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炜025-680236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LHK-LYG21、LHK-LYG22、LHK-LYG23、LHK-HA21、LHK-HA22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95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2〕006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南京至连云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拟扩建工程起自连云港(宁海枢纽),顺接长深高速鲁苏界至连云港段,止于淮安(王兴枢纽),顺接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和京沪高速公路,并便捷连接连云港新机场和淮安涟水机场以及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出海港口连云港港,同时通过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构成南京至淮安、连云港等苏北城市的最便捷运输通道,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
现有长深高速连云港(宁海枢纽)至淮安(王兴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2000 年年底由原宁连一级路改建而成,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扩建工程拟沿旧路扩建,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接已建的长深高速连云港过境段和连霍高速连云港过境段,经灌云、灌南、涟水,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接正在扩建的京沪高速淮安至江都段和拟改扩建的长深高速王兴至淮安西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原位改扩建现有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 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 处互通式立交,新增涟水北互通1 处。同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 公里/小时,除宁海枢纽互通区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路基拓宽至34.5 米外,其余路段扩建至八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 米,局部压缩硬路肩。新沂河特大桥段约3.2 公里新建的分离式路基和桥梁宽度采用2×13.25米,现有路基和桥梁维持原宽24.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桥涵维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 级、挂车-120),拼宽利用的桥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满足公路-I 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满足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LHK-LYG21、LHK-LYG22、LHK-LYG23、LHK-HA21、LHK-HA22标段。
①LHK-LYG21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0.000-1~K17+950.000,长19.685公里;
②LHK-LYG22标段起讫桩号为K17+950.000~K39+265.000,长21.315公里;
③LHK-LYG23标段起讫桩号为K39+265.000~K57+288.045,长18.023公里;
④LHK-HA21标段起讫桩号为K57+288.892~K78+500.000,长21.211公里;
⑤LHK-HA22标段起讫桩号为K78+500.000~K96+884.464,长18.385公里。
2.3招标范围
(1)路基路面、排水施工工作内容:
a、主线既有硬路肩路面铣刨,废弃匝道路面铣刨,一、二车道加铺路面,新建三、四车道及硬路肩路面结构,既有匝道路面加铺、拼宽及新建匝道路面;
b、新建主线及匝道桥面铺装(含防水粘结层及下封层);
c、收费广场的既有部分水泥板块挖除及新建路面结构(不含水泥混凝土面层、路缘石),新建服务区广场水稳(底)基层、沥青面层、路缘石;
d、老路路面病害处理;
e、新增中分带横向排水、超高段排水;
f、中分带改造;
g、新建土路肩(拦水带、回填及硬化);
h、涉铁段承包人含涉铁段路面、桥面铺装;
i、部分主线老路挖除路段的路面铣刨。
(2)桥涵施工工作内容:桥梁搭板、明通道搭板、桥梁伸缩缝(含涉铁段)、桥面排水等。
(3)安全设施施工工作内容:施工组织临时交通安全设施及扩建工程永久交通安全设施。
a、配合路基桥梁标完善施工组织临时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临时标志(包括外围诱导标志、其他临时标志)、临时标线、临时隔离防护设施、临时防落物网、临时视线诱导设施、临时防眩设施、爆闪灯、仿真警察等。
b、永久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中分带混凝土护栏(不含桥梁混凝土护栏)、标志混凝土基础(不含被交路)。
(4)绿化施工工作内容:中分带、土路肩绿化;
(5)环保施工工作内容:声屏障基础;
(6)机电施工工作内容:路基段外场设备基础及接地、人手孔、通信管道(硅芯管)、路侧及护坡道管道、构造物段的通信管箱、保护钢管等。
上述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正式施工期,工期计划为:
施工准备期: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承包人根据需要合理配置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等,完成“三场一部”建设、开展路面铣刨及面层配合比试验等工作。
正式施工期:2024年5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累计主线长度2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其中至少应包含1个单标段中SMA(或Superpave)的路面结构形式路段累计主线长度1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标段。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1)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2)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4)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至少担任过单标段中SMA(或Superpave)的路面结构形式路段累计主线长度1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邮编:210001
电话:025-68023684
联系人:袁炜、肖朦朦
工作QQ:275633825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2023年1月“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路面施工项目”、“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路面施工项目”及2023年2月“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路面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中关于洋如YR-21、宿泗SS-21、常泰接线CT-TZ21、CT-TZ22、CT-CZ21共计5个标段与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LHK-LYG23标段的中标限制不再适用,不影响上述5个标段中标单位在LHK-LYG23标段的投标。
本次同批招标的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LHK-LYG21、LHK-LYG22、LHK-LYG23、LHK-HA21、LHK-HA22标段与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路面施工项目JJSD-21标段共计6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6个标段投标,但最终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6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18:00至2023年10月20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8.3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1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10月13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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