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项目(项目编号:YXHC-2023-Z09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hc-2023-z0901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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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YXHC-2023-Z09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天安象屿智慧城A4-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3-Z0901
项目名称: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0 160 其他服务 区国资委拟于近期实施第二批区属国企(兴宁集团、宁投集团、宁河国投、农业产业园公司)市场化改革工作,为保证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拟由区国资委进行统一招标,由专业第三方咨询公司为四家国企进行人力资源规划、竞聘方案设计、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体系设计等,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已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天安象屿智慧城A4-501
方式: 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天安象屿智慧城A4-5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天安象屿智慧城A4-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69367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天安象屿智慧城A4-501
联系方式:022-24880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2-24880260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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