行办公场所、分支机构(含营业网点、办公大楼)物防设施的日常正常运行,提供相关物防设备的维护和改造更换服务,服务要求按照《重庆银行安全保卫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进行相关考核。4.项目维保服务期壹年(其中提供的主要物防产品质保期均为5年),自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起算。维保服务期和产品质保期内免所有维修费用。5.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以及各项物防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中标人如果无法完全履约或者在招标人的维保考核中不达标,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服务资格。
(八)特别说明:
1、因本项目涉及全行网点、离行式自助机具及银行,且分布遍布渝、川、峡、黔,对维保人员数量、服务及时性质量要求较高,故划分为2个分包。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同一投标人可选择分包一和分包二同时进行投标,经评审:
Ⅰ、2个分包投标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为同一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排名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Ⅱ、2个分包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均为投标人A时,按以下情况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A在2分包投标总报价不同时,推荐A为投标总报价较高分包及另一投标总报价较低且有绝对低价优势分包(如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以上分包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如A另一投标总报价较低分包无绝对低价优势,则不推荐A为另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该分包依序推荐排名紧随A后的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② A在2分包投标总报价相同时,按以下情况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
a、A在2个分包中均不具有绝对低价优势,推荐A为分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分包一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不推荐A为分包二的中标候选人,分包二依序推荐排名紧随A后的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b、A在2个分包中的任一个分包具有绝对低价优势,推荐A为具有绝对低价优势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以上分包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不推荐A为无绝对低价优势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该分包依序推荐排名紧随A后的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c、A在2个分包中均具有绝对低价优势,推荐A为2个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推荐以上分包中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二名投标人为其余二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二名按实际数量推荐。
注:绝对低价优势标准:评审排名后,如参与评审排名的投标人B之后无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投标人或B之后有评审排名紧随其后的投标人C且C投标总报价高于B投标总报价的110%(不含),则视投标人B具有绝对低价优势;反之,则视投标人B不具有绝对低价优势。
3)若因异议、投诉、核查等各种原因导致投标人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其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否则其所有分包投标均被否决。
2、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同分包进行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按不同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中未按分包分别表述的要求、规则、评审办法等内容,均视为适用于所有分包。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3-63367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杨雪
邮箱: /
电话:023-67706443
电子邮件:/
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分包一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917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4271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100691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222400 |
定稿-招标文件(重庆银行物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docx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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