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终端软件系统和异地业务办理系统合同公告
金额
43.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91701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自助终端软件系统和异地业务办理系统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91701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30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638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9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运行12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农行成都商鼎国际支行(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90020104000934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软件开发要求 5.2.1、软件功能要求 本项目软件开发应具备以下功能: 5.2.1.1、自助终端软件系统 自助服务系统采用引导式交互界面,引导使用人员根据自助终端上的提示和信息展示内容,完成个人需要办理的业务内容。 1、政务公开 l中心简介 发布中心的简要介绍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l通知公告 发布中心的各种通知、公告信息,信息的展示按照发布时间倒序排列;同时,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2、政策法规 l地方政策查询 发布中心收集、整理的省、市关于公积金行业及关联行业的相关政策信息,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l国家政策查询 发布中心收集、整理的国家、部委关于公积金行业及关联行业的相关政策信息,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3、业务指南 l公积金缴存指南 发布中心收集、整理的关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业务的政策、操作办理方法等信息,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l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布中心收集、整理的关于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取业务的政策、操作办理方法等信息,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l公积金贷款指南 发布中心收集、整理的关于长沙公积金中心贷款业务的政策、操作办理方法等信息,信息实现与中心网站内容同步发布。 3、信息查询 l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至年月、所属单位等个人信息。 对查询的明细信息可以打印,打印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l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发生的所有业务明细信息,包括缴存明细信息、个人清册变更信息、个人信息变更信息、提取信息等。 对查询的明细信息可以打印,打印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l个人提取明细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的所有提取记录信息,包括提取时间、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 对查询的明细信息可以打印,打印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l个人缴存明细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的所有缴存明细信息,包括个人的汇缴记录、补缴记录等,显示缴存时间、缴存清册月份、缴存类型、缴存金额等。 对查询的明细信息可以打印,打印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l个人贷款合同信息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未结清贷款的合同内容,包括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余额、还款方式、还款账号、还款账户名等。 对查询的明细信息可以打印,打印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l个人贷款进度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当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进度情况。 l个人还款信息查询 查询当前身份证号对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未结清贷款的每月还款明细信息,包括贷款余额、还款期数、还款本金、还款利息、还款时间、剩余本金、还款类型(正常还款、逾期还款、提前还款)等。 对查询的明细信息可以打印,打印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4、提取自助办理 根据当前身份证号查询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信息,指导用户完成自助终端上的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留有可扩展接口和界面,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更多的提取)等业务。主要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1:职工选择办理退休提取或者离职提取业务,系统通过接口服务调用核心业务系统校验是否个人账户已经办理封存,离职提取还要判断职工是否已经达到封存时限或者停止缴存超过24个月; 步骤2:验证职工身份证,再与职工实时人脸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后,保存职工的刷脸活体图片和身份证照片; 步骤3:系统显示个人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的信息,包括账户余额、可提取金额等,并提示输入提取到账的银行账户(也可以通过读取银行卡方式读取账号); 步骤4:完成提取信息录入与确认后,点击提交;界面提示业务已经受理成功,请职工耐心等待,留意银行卡的资金到账信息。 5、贷款业务办理 在自助终端上完成公积金贷后部分业务的自助办理,包括: l冲还贷签约 只能办理当前身份证号缴存职工的在本中心的未结清贷款的冲还贷签约,并且个人账户需要满足中心签订按月冲还贷合约的条件。办理时,验证职工身份证,再与职工实时人脸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后,保存职工的刷脸活体图片和身份证照片;用户对系统显示的合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签约,即完成了本人的冲还贷签约业务。 l冲还贷解约 只要业务办理人员满足公积金中心的冲还贷解约条件,在自助终端上选择该业务,验证职工身份证,再与职工实时人脸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后,保存职工的刷脸活体图片和身份证照片;解约后中心将从下个月开始不再自动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上自动冲扣每月贷款还款额。 l还款账号变更 业务办理人员点击办理该业务后,验证职工身份证,再与职工实时人脸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后,保存职工的刷脸活体图片和身份证照片;系统验证贷款还款账号是否和当前职工身份证、姓名一致,不一致则提示职工,还款人信息不一致,需现场办理。一致的话,应用系统显示当前还款账户名、还款账号所属银行、还款账号信息,并要求录入(或读取)变更后的还款账号(即只能变更为本人的、同行的其他账号);应用系统对录入的账号进行有效性校验后提交业务即完成该业务办理。 l公积金部分冲抵还款 利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实现部分提前还款。办理该业务必须满足中心的部分提前还款政策要求。验证职工身份证,再与职工实时人脸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后,保存职工的刷脸活体图片和身份证照片;业务办理简单,在应用系统显示的办理业务界面中,根据账户余额输入计划提前还款额度点击确认即可。 l公积金提前结清还贷 利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实现公积金贷款的提前全额还款。办理该业务的前提是个人账户余额大于本人公积金贷款余额。业务办理时验证职工身份证,再与职工实时人脸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后,保存职工的刷脸活体图片和身份证照片;只需要确认系统显示的金额是否正确后,点击确认即完成。 6、材料打印 主要包括有个人缴存证明、提取情况证明、贷款情况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的打印;打印的材料上加盖有公积金中心的统一电子公章。 7、便民工具 主要提供给业务办理人员进行公积金业务办理前部分业务信息查询、计算的工具和功能。 包括有: l贷款楼盘查询 查询与中心有合作的楼盘,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提供信息。 l贷款计算器 提供给职工的一个简单计算公积金贷款金额、年限、还款方式条件下的每月还款金额,比对纯商业贷款之间的每月还款金额差。 l服务网点查询 查询公积金中心可以提供业务办理的服务网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l常见问题解答 查询、展示涉及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情况。 8、用户中心 主要包括用户登录、用户注册和用户线上账户注销等功能。 9、硬件集成与对接 需要与自助终端的彩色打印机、身份证识别器、银联卡识别器、键盘、摄像头等设备的对接,实现中心自助终端业务的刷脸登陆、自动读取身份证和银行卡、打印单据材料等功能。 5.2.1.2、铁路分中心异地业务办理系统 5.2.1.2.1、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业务办理系统 1、核心业务系统改造 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业务主要要求:在铁路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与铁路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铁路单位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铁路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该住房需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住房用途为住宅。可以申请的贷款有:期房贷款,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 铁路分中心作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个分中心,整个业务系统都在统一平台、统一系统上建设、实施和使用;因此针对铁路分中心的异地贷款业务这种特色业务,需要对原有的统计架构系统的相关功能子系统进行专门改造来适用其业务的办理。 具体功能包括: 1)异地贷款楼盘管理 增加专门进行异地贷款楼盘的管理,包括楼盘项目准入管理、楼盘项目信息管理等。需要将异地楼盘按照本地楼盘管理的方式,从开发商新增、维护,项目 2)异地贷款申请与审批 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20〕5号)政策要求,核心业务系统的贷款管理系统的申请功能、审批功能和审批流程等都需要参照办法进行修改或者新增功能。 同时,在贷款申请时,需要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对贷款人的可贷金额进行核算;即用户如果在系统中申请的铁路异地贷款,则可贷金额的核算按照新办法要求进行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如果是原有的本地贷款则还是采用原有核算方法;在系统中需要至少保留有两套核算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方法。 异地贷款申请,需要按照新管理办法进行贷款材料的采集;在审批流程中可以查看到采集的相关材料。 3)异地贷款合同与担保管理 在贷款合同的签订中,需要同时进行担保合同签订,并且担保合同的签订中采用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方式,实现合同的远程非见面签订。贷款合同中的银行、担保公司的审批结果都需要加盖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功能,实现整个贷款合同的银行、担保公司的远程审批、远程签批。 在贷款合同档案管理中,需要对异地贷款合同进行专门分类和管理。 4)异地贷款发放与回收管理 异地贷款的发放必须在完成担保、抵押等事项后才能正式进行发放。发放管理的要求和流程,与本地公积金贷款相同。 异地贷款允许按照家庭方式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也允许办理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结清或者提前部分还款,需要参照新的管理办法新增专门针对异地贷款的相关功能。 5)异地贷款贷后管理 异地贷款发放后也可以办理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等贷后业务。 异地贷款的贷后业务需要与担保业务结合,即发生贷后业务的同时,需要补充签订担保合同。在系统的功能改造上,需要考虑该业务变化,同时需将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融合到改造后的功能中。 6)贷款统计查询 根据新贷款业务,在中心和分中心的统计查询功能,需要依据中心需要调整、改造原有的统计报表、查询等功能模块。 2、档案管理系统 由于是新增的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业务,在办理方法、业务经办点上都有非常大的变动,需要根据该新业务进行档案管理系统的改造。 总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档案采集 按照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政策,结合核心业务办理,实现从开发商、项目准入开始,到贷款回收、贷后管理、贷款结清全流程档案材料的采集。 档案的采集包括两种:扫描采集,通过与其他单位数据对接后获取到的信息形成的电子证照等材料。档案材料扫描采集中,需要考虑对业务经办网点现有设备的集成,以及与长沙中心统一型号设备的集成,即采集功能需要考虑其利旧兼容性。 2)档案浏览 通过单点业务、整笔贷款,可以实现每个环节业务办理档案材料的事后查阅。查阅资料包括业务办理中扫描、提交的,也包括通过数据校验获取的信息系统生成的模拟电子证照材料。 档案浏览需要提供有小图标展示和详细材料查看功能;同时,尽量实现通过业务查看档案时,可以进行分屏展示。 3)档案管理 将异地贷款业务的档案纳入整个档案管理中,从电子档案、实体档案整合一起统一管理。改造后的档案管理系统,在充分满足中心统一档案管理的要求下,体现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业务特色档案管理需求,保障分类、组卷、归档流程的条理清晰,为后续的查找、调阅档案便利。 4)档案材料的上传 档案扫描材料上传到中心的核心业务管理系统中,需要考虑异地贷款受理经办地点不在同城、非中心核心网络中的情况。即铁路异地贷款业务的材料档案,需要实现从异地业务办理点经过不同环境传递、上传到核心业务库中。 5.2.1.2.2、铁路分中心异地提取业务办理系统 铁路分中心异地提取业务要求:在铁路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异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业务,包括申请、审批及数字认证、电子签章、查询统计等。 具体功能包括: 1)提取业务受理 通过异地受托银行,登录核心业务系统,可以办理离职、退休、归还商业贷款、归还公积贷款、租房、出境定居、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等提取业务。 2)电子档案管理 办理提取业务的档案管理系统参照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系统的电子档案管理进行改造,包括档案采集、浏览、管理、上传等功能。 3)提取统计查询 根据提取业务、来源渠道,在分中心的统计查询功能,调整、改造原有的统计报表、查询等功能模块。 5.2.1.2.3、数字签章管理系统 为了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各项业务办理的安全性、便携性,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在铁路分中心异地业务办理系统的贷款业务将先行采用数字签章、签名功能。具体需求如下: 1)数字签章管理 管理异地贷款业务参与单位,如银行、担保公司、铁路分中心的数字印章管理。包括对印章新增、删除、修改等。 2)数字签名管理 管理异地贷款业务参与单位如银行、担保公司、铁路分中心的业务经办人员需要使用到的数字签名的管理。包括对其新增、删除、修改等。 3)业务签章 按照业务需要,将数字签章加盖到相关材料单据指定的位置处,并将盖章后的材料单据形成PDF文件进行档案存储。 4)业务签名 按照业务需要,将需要进行数字签名加载到相关材料单据指定的位置处,并将签字后的材料单据形成PDF文件进行档案存储。 5)数字签章应用扩展 待贷款业务稳定后,对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网厅、微信、支付宝、自助机、APP出具的各项缴存、提取、贷款业务证明,能生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数字签章PDF文件;对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产生的提取电子凭证,能生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数字签章PDF文件。 按照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业务类似流程,对中心、铁路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实现数字签章管理、数字签名管理、业务签章、业务签名功能,对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产生的贷款电子合同,能生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数字签章PDF文件。 5.2.2、外部接口要求 5.2.2.1、与结算平台接口 1)卡号校验接口:根据身份证号码、姓名、账号校验该账号是否正常账户; 2)单笔付款接口:将提取或者放贷业务的金额、账户、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传递住建部结算平台,通过结算平台与银行之间的接口,支付缴存职工的提取金额或者贷款金额; 5.2.2.2、自助终端与核心业务系统接口 1)个人账户信息调用 通过证件号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个人缴存信息、个人业务明细信息、个人提取信息、个人贷款合同信息、个人贷款还款明细等。 2)业务办理规则校验调用 以证件号码为条件,校验该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哪类业务;在业务办理中,校验该职工提交的信息是否可以满足业务办理规则、校验其可以提取的金额等。 3)业务数据调用 通过证件号码信息,调用个人业务数据信息,生成业务单据并打印。 5.2.2.3、自助终端与门户网站系统接口 1)政务公开数据调用 获取门户网站中的新闻中心、政务公开中的部分数据信息。 2)政策法规数据调用 获取门户网站中的地方政策法规、国家政策法规的数据信息。 3)业务指南数据调用 获取门户网站中的公积金缴存指南、公积金提取指南、公积金贷款指南、在线业务操作指南、公积金查询指南中的数据信息。 5.2.2.4、自助终端与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接口 1)渠道业务数据调用 调用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展示给操作使用者当前自助终端上可以办理的业务项。 2)渠道业务数据上传 将自助终端上办理的所有业务数据情况上传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便于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渠道业务办理信息的汇总统计。 5.2.3、系统安全要求 供应商在进行系统设计和实现时应遵照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安全性建设规范来开发和实施本项目。应用系统必须支持业务安全管理方面的需求,对关键数据的加密存储和传输,支持多种安全认证方式,实现多级授权管理模式,记录业务操作过程并提供相应审计功能,建立不可抵赖机制。 5.2.3.1、权限控制 系统应该提供基于用户、岗位、角色的管理,通过对用户分组分角色的管理,在搭建业务的时候可以很方便地对用户的权限进行控制。对用户权限进行详细的管理及分配,系统定义了详尽的操作权限,包括个人用户、中心经办人员、中心审批人员、银行、担保公司各项数据申报、数据查询及打印等各项权限。 5.2.3.2、日志管理 建立应用系统访问日志记录,对所有应用系统的操作过程轨迹进行记录,以便为以后对操作痕迹进行追踪,为应用系统操作漏洞分析提供原始证据。访问日志记录,包括了操作轨迹的记录、应用系统错误日志记录、访问日志数据存储和分析等。以访问日志的形式,确保应用系统交易的不可抵赖性。 5.2.3.3、项目运维安全管理 通过中心运行维护保障系统,能够实现对新建系统日常运行的安全保障。安全保障贯穿系统整体结构的各个层次,包括系统的数据安全和防泄漏等。能够支持对异常连接进行检测分析,能够对外发异常进行检测分析,对敏感信息泄漏分析,包括敏感信息特征定义和敏感信息检测。支持中文WEB界面系,支持可视化安全管理扩展等。 5.2.4、软件技术要求 系统设计要符合住建部技术规范和联网要求,遵循部级平台技术路线和技术要求。系统采用面向服务的满足J2EE标准的多层体系架构,基于B/S/S模式。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系统、自助服务系统应能与长沙公积金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实施无缝对接,以满足统一审核、统一管理的业务要求。 5.2.5、软件部署要求 自助服务系统和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系统的应用部署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异地贷款系统利用银行与中心的专线,银行端通过内部专网实现湖南省范围内各开办网点连通,支持银行网点进行业务办理,并与核心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信息实时交互,数据实时传输。自助服务系统部署在中心外网区段,与核心业务系统、综合服务管理系统采用数据交换和业务交易的方式实现信息交换,与其他系统采用松散耦合的方式。 5.2.6、规范标准要求 系统的数据库指标范围和定义应符合住建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并同时满足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需要。库表、字段的设计和编码应符合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 5.2.7、系统性能要求 供应商设计的总体系统方案应采用相应的技术保证整个系统高效运行,并制定系统优化策略和方案,保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业务增长的情况下,系统仍具有较高的性能。 响应时间是从询问或请求的结束到响应的开始之间所经历的时间,在自助服务系统中,页面展示一般情况下可忍受的响应时间在5秒内,同时,后台主机及网络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整个交易时间的50%。 由于本项目中业务是涉及到网上平台、核心平台、交易系统的跨平台、多步骤远程业务交易,响应时间要求可适当放宽。 a. 局域网内应用响应时间﹤3秒。 b. 日常报表生成时间不超过3分钟。 c. 一般情况下,单个批处理应用不超过5分钟。 d. 超大批量业务处理时,应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 e.跨平台、多步骤的远程电子交易业务应用响应时间<40秒。 运行环境要求: (1)网络环境:TCP/IP。 (2)服务器端软件环境要求: 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LINUX。 中间件:所使用的中间件产品(应用服务器软件)应使用开放的体系标准,支持WebLogic等主流中间件产品。 数据库软件:Oracle18c。 (3)职工端运行环境要求: 职工端操作系统:应支持WindowsXP、Win7、Win8、win10、liunx7.4及更高版本; 职工端必须兼容多种主流浏览器,如IE8.0及更高版本、火狐、谷歌、360浏览器等。 5.2.3、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软件的开发、测试、部署、联调、上线试运行等工作。 5.2.4、售后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维护与升级。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 系统自试运行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系统试运行以用户签订的试运行报告时间为准。 本项目中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算平台、核心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对接涉及的第三方接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保密要求 任何一方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敏感数据、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之义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6.1.1保密范围: 应用技术资料、程序及相关资料、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均属保密范围。 6.1.2保密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涉及国家秘密除外)。 6.2权利保障 6.2.1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6.2.2甲方承诺,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雇用乙方参与本合同履行的员工。 6.2.3因甲方(委托方)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乙方已发生成本及合理报酬进行结算。 6.3风险承担 6.3.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造成的损失,致使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6.3.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3.3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政策因素、行政因素:政策改变和行政管理可能造成项目进度延迟甚至终止,应视为不可抗力因素。 6.4技术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 6.4.1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成果有关权益约定如下: 著作权:双方共有。 当向第三方推广时,本着谁推广谁受益原则,另一方放弃向推广方主张任何收益的权利。 6.4.2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本合同项目中所采用的、由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应用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所有。未经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许可,甲方不得将该产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扩大使用版权的范围。 6.4.3乙方承诺,其在受托开发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2乙方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因乙方原因致使其不能按时交付软件系统而违约的,每延期1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付系统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如对违约有异议,应在一周内通知对方,明确违约责任。 7.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所列违约金及赔偿金最高合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 7.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1.1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应用软件的开发遵循乙方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执行。 应用推广及服务遵循乙方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执行。 11.2技术手段:网络技术 数据库技术 11.3成果验收 11.2.1技术成果交付载体: 本项目开发电子文档壹套。 11.2.2技术成果交付时间、地点: 技术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软件的开发、测试、部署、联调、上线试运行等工作。 交付地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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