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
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报告
一、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中文名称及简称: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军
注册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09
网址:www.jindongjt.com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出租、转让;工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离退休职工管理;市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楼宇及房屋修缮;水电暖设备维修、保养;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售电服务;房屋租赁;广告业务;礼仪庆典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体育场馆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酒店设备及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食品的销售。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隶属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在职职工442人,拥有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太原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音视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个控股公司,山西北方商贸城有限公司。一个参股公司,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方幼儿园等两个服务性实体单位。公司现资产总量8.14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商贸、物业管理、文化传媒、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工业生产制造业等领域。
(二)历史沿革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山西东方机械厂政策性破产后,2004年7月经太原市企业改革领导组批准成立。属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任务是:负责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原东方机械厂破产重组职工回购后的剩余资产和原两厂破产前分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负责重组企业的组建;通过经营管理、土地利用、招商引资等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解决企业破产后有关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2017年初,晋东管理处开始实施公司化改制,同年8月完成了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改制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摘要
(一)经中介机构审计后主要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2020年度 | 同比变化(%) |
资产状况 | |||
资产总额 | 1 | 81392.22 | -7.15 |
其中:流动资产 | 2 | 9548.77 | -39.38 |
其中:应收账款 | 3 | 977.50 | 33.29 |
存货 | 4 | 7.57 | -99.71 |
非流动资产 | 5 | 71843.45 | -0.10 |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 6 | 39533.56 | -5.60 |
负债总额 | 7 | 43952.30 | -10.20 |
其中:流动负债 | 8 | 40846.38 | -16.03 |
其中:应付账款 | 9 | 12099.01 | -28.66 |
非流动负债 | 10 | 3105.92 | 935.31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 | 37439.92 | -3.31 |
经营业绩 | |||
营业收入 | 12 | 5966.53 | -32.45 |
管理费用 | 13 | 6109.33 | -4.23 |
财务费用 | 14 | 25.54 | -74.10 |
营业利润 | 15 | -3894.07 | 65.27 |
利润总额 | 16 | -125.15 | -107.88 |
净利润 | 17 | -136.97 | -108.66 |
上缴税费 | 18 | 486.68 | -76.54 |
财务指标(%) | |||
资产负债率 | 19 | 54.00 | -3.28 |
净资产收益率 | 20 | -0.36 | -99.89 |
流动比率 | 21 | 0.23 | -28.13 |
速动比率 | 22 | 0.23 | -14.81 |
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树军,男,现年53岁, 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3010元,实际领取58756元。
赵卫家,男,现年55岁, 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3010元,实际领取58781元。
郭 波,男,现年35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6365元,实际领取54923元。
张春生,男,现年49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6285元,实际领取54809元。
张莉,女,现年47岁, 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3285元,实际领取51689元。
牟山西,男,现年48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7920元,实际领取56248元。
鲍兵,男,现年53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8575元,实际领取67156元。
李仲,男,现年46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36805元,实际领取28132元。
杨林涛,男,现年56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7915元,实际领取56244元。
杜建平,男 ,现年60岁,2020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调研员,于2020年4月退休。2020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21580元,实际领取16591元。
(二)集团公司在职员工及工资总额
集团公司截至2020年12月底,在职员工442人,应发放工资总额1735.98万元,实际发放工资总额1675.61万元。缴纳各项保险363.23万元。缴纳住房公积金154.68万元,承担离退休职工3297人统筹外养老金。
四、集团公司重大事件及影响
(一)重要人事任免:
2020年3月18日下发集团党字〔2020〕3号文件,任命鲍兵同志为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提名罗适同志为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王树军同志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鲍兵同志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2020年3月18日下发集团党字〔2020〕4号文件,任命:罗适同志为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段金锁同志为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牛继红同志为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免去:续栓柱同志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石原平同志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20年5月15日下发集团党字〔2020〕11号文件,任命王炜同志为太原音视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提名总经理。
2020年6月19日下发集团党字〔2020〕15号文件,聘任张春生同志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9月9日下发集团党字〔2020〕31号文件,聘任:张永勤同志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武光辉同志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郭海明同志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委派:张春生同志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涛同志为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北方商贸城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邵海清同志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免去:李仲同志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续栓柱同志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二)重大产权变动
无
(三)重大资产处置
1、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市国资委批复,对东方区部分废旧物资进行处置。评估值为924796.86元,2020年由太原市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拍卖完成处置工作,成交价427.7万元。
无其他重大不良资产处置事项
(四)重大未决诉讼
1、2019年12月25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集团公司诉山西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财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我公司要求解除三方于2012年12月26日签订的《山西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合作改造中亟待解决问题的三方协议》及2013年6月26日签订的《协议书》,要求支付1700万元的受益金,滞纳金及诉讼费和律师费64.9162万元,2017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3日的受益金225万元,滞纳金94.5万元,共计2084.4162万元。该案历经管辖异议、转换程序等诉讼程序,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2、2019年5月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太原市晋东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太原分行180余万元追偿权一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经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后,8月13日依法作出判决:太原市晋东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偿还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802738.37元及自2013年8月5日至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付。在上诉期内,双方均为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太原市晋东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判决,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启动执行程序。
五、集团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经济责任
集团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共完善、续签合同6份,涉及年租金510.5万元。2018年筹建开工的晋东小商品市场群停车楼项目主体基本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2478.02平方米,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754.09平方米,招商工作基本完成,招商租金总计约2370余万元,二、三、四及顶层楼面为小型停车场,规划停车位305个,缓解了市场停车难的问题,同时也缓解了解放路拥堵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部署,鼓励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商贸公司做了大量工作进行统计核算,累计减免租金约:3021.1935万元。
创城期间晋东小商品市场重新铺设路面约68750平方米,外立面喷刷涂料约126950平方米,楼内粉刷面积约42000平方米,新安装了路灯315套,安装了移动卫生间6个,拓宽了大门,竖起了旗杆等总投资4000余万元。
租赁经营招租程序按照集团公司和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租赁业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执行。
(二)安全责任
集团公司共签订安全责任书31份,各职能处室、子公司及实体单位自上而下全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共428份,各子公司及实体单位和各自的承租单位都签订了安全生产租赁责任书共26份,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共8份;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24次;
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安全工作安排》、《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二级风险点划分和检查内容及要求》,2020年全年,共收到市国资委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共有22项,已整改20项,整改率为90.9%;集团公司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 份共有51项,其中整改42项,整改率为82.4 %;
开展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鉴定,已出具4分鉴定报告;为彻底整改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安全隐患,立体停车场投入试运营;市场内划分停车位500余个;9套门禁系统已安装就位;A2、A3楼北面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00孔;
狠抓防汛备汛工作,及时调整组建防汛指挥机构,明确防汛抗洪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配齐配足防汛应急物资,建立防汛物资台账,派专人定期检查;
在市国资委、草坪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创城工作,中北小商品城拓宽铺设改造道路6.9万m2,粉刷内外墙体共计约18.3万m2,制作悬挂条幅450条,安装各类固定KT板广告40块,彩色宣传页21000份,海报850份,印发通知2000份,安装大型喷绘布广告3块,拆除私拉乱接的电线,按规范要求重新铺设;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各项活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讲暨“三零”工作动员会;组织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消防器材技能演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微信平台观看警示教育片;共悬挂条幅150余条,制作展板8余块,散发安全知识宣传单6000余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稿件8篇。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已取得的资格证书的77名职工进行复检;因人事调动到安全管理岗位共21名职工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已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27名职工于12月底进行复检;对新入职的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聘请专业讲师进行了消防知识、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及逃生应急自救常识等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
自山西省于2020年1月25日18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公司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组;建立晋东疫情防控工作群微信平台;购置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物资,口罩2万个、消毒液400桶、小喷壶690个、背负式手动喷壶701个、背负式电动喷壶3个和防护服160件;摸排职工的健康状况,严格落实一日一报制度;公共区域定时定点消毒;目前,公司及晋东小商品市场正常运行,疫情防控常态化。
出台了集团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办法,年终投入近17万元进行奖励,极大的调动公司干部职工的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全员安全意识;
为维护社会稳定,2020年共受理群体上访2件、个体上访案件5件,累计接待300余人次。处理12345便民热线13起,处理市督办案件1起,中央督办案件1起正在处理当中,另外,处理上访工伤人员多人次。通过调查处理,教育疏导,得到及时协调化解。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责任
(四)环境责任
(1)晋东集团公司的产业结构均为三产服务类行业,在各类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和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清洁能源的利用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未涉及清洁能源。
(3)节能降耗
2020年,晋东集团公司继续推进“三供一业”的移交和改造。完成供水、供暖的移交工作;积极推进、实施供电设施的改造工作,加快节能环保改造及综合整治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4)矿山绿化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及成果未涉及矿山绿化事项。
(5)“三废”治理
2020年晋东集团公司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太原市环境治理工程,在防治雾霾限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中,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美化绿化环境,严格执行政府要求,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太原市贡献力量。
(五)企业责任
1、纳税情况
2020年度,集团公司共计缴纳各项税费486.68万元,其中:增值税155.75万元,城建税11.03万元,教育费附加7.84万元,房产税113.54万元,土地使用税184.50万元,其他税费14.02万元。
2、企业剥离情况
(1)积极推进“三供一业”移交,完成清算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国资委关于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积极推动职工宿舍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工作,2020年,职工宿舍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全面实现移交,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并顺利提交职工宿舍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清算报告。
(2)完成僵尸企业出清工作。
处置僵尸企业是政府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集团抽调人力、物力、财力完成了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旗下的“山西晋安工程爆破公司”、“山西晋安新村物业管理中心”、“山西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晋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4户企业的出清工作。
(3)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相关改革,结合集团实际,花大力气解决了一直以来难以解决的厂办大集体遗留问题。完成原山西东方机械厂所属厂办大集体“振动机械厂”的企业注销,账户注销,人员安置,档案接收工作。
(4)基本完成移交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晋东集团是由两个中央企业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山西东方机械厂破产重组而成。离退休人员数量大,退休人员居住地域分布广而散。集团晋安区、东方区两个离退办工作人员,不辞劳苦,整日奔波,耗时半年将分布在40个街办,200余个社区,涉及3350名退休人员、档案及党组织关系移交至相应社区,养老、医疗正在按市人社局要求进行,基本完成这项辛苦繁杂的工作,为企业轻装上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与7个直属党组织签订了《2020年度晋东集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了共41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97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书写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承诺书》。
二是通过开展“三重温、学四史”学习教育,每一名党员、干部认识到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能够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坚守使命,做到了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同时,集团公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组织领导,切实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切实推动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各项战略部署落实落地。同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三基建设”。
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20年拟发展党6名,实际发展党员5名。
四是严格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按时收缴,逐级上交,使用规范。
五是按上级要求做好政工人员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审核推荐工作。做到严格标准,公开透明。
4、员工情况及劳动保障
截止2020年底我集团在职职工人数为442人,其中:在岗职工415人,内退人员27人。离休人员33人。
在职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112人。其中女性54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1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2人,初级44人;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生51人,大专生48人,中专生10人,高中及以下人员2人;35岁及以下人员4人,36岁至40岁6人,41岁至45岁6人,46岁至50岁27人,51至54岁40人,55岁及以上29人。工人328人:高级工48人,中级工52人,初级工228人。
2020年应上缴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如下:
(1)养老保险:应缴166.34万元,实际上缴166.34万元;
(2)医疗保险:应缴188.72万元,实际上缴188.72万元。
(3)失业保险: 应缴6.35万元,实际上缴6.35万元;
(4)工伤保险:应缴0.82万元,实际上缴0.82万元;
(5)公积金:应缴154.68万元,实际上缴了154.68万元。
5、企业办社会
集团所属东方幼儿园创建于一九七三年,是太原市教育局批准的一所全日制三星级幼儿园。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2号。占地面积4128平方米,建筑面积1472.17平方米。现有大班、中班、小班三个年龄段班,在园幼儿80名左右。有教职工22人(正式职工11人),其中园长3人,教师13人,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专业合格率100%。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太原市尖草坪区教育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太原市尖草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享受政府财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村镇集体补助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中批准幼儿园向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幼儿园的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资助工作领导组,2020年春季学期有10名幼儿申请并享受了学前教育资助.
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项服务职能,承担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结核病管理、重型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等十四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
(六)未来展望
(1)在经济形势不乐观,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集团公司计划在为商户服务方面、管理细化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气改善服务,强化合同履约,提高经济效益。
(2)在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和项目进展方面,集团公司计划下大力气广开眼界、创新思路,多方多形式寻找合作软件,谋求寻找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服务城市功能为导向,调整市场规划,寻找合作伙伴,实现市场提档升级。
(3)在贯彻落实国企改革部署方面,集团公司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定职数、定员额、定机构、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的“六定”要求精简机构,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升内部经营管理水平,让晋东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集团公司完成经营收入5966.53万元,各项费用支出6109.33万元,利润总额-125.15万元,完成2020年经营目标计划。
七、大额资金运作
1、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为解决资金困难2020年共筹资近4410万元,用于经营。
2、2019年度支付A1、A2、A3主体工程、安装工程欠款4445.23万元。
3、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停车楼招商工作完成,筹集运行资金1850万元。
八、职工权益维护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职工之家”
根据党支部的变动对分工会进行了重新调整,产生了7个分工会并民主选举了分工会主席和委员,换届民主改选出37名职工代表。摸底更新2020年困难职工档案。12月组织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企改革为主题的职工培训。4月份重新整合了已有图书,购买新图书、电脑和桌椅等设备,将职工图书室升级为纸质图书与电子阅览为一体的现代化图书室;增设了动感单车室,打造了紧跟时代潮流且可以满足各个年龄段所需要的新“职工之家”。
2、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2020年11月初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进行讨论,并对集团公司的发展经营建言献策。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2020年8月集团公司代表队参加了工交建组织的篮球比赛,并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9月集团公司27名女职工参加了由工委系统组织的太原市总工会“健身抗疫?幸福龙城”广播操比赛,11月组织职工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乒乓球比赛,活跃职工生活,增强职工的凝聚力。
4、增强服务意识,为职工办实事
春节、中秋两大节日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 共走访慰问困难职工105人次,工伤职工63人次。2020年对符合救助条件且上报的10名特困职工市总帮扶中心进行了集中救助。“八一”建军节对在职转业军人进行了慰问。为2020年退休的30名职工发放纪念品。继续开展“太原市职工白内障光明康复”活动,继续启动实施太原市大病医疗互助工程。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