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湾沚镇手绘地图及系列伴手礼设计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6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zqwzz2024014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手绘地图及系列伴手礼设计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仟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道祥泰路十里商务综合楼芜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A314室
成交金额:18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庆慧娟、伍宗玲、张红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单位业绩:①雕塑公园手绘地图项目服务协议②鸠江区旅游手绘地图改版与电子导游系统升级项目服务协议书③南陵县旅游手绘地图和电子版设计及制作编印项目服务协议书。
3、无效投标单位:丽江市古城区艺达广告有限公司湾沚分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实质性内容未填写、修改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南路
联系方式:0553-8910025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29日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手绘地图及系列伴手礼设计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仟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道祥泰路十里商务综合楼芜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A314室
成交金额:18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湾沚镇手绘地图及系列伴手礼设计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全域旅游手绘地图、精美包装礼盒及手提袋分别提供两种及以上不同风格的设计供采购人选择,系列伴手礼不少于4类(每类伴手礼分别提供两种及以上不同风格的设计供采购人选择) 服务要求:结合湾沚镇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湾沚镇荣誉、文化底蕴等元素,融合“一廊四区”的各自特色:58环城生态廊道、水梦南湖集聚区、春樱茶色集聚区、乡学桃李集聚区、时光老街集聚区,设计制作体现湾沚镇独有特色的湾沚镇全域旅游手绘地图5000份、系列伴手礼不少于4类(其中两类为:城市风格木雕小夜灯、4个文创书签(非纸质),每类产品制作数量不少于1000份)、精美包装礼盒及手提袋不少于1000份 服务时间:4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的设计,并根据采购人选定的最终设计联系厂家进行相应的制作 |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庆慧娟、伍宗玲、张红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单位业绩:①雕塑公园手绘地图项目服务协议②鸠江区旅游手绘地图改版与电子导游系统升级项目服务协议书③南陵县旅游手绘地图和电子版设计及制作编印项目服务协议书。
3、无效投标单位:丽江市古城区艺达广告有限公司湾沚分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实质性内容未填写、修改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南路
联系方式:0553-8910025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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