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联龙路南侧人行道工程
金额
98.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联龙路南侧人行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旺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心沟专项资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本工程为联龙路南侧人行道工程。本次工程对旺岗村联龙路南侧人行道进行路面铺装,全长约390.88米,面积约1885.43平方米。现状路面为泥质路肩,杂草较多,局部为破损旧人行砖面及水泥面层,路面状况差,周边场地常年排水淤塞。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该路段进行新建人行道,路面照明、铺设排水管道,同时预埋“三线” (通信) 落地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最高限价为:981193.50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述相关规定一致。
4.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2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13 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 5 月 17 日17时30分止(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佛山市顺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号-3)。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3 日0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6 月3 日09 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1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
9. 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龙江镇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旺岗村民委员会
地 址:龙江镇旺岗村委会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周小姐
电 话:139282332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号-3
邮 编:528305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8874995
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1).docx
联龙路南侧人行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旺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心沟专项资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本工程为联龙路南侧人行道工程。本次工程对旺岗村联龙路南侧人行道进行路面铺装,全长约390.88米,面积约1885.43平方米。现状路面为泥质路肩,杂草较多,局部为破损旧人行砖面及水泥面层,路面状况差,周边场地常年排水淤塞。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该路段进行新建人行道,路面照明、铺设排水管道,同时预埋“三线” (通信) 落地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最高限价为:981193.50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述相关规定一致。
4.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2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13 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 5 月 17 日17时30分止(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佛山市顺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号-3)。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3 日0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6 月3 日09 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1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
9. 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龙江镇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旺岗村民委员会
地 址:龙江镇旺岗村委会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周小姐
电 话:1392823327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号-3
邮 编:528305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8874995
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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