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16万元
招标联系人鲍颖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江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车辆类装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需求进行咨询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及供应商参与咨询论证。
一、咨询论证目的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本次咨询论证会主要为本项目采购提供精准、科学的专业意见。咨询论证的内容,仅作为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讨论的参考,供应商可对采购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5月。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车辆类装备22种、1535台,预算总金额为36328万元,共分10个采购包:
1包是为10个设区市(不含赣州)采购中小型水罐消防车共197台,预算金额5516万元;
2包是为赣州市采购中小型水罐消防车共189台,预算金额5292万元;
3包是采购中大型水罐消防车3台、泡沫消防车4台、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高压喷雾车)16台、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远程供水管线车)43台,共66台,预算金额3835万元;
4包是采购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隔离带开辟车)14台、隔离带开辟机器人6台,共20台,预算金额1740万元;
5包是采购山地摩托车715台,预算金额5005万元;
6包是采购装载机10台、长臂挖掘机7台,共17台,预算金额990万元;
7包是采购排水抢险车(小型排水抢险车)31台,排水抢险车(中型排水抢险车)30台,排水抢险车(大流量排水抢险车)4台,共65台,预算金额4750万元;
8包是采购除雪除冰车2台,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2台,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19台,共23台,预算金额1530万元;
9包是采购后勤保障车(救援运兵车)116台,后勤保障车(装备运输车)107台,共223台,预算金额5040万元;
10包是采购应急电源车11台、应急前突车6台、后勤保障车(淋浴车)1台、后勤保障车(宿营车)2台,共20台,预算金额2630万元。
三、本项目基本性能参数要求
(一)1、2包
中小型水罐消防车
(1)整车要求: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
(2)总质量:≤6900Kg;
(3)轴距:≤3360(mm);
(4)最高车速:≥90km/h
(5)载液量:≥1500kg;
(6)座位设置:乘员≥2人;
(7)发动机额定功率:≥80kw;
(8)驱动:4×2;
(9)油箱容量≥80L;
(10)水泵额定流量≥20L/s;
(11)扬程≥100米;
(12)消防炮额定流量:≥20L/s;
(13)有效射程:≥40m;
(14)罐体容积:≥1500L;
(15)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6)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二)3包
1.中大型水罐消防车
(1)整车参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
(2)最大总重量:≤18000kg;
(3)驾驶室结构:四开门双排驾驶室,全钢框架焊接一体式结构;
(4)乘员:≥6人;
(5)发动机额定功率:≥180KW;
(6)最高车速:≥90km/h;
(7)驱动形式:4×2;
(8)罐体容积:≥2600L;
(9)罐体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0)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11)泡沫罐罐体容积:≥400L;
(12)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3)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14)消防泵额定流量:1.0MPa 时≥40L/s;
(15)泡沫比例混合器:3%/6%可选;
(16)消防炮额定流量(标准要求):≥30L/s;
(17)有效射程:泡沫≥40m,水≥40m;
(18)车载消防炮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45°;
2.泡沫消防车
(1)整车参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
(2)最大总重量:≤18000kg;
(3)驾驶室结构:四开门双排驾驶室,全钢框架焊接一体式结构;
(4)乘员:≥6人;
(5)发动机额定功率:≥180KW;
(6)最高车速:≥90km/h;
(7)驱动形式:4×2;
(8)罐体容积:≥2600L;
(9)罐体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0)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11)罐体容积:≥400L;
(12)罐体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3)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14)消防泵额定流量:1.0MPa 时≥40L/s;
(15)泡沫比例混合器:3%/6%可选;
(16)消防炮额定流量(标准要求):≥30L/s;
(17)有效射程:泡沫≥40m,水≥40m;
(18)车载消防炮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45°。
3.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高压喷雾车)
(1)整车参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
(2)总质量(kg):≤4500kg;
(3)乘员:≥5人;
(4)驱动形式:四驱越野底盘;
(5)发动机额定功率:≥100KW;
(6)最高车速:≥100km/h;
(7)涉水深度(mm):≥600;
(8)越壕(mm):≥500;
(9)越障(mm):≥ 300;
(10)消防泵额定流量≥3L/S;
(11)扬程(m): ≥120;
(12)液罐容积≥1000L;
(13)罐体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4)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15)喷雾枪流量≥2L/s;
(16)喷雾枪射程≥20m。
4.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远程供水管线车):
(1)整车参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
(2)总质量(kg)≥4400kg;
(3)最高车速:≥95km/h;
(4)驱动形式:4×4;
(5)发动机额定功率(kW):≥100;
(6)工作流量(L/S): ≥2.5;
(7)扬程(m): ≥500;
(8)水平射程(m):≥25;
(9)消防水带:每个水带间可快速连接,水带铺设总长度≥3000m;
(10)容量:≥500L;
(11)材质:优质碳钢或不锈钢,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底部厚度≥3mm;
(12)罐内设置1个液位传感器,在操作仪表板上显示罐内剩余液量。
(三)4包
1.森林火灾扑救特种车辆(隔离带开辟车):
(1)质量≤6000kg;
(2)发动机最大功率:≥25KW;
(3)行驶速度:≥10KM/H;
(4)作业宽度≥1200mm;
(5)破碎直径:≥10cm;
(6)最大爬坡度:≥25°;
(7)油箱容量:≥20L;
(8)翻土深度:≥3cm;
(9)转速(r/min)≥1800;
(10)属具快换时间:≤5min;
(11)是否带有液压快速接头:有;
(12)刀头数:≥28个;
(13)系统流量:≥130L/min 。
2.隔离带开辟机器人
(1)发动机最大功率:≥30KW;
(2)切割宽度≥1150mm;
(3)可粉碎的树木直径≥100mm;
(4)油箱容量≥25L;
(5)液压油箱容量≥40L;
(6)时速≥10km/H;
(7)爬坡能力≥40°;
(8)遥控距离:≥150;
(9)主机质量≤5000kg;
(10)刀具转速(rpm)≥2200转/分;
(11)翻土深度:≥3cm;
(12)工作流量≥50L/min;
(13)刀头数:≥28个;
(四)5包
四轮摩托车
(1)外观:车身颜色为消防红色,配有顶棚、挡玻;
(2)发动机型式:单缸、四冲程、水冷;
(3)发动机功率:≥14kW;
(4)发动机扭矩:≥25N/m;
(5)轴距:≥1200mm;
(6)传动方式:CVT;
(7)最小离地间隙:≥250mm;
(8)满载质量:≥500kg;
(9)最高车速:≥50km/h;
(10)驱动方式:2WD/4WD自由切换;
(11)启动方式:电启动;
(12)制动距离:≤8m;
(13)燃油种类:汽油;
(14)配备2台消防泵,额定流量≥3L/s,扬程≥50m;
(15)其他附件:进水管1根、30-40-30水带1盘、直流水枪1支、手持式喊话器。
(五)6包
1.装载机
(1)用于洪涝灾害现场装填砂石物料,转运物资;
(2)斗容≥0.7m³;
(3)牵引力≥40kN;
(4)排放标准:国IV;
(5)卸载高度≥2m;
(6)最大爬坡能力≥27°;
(7)发动机额定功率≥60kw;
(8)三项和时间(s)≤12s(铲斗提升、下降、卸载三项时间的总和)。
2.长臂挖掘机
(1)具备挖掘、装载、吊装、破碎、拆除等功能;
(2)配备北斗定位系统,预留遥控接口;
(3)斗容≥0.5m³;
(4)挖掘高度≥10m;
(5)挖掘半径≥12;
(6)排放标准:国IV;
(7)爬坡能力≥30°。
(六)7包
1.排水抢险车(小型排水抢险车)
(1)由皮卡车搭载发电机组、大流量潜水泵、控制柜、排水软管、浮圈等组成,具备移动排水、自发供电和远程监控调度等功能;
(2)排水量≥500m³/h;
(3)整车要求: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车辆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70KW,驱动形式:四驱,最高时速≥120km/h;
(4)发电机组:发动机额定功率≥30KW,可输出单相/三相电,预留便捷取电插座,方便用户应急用电;
(5)水泵及配套设施:潜水电泵的性能参数:流量≥500m³/h,扬程≥10m(需提供带有CNAS印章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单泵重量≤32kg,水泵出水口径≥200mm,控制系统有可视化操作界面,实时监测运行参数。
2.排水抢险车(中大型排水抢险车)
(1)自带照明系统,可切换至大流量或高扬程作业,一体化集成车载,具备全地形全天候作业能力。可无线控制,流量≥1000m³/h,连续工作时间≥12h。
(2)车辆配置: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车辆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70KW,最高时速≥100km/h;
(3)发电机组:发动机额定功率≥50KW,可输出单相/三相电,预留便捷取电插座,方便用户应急用电;
(4)水泵及配套设施:水泵数量≥2台,潜水电泵的性能参数:流量≥500m³/h,扬程≥10m(需提供带有CNAS印章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单泵重量≤32kg,水泵出水口径≥200mm,控制系统有可视化操作界面,实时监测运行参数,可切换至大流量或高扬程作业;
(5)照明系统:车辆配有升降照明灯,升降灯可通过无线方式控制。
3.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1)用于暴雨洪涝灾害导致的城市下沉隧道、地下商场、社区地下室、能源物流管廊等地下空间紧急抽排水。具备排水、供水、照明等功能,可实现大流量与高扬程间有效切换,一体化集成车载,连续工作时间≥12h,额定排水量≥3000m³/h,额定扬程≥15m。
(2)车辆配置: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符合专项作业车改装要求,车辆具有工信部公告、有强制认证证书、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免征目录,可以在采购地区合法上牌,车辆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160KW,制动系统:前轮盘式制动器,ABS(防抱死制动系统)或EBS(电控制动系统);
(3)发电机组:发动机额定功率≥200KW,可输出单相/三相电,预留便捷取电插座,方便用户应急用电;
(4)水泵及配套设施:供排水设备采用便携式潜水电泵≥8台,整车排水量≥3000m³/h(需提供带有CNAS印章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单泵排水量≥500m³/h,扬程≥15米,单泵重量≤32kg,水泵出水口径≥200mm,控制系统有可视化操作界面,实时监测运行参数;
(5)照明系统:车辆配有升降照明灯,升降灯可通过无线方式控制。
(七)8包
1.除雪除冰车
(1)用于清雪、除冰等任务,融雪剂洒布车,融雪剂允许粒度≥15mm,热融水箱≥3000L;或机械式除雪除冰车,配备除雪滚、除雪铲等。
(2)整车须具有3C认证;
(3)发动机排放标准:国Ⅵ;
(4)发动机功率≥200KW。
2.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
(1)于洪涝灾害引起的建筑倒塌,道路损毁等抢险救援场景,车辆配备越野底盘,通过性能好,具备起重、挖掘、破拆、抓取、发电、照明、破障、牵引等功能;
(2)吊重≥3.5t;
(3)斗容≥0.3m³;
(4)抓取≥1t
(5)涉水深度≥600mm;
(6)发动机功率≥320kW;
(7)照明灯功率4x1000W。
3.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
(1)用于道路受阻常规设备无法通行情况下,保障物资运送、群众转移、救援人员通行等工作。
(2)陆地巡航速度≥30km/h;
(3)水上巡航速度≥5km/h;
(4)爬坡能力≥30°;
(5)发动机≥2.5L;
(6)标定功率≥35kW;
(7)最大扭矩≥70N/m;
(8)陆地载客人数≥6人;
(9)水上载客人数≥4人;
(10)跨越沟壑宽度≥1.5m;
(11)跨越垂直障碍高度≥0.6m。
(八)9包
1.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
(1)采用二驱驱动配置;
(2)搭乘人数≥10人;
(3)总质量≤4400Kg;
(4)最高车速≥90km/h;
(5)发动机功率≥100KW;
(6)燃油种类:柴油;
(7)变速箱:自动挡。
2.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
(1)用于运输抢险救援装备投入灾害现场;
(2)速度≥100km/h;
(3)额定载质量≥1800Kg;
(4)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
(5)发动机功率≥110KW;
(6)最高车速≥100km/h。
(九)10包
1.应急电源车
(1)应急电源车电池能量≥2000Wh;
(2)输出电压≥220V-50Hz;
(3)功率≥50kW;
(4)驱动形式:4×2;
(5)最高时速≥100km;
(6)燃料种类:柴油;
(7)底盘排放标准:符合国Ⅵ标准。
2.应急前突车
(1)用于各类灾害的信息收集与初期处置,第一时间挺进灾害中心,承担通信、危险气体侦测,应急救援等多种救援任务。配备车载电台、危险气体侦测仪、细水雾灭火装置、车载绞盘、倒伏式照明灯等器材设备。
(2)高机动前突车具有卫星电话、无线短波通信、4G/5G网络通信能力,配备单兵图传系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音视频采集等器材设备,可与后端指挥中心进行实时音视频交互;
(3)涉水深度≥1.2m;
(4)最高车速≥120km/h;
(5)燃油种类:柴油;
(6)排放标准:国六;
(7)转向形式:方向盘;
(8)变速箱:自动挡;
(9)最大涉水高度≥1200mm;
(10)驱动形式:4X4;
(11)轴距≥3795mm;
(12)最小离地间隙≥380mm;
(13)接近角≥45°;
(14)离去角≥35°。
3.后勤保障车(淋浴车)
(1)同时淋浴人数≥8人;
(2)配备液压支腿,分为设备仓和淋浴区,更衣区,配备空调和暖风机。
(3)变速箱:手动;
(4)燃料:柴油;
(5)油箱≥200L;
(6)最高车速≥100km/h;
(7)驱动型式:4×2;
(8)发动机功率≥250KW;
(9)排放标准:符合国Ⅵ标准;
(10)燃油锅炉≥10万大卡/小时热水量;
(11)轴距≥5000mm;
(12)水箱需配备不锈钢的材质,设备区设置有燃油锅炉、净化装置、净水箱、热水箱及水泵等设备。
(1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所投车型的“淋浴车”公告页。
4.后勤保障车(宿营车)
(1)配备休息床铺、洗漱卫生间、内置空调等配套设施。
(2)住宿人数≥20人;
(3)淋浴卫生间≥2间;
(4)发动机功率≥248KW;
(5)燃油种类:柴油;
(6)轴距≥5800mm;
(7)最高车速≥100km/h;
(8)变速箱:手动变速箱;
(9)质量≤6500kg;
(10)方舱自重≤3500kg
(11)爬坡度≥30°;
(12)最小转弯半径≤12m;
(13)发动机额定功率≥130kW;
(14)时速≥90km/h。
四、对参与咨询论证会企业的要求
(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企业装备相关材料
1.具有符合本项目采购的装备彩页(含简介和主要参数);
2.装备的报价单(写明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3.第三方检测报告。
五、咨询论证会时间
1-5包: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9:00-12:00。
6-10包: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4: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7:00。
六、咨询论证会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199号省应急管理厅一楼会议室。
七、报名及联系人
咨询论证会报名方式为电话报名。1包-5包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鲍颖0791-85257150,电子邮箱:13607913526@163.com;技术咨询联系人:刘霞0791-85257153。6包-10包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肖丽16607097551,电子邮箱1341042765@qq.com;技术咨询联系人:魏志强18179111785。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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