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陕州分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陕州分公司东凡烟站标准化创建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陕州分公司东凡烟站标准化创建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24050495
投资概算:约218万元
开标日期: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会议室)。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国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贰佰零贰万玖仟贰佰零陆元贰角整(¥202.92062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贰佰零叁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玖角叁分(¥203.356293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镀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贰佰万零柒佰肆拾陆元贰角壹分(¥200.074621万元);
三、公示期: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0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和《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导议的,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提出并按照要求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提出异议的日期)。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异议函应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异议函中提交由异议函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标人若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异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将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陕州分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高阳路卷烟物流中心6楼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6室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烟草公司陕州分公司党建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