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302091700682001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电气、仪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30209170068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艳霞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虎010-62688225
标书截止时间2017/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气、仪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电气、仪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低压盘 、调节阀 、现场仪表、电线电缆、防爆设备、桥架及安装辅材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资质。

3.3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有可验证其资格的二维识别码、资质证书附有可验证其资格的二维识别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421日至2017427日,每天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套(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定于2017512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一开标室(3018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 系 人:张艳霞

电 话:138108217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樊虎、齐枫

电 话:010-62688225/825113811105827

传 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fanhu@sinost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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