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7月三相异步电动机改造永磁化同步电机采购
金额
10.0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4070108
预算金额10.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晓宁26612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P24070108 项目名称 2024年7月三相异步电动机改造永磁化同步电机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7/12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7/17 -- 24: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7/13 -- 00: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7/19--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4070108 项目概况:(1)电动机安装有全封闭空空冷却器,冷却方式为空-空冷却。 (2)电动机的安装方式为IMB3,卧式带底脚安装。 使用年限8年,质保期1年。设备需满足现场要求,与现场设备配套使用。 (3)旧电机拆卸、运输、改造后电机安装由甲方负责,改造后运输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装卸。 (4)电机再制造后不改变电机安装尺寸、方式、防爆等级、防护等级等。保证原电机的非标轴或防爆性能,原防爆电机铭牌依旧保留强制效力。 (5)改造后永磁电机需要匹配变频器运行使用。 (6)改造后电动机振动满足GB/T 10068-2020中要求、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系统。 (7)甲乙双方约定电机改造使用的永磁材料为钕铁硼。 (8)在原电机的基础上,将三相异步电机改造为永磁同步电机。 (9)乙方保证,甲方电机经乙方改造后经过乙方检测达到出厂标准并附带出厂合格证,并且产品通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且达到了“1级能效”标准(符合GB20253-2013相关要求),电机外观可张贴“1级能效”标识,并符合国家节能要求。
2.项目概况
     ZP24070108,2024年7月三相异步电动机改造永磁化同步电机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2024年7月三相异步电动机改造永磁化同步电机采购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00,203.00 1,000.00 1.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两家,招标人不定标。2.合同有效期为供货要求的最长周期,投标人须严格按供货期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2024年7月三相异步电动机改造永磁化同步电机采购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提供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工业用高效永磁同步电机的生产或制造。(提供认证证书截图或扫描件)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三相异步电机改造成永磁同步电机业绩1份(代理商可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应发票扫描件,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合同总金额、合同号及签字盖章内容不可遮挡。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②提供的合同明细(部分)与对应的发票明细(部分)要一致③合同中的名称与型号要相符④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要求,须附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方盖章有效)进行说明。⑤合同必须加盖买卖双方合同章,如合同有骑缝章则须完整,如合同有附件则需加盖合同章,附件两页及以上须加盖骑缝章且骑缝章完整(当页有双方合同章的可不加盖骑缝章)⑥发票查询唯一网站为:国家税务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veri.chinatax.gov.cn)。如出现以上问题,则判定为无效合同,被认定为虚假合同、发票、技术协议或证明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17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7/19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张晓宁 联系电话:266129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瑞文 0472-2669663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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