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1、2、3标段于2018年8月29日10时30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了二次开标、评标,第4标段于2018年8月30日09时00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了二次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03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8月7日分别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第1、2、3标段: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9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琚兴华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祝志超、孙新香、张兰、李红梅、张旭东、韩瑜。
第4标段:
评标日期:2018年8月30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4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朱军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柴玉梅、康琰、李贺、黄娟、岳振华、杨军辉。
五、中标信息
第1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省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288648.00元
交货期:5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4年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小李庄村73号
主要中标产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单价(元/单位) |
1 |
安全帽 |
V-Gardabc |
顶 |
144 |
梅思安 |
中国 |
46.5 |
2 |
防尘口罩 |
Q5S |
个 |
144 |
原森态 |
深圳 |
300 |
3 |
多功能防护服 |
KAWF91381-C09C |
件 |
144 |
探路者 |
北京 |
779 |
第2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703930.00元
交货期:45日历天内
质量保证期:4年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7号楼1单元9层
主要中标产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单价(元/单位) |
1 |
笔记本电脑 |
Latitude3490 |
台 |
51 |
戴尔 |
厦门 |
5650 |
2 |
多功能一体机 |
MFC-8530DN |
台 |
7 |
兄弟 |
北京 |
5500 |
3 |
扫描仪 |
i3300 |
台 |
1 |
柯达 |
上海 |
35000 |
第3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通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2449700.00元
交货期:45日历天内
质量保证期:4年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91号院2号楼1单元2层6号
主要中标产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单价(元/单位) |
1 |
卫星定位仪 |
F1 DT600ST |
台 |
18 |
Runbo |
深圳 |
2500 |
2 |
便携式数字式测尘仪 |
LD-5 |
台 |
1 |
九州鹏跃 |
北京 |
12200 |
3 |
便携式3D扫描仪 |
HS600+RCG 5S |
套 |
1 |
瑞格 |
北京 |
2250000 |
第4标段:
中标单位:河南华之贯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2277000.00元
交货期:90日历天内
质量保证期:3年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北5号院4号楼2单元20号
主要中标产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单价(元/单位) |
1 |
致远G6政务协同管理软件 |
G6-V5 V5.8 |
套 |
1 |
致远互联 |
北京 |
786000 |
2 |
致远M1移动办公管理系统 |
V5.6 |
套 |
1 |
致远互联 |
北京 |
507000 |
六、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包第1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4330元,第2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0559元,第3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30947元,第4标段中标服务费金额为29047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61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59197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康宁街普济路口东南角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733843716
本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