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4万元
招标联系人项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实施“上海解放宣传微短剧”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
  4.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该单位或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
  (1)8条上海解放宣传微短剧,总时长不少于24分钟。(每条时长不少于2分45秒。)
  (2)除交付8条正片内容外,每条正片须另外制作15秒和30秒各1条宣传视频,并撰写相应稿件对视频内容进行概述简介。须在市级主流媒体网站和APP端,以及本市各区融媒体平台等进行发布和宣传,不少于3个平台。
  2. 项目地点:上海。
  3. 项目总预算:204000元。
  4.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
  三、项目要求:
  1.方案制定
  在了解上海解放战役相关史料的基础上提交拍摄方案:
  (1)地标选择
  根据上海解放战役的真实历史,在上海地区挑选8个地标,通过联动各区共同深入挖掘该地的历史事迹并进行素材整理与拍摄。所选地标应具有实际意义,饱含历史文化内涵,能够反映上海解放历史,是一个持续记忆的载体,是能让英烈精神穿越时光、永远沸腾人心的传播之地。
  (2)剧本创作
  为微短剧创作编写大纲、脚本。脚本需要包括拍摄场景、拍摄内容、拍摄景别、地标简介、人物简介、采访提纲等内容。脚本的撰写需尊重真实历史,并注重故事的典型性、传播性。剧本整体行文须准确规范、言简意赅。
  (3)素材拍摄
  为项目选择拍摄场景,并进行现场取镜拍摄,部分场地须按采购人要求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按采购人要求调取、共享前期已公开发表的视频、短片、图片(照片)、音频等资料,用于本视频制作素材。拍摄期间,须对采购人提供的素材进行整理,提取符合要求、寓意深远、精美优良的镜头用于本视频制作。
  (4)人物采访
  按剧本内容,寻找有关专家、烈士亲属、烈士战友等人物进行采访。采访前须按照真实历史背景拟定完整的采访提纲,并交由采购人和被采访方审核,约定时间、地点后进行采访。采访内容须契合视频主题,能够引导人物述说真实事迹、表达真切情感。
  2.画面要求
  全片画面保证1080P及以上画质,除特殊艺术效果外,保证图像画面稳定清晰、色彩自然、主题突出、层次丰富、节奏明快,场面调度有序,镜头推、拉、摇、移和切换等操作使用恰当,构图合理,明暗亮度适中。不得出现质量低下、内容粗糙、拖泥带水的影像画面。
  3.音频要求
  全片音频指标整体平衡,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无噪声干扰,无爆音、爆表等技术瑕疵音乐音效选择运用要与内容相对适宜。如使用旁白,旁白脚本须根据视频的内容编写,文案内容能够帮助观众对视频的理解,切勿堆砌辞藻、内容空洞。音频旁白须为标准普通话,吐字发音清楚,不能出现发音错误。
  4.拍摄要求
  有专业的拍摄团队、专业的拍摄设备和工作人员,包括高清摄像机、稳定器、灯光等设备,并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有足够的经验和技能。如摄影师拍摄过相关视频,可作为加分项。为了确保视频的拍摄效果和质量,须在拍摄前制定详细的拍摄计划并进行点位走访,确定拍摄的主要内容和角度、确保拍摄地点的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5.视频制作
  视频剪辑方面,应制定详细的剪辑计划和剪辑流程,包括素材筛选、片段拼接、色彩调整、音频处理等步骤使用专业的剪辑软件进行编辑,例如AdobePremiere、FinalCut Pro等,确保剪辑人员具有足够的经验和技能。后期制作方面,为了确保视频质量,须添加统一片头片尾、选取合适的配乐、字幕制作、色彩校正等,并使用专业的后期制作软件进行处理,例如AdobeAfterEffects、DaVinciResolve等,确保后期制作人员具有足够的经验和技能。
  6.视频输出
  最终视频制品输出格式应为高清或4K视频文件,文件格式为MP4或MOV,编码格式为H.264或H.265。
  (1)视频质量:输出视频质量应保证高清晰度、色彩鲜艳、声音清晰自然,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软件和设备:视频制作团队应使用最先进的视频制作软件和设备,包括高清摄像机、专业的视频编辑软件和音效处理设备。
  (3)视频存储:为保证视频质量和文件安全,终版视频应存储在专业的硬盘/U盘或其他云存储平台。
  7.知识产权
  本项目视频成品及相关素材之知识产权归我单位所有,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做任何其他商业用途。
  8.服务期限
  供应商保证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所有的视频制作和交付工作,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9.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类似红色文化宣传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作为加分项。
  10.如供应商提供视频类项目的获奖证明材料,可作为加分项。
  四、报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
  2.报价说明:
  (1)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项目报价为年度服务总价,不再产生其他相关税费及额外费用;
  (3)本询价文件、项目方案(含选择的地标、拍摄大纲、报价、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和项目服务承诺书等)、2-3年内项目业绩、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6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政府采购库在库证明及征信记录证明(所有资料记录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密封递交(虹口区广粤路131号217室 项先生 收),一式4份,资料不全的视作无效报价。
  联系人 项先生 联系电话 2317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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