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大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株洲云龙示范区大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株云龙发改审[2020]11号 ,项目业主为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项目专业化管理单位为:株洲市国盛融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56058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株洲云龙示范区大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大丰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284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509.5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科技行政楼、体育馆、运动场所、报告厅、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看台、地下车库等教学及辅助建筑以及相应的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采用BIM技术,绿色建筑咨询服务、部分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55508.55万元。 1.3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含设计及图审(具体以投标工期为准); 1.4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范围及其他要求。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的核定及盖章)及其相关辅助工作、BIM技术服务(采用BIM技术构建本项目的三维模型,全过程指导设计、配合施工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出具BIM成果文件)、绿色建筑咨询服务。 设计应包括的专业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普通装饰装修(具体见图纸、验收手册及交付要求等)、人防、二星绿色建筑(不包括取得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设计认证)、给排水、电气、装配式建筑、消防、暖通、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含红线外接驳)及围墙、大门(含伸缩大门、门卫室)等配套附属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及盖章、现场服务;负责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负责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发包人要求》、《验收手册》、《交付要求》。 不属于设计承包范围的内容有: ①10KV高压供电及配套工程; ②燃气工程; ③市政给水管网工程(项目总水表前端部分); ④精装修或二次装修(含功能教室、艺术教室、食堂、体育馆); ⑤弱电智能化工程(预埋管道、箱体除外); ⑥设施设备(含教学教具、会议系统、钟楼二次设计); ⑦校园文化及党建元素; ⑧厨房设备、厨具; (2)施工招标范围: 上述设计范围及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图纸、设计回复、验收手册及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部分弱电管道、箱体预埋、消防、电梯、架空层、地下室人防,高低压连接及低压等(具体详见验收手册),以及自红线范围外至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雨污水接驳,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及实际使用需求修改后提供的设备预留预埋施工图的施工内容。 不属于施工总承包范围的内容有: ①10KV高压供电及配套工程; ②燃气工程(燃气预留至项目红线内终端); ③市政给水管网工程(项目总水表前端部分) ④精装修或二次装修(含功能教室、艺术教室、食堂、体育馆); ⑤弱电智能化工程(预埋管道、箱体除外); ⑥设施设备(含教学教具、空调、会议系统、钟楼(土建除外)、旗杆); ⑦校园文化及党建元素; ⑧厨房设备、厨具; (3)其他要求: ①如本项目《发包人要求》提到的事项与初步设计图纸有不符之处,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发包人要求》未尽事项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初步设计图纸与《工程验收手册》不一致的,以《工程验收手册》为准;如初步设计与工程验收手册均存在缺项漏项的,由中标人依据项目《交付要求》、国家强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自行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有红线范围内的设计与施工内容,且必须达到验收要求,不另行增加费用。 ②本项目的设备预留预埋管道,中标人最终以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确认的设备安装图纸进行预留预埋施工,且不另行增加施工费用。 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投标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其任一联合体成员)还须是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PC构件生产基地企业。 (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PC构件生产基地以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下同)“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附件”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6.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资审公告—附件—《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28689682 。 9.联系方式招标人: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地 址:云龙大道88号 联系人:王朴 电 话:0731-286897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12室 联 系 人:皮小良、张维、李新红 电 话:0731-22865719 邮 箱:hnjyzb2001@sina.com 2021 年 10 月 15 日 |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