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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主楼正面外墙及附楼两面外墙、楼梯间、天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主楼正面外墙及附楼两面外墙、楼梯间、天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309221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主楼正面外墙及附楼两面外墙、楼梯间、天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9170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1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主楼正面外墙及附楼两面外墙、楼梯间、天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一项

619,170.10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相应表格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实作出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供应商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磋商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69-89808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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