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片区)
金额
17955.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360
预算金额17955.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3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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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
片区)
(招标编号:JG2022-1636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昌区
一、招标条件
本番寓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片区)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955.857912万元,招标人
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昌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包括新建d300~d800污水管道共约17.23km,新
建d600雨水管道共约0.058km;公共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单元及市政道路错混接217处,
改造市政截流井9处,新建单元截流井45座,改造外水侵入点9处,改造污水溢流点17
处,新建d200~d1000雨、污水管2.67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5209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
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番禹区砺江河、莲山国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
片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国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
片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
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
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
设计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
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
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
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
近一个月(时间为:2022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
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2年9月)
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
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
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展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1.7申请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您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
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2.8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本项评
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
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
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0日17时12分到2022年10月31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部)电子上传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七、其他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
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香昌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昌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昌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7754152
电子邮件:804120865e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阳区市桥西城路27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66851218-8111
电子邮件:4418099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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