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岭路(红沙街至泰高饲料项目)中压A燃气管道工程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政燃气管网于洪区兴岭路(红沙街至泰高饲料项目)中压A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线位:于洪区兴岭路,长度223米(详见公示定线图)。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11月18日—11月26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建设单位: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 024-23310260
设计单位:沈阳城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24-23325723
主管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024-25311043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000(以邮到日期为准)
(3)电子邮箱yh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兴岭路(红沙街至泰高饲料项目)中压A燃气管道工程批前公示.jpg详情请下载附件!
规划线位:于洪区兴岭路,长度223米(详见公示定线图)。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11月18日—11月26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建设单位: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 024-23310260
设计单位:沈阳城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24-23325723
主管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024-25311043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000(以邮到日期为准)
(3)电子邮箱yh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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