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暖通小风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暖通小风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暖通小风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848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8481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浙风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金剑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0.000000 | 67.622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防爆轴流风机的国家强制性防爆3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国家级、2019312311000046、2024年11月11日 3、防爆屋顶风机的国家强制性防爆3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国家级、2019312311000042、2024年11月11日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防爆轴流风机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3C、国家级、2024312311000718、2029年04月25日 3、防爆屋顶风机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3C、国家级、2024312311000719、2029年04月25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射阳港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工程、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能投沿海发电有限公司、2022.8 2、江苏华电句容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江苏华电煤炭物流有限公司、2017.9 3、神华神东电力准东五彩湾电厂2×660MW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8.12 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2×660MW机组、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19.4 |
1、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机组、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4.06 2、天津华电南疆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工程、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2016.05 3、古交三期2×660MW低热值煤热电项目、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2015.06 4、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新建工程、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04 5、中电普安电厂2×660MW新建工程、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08 6、古交三期2×660MW低热值煤热电项目、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2016.12 7、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7.03 8、大唐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2017.02 9、大唐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2018.05 10、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2018年辅机设备、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2018.07 11、漳泽发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改扩建工程辅机设备、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05 12、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及神华巴蜀江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工程、神华巴蜀江油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05 13、华能秦煤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01 14、重庆公司重庆电厂2×660MW环保迁建工程、国能重庆电厂有限公司、2022.07 15、国网能源准东电厂2×660MW机组工程、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2022.04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玉林 电话:025-86728657
邮箱:1617026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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