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性能综合无线测试仪需求公示(第二次)意向公开(2023-JKBNAV-W4001)(第1包)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bnav-w400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正文:

2023年高性能无线综合测试仪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2023-JKBNAV-W4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3年高性能无线综合测试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BNAV-W4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

质保期限

备注

1

高性能无线综合测试仪

如下

江苏苏州

3

 

主要需求参数

1

信号发生器

频率范围

可满足3MHz-900MHz频率范围内的有效测试

2

频率分辨率

1Hz

3

输出电平范围

可满足-130dbm~-20dbm
-90dbm~+5dbm

2个电平范围内的有效测试

4

输出幅度误差

2db

5

输出阻抗

50Ω

6

电压驻波比

1.5

7

调制特性

可满足

AM3MHz-900MHz
FM
3MHz-900MHz

频率范围内的有效测试

8

射频分析

频率范围

可满足3MHz-900MHz频率范围内的有效测试

9

功率范围

T/R:≥40W5min

10

AM调制测量

0-100%

11

FM调制测量

0-75KHz  5%

12

音频分析

频率范围

可满足100Hz-100KHz频率范围内的有效测试

13

输入电平

14

信纳

15

失真度

16

信噪比

17

频谱分析

频率范围

可满足500KHz-900MHz频率范围内的有效测试

18

分辨率带宽

19

显示平均噪声电平

20

参考电平精度

±2.5dB

1.项目预算: 35万元

2.最高限价: 同项目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项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处罚相关规定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

1.夸大企业业绩和产品性能的;

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投诉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轻的;

4.其他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较轻的。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1.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

2.被抽中邀请参加采购活动,3年内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大的;

4.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较重的。

(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1.累计2次受到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理的;

2.在采购活动中私下与采购相关机构、需求单位达成不合理意向的;

3.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4.投标(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的;

5.提供虚假生产进度报告,或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影响供应保障的;

6.在开标、评标(评审)现场无理取闹,扰乱正常采购活动秩序的;

7.中标产品在非注册生产地址或合同约定地址生产的;

8.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

9.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

10.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六、公示时间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19日(6天)

七、报价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

(二)报价方式及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塘村街一号(接受现场报价、密封送达或邮寄等方式)

(三)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姜东旺,联系电话16606233233

(四)纪检监督电话:18915573699

八、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报价表(盖章);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

1.保证文件资料的密封性;

2.报价表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技术服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关键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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