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游学院商业区域8间商铺分别招租 |
项目编号 |
XZ202108HN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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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8-26 |
挂牌截止 日期 |
20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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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
见下表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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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一条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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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属 性 |
序号 |
商铺 |
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挂牌底价/ 年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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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号商铺 |
25 |
理发 |
471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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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号商铺 |
25 |
水果 |
471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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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号商铺 |
25 |
眼镜 |
471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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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号商铺 |
37.5 |
日用百货 |
7065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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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号商铺 |
12.5 |
手机维修 |
2355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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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号商铺 |
12.5 |
水吧 |
2355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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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号商铺 |
87.5 |
日用百货 |
16485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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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号商铺 |
25 |
打字复印 |
471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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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 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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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 免租期 |
/ |
承租押金(元)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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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 状态 |
出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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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8间商铺位于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一条街,从东往西编为1-8号。主要服务对象为海南大学校园内三万多名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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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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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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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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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机构 |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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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 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60000428200732M 注册地: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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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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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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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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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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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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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 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人、招租方工作人员及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参与竞租,直系亲属为招租方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应予以回避,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提供承诺书。 2、同一承租方,只允许承租一间商铺。承租方只能从事本公告指定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不得使用该商铺从事违法行为,不得设立餐饮店,不准经营散装小吃、网吧、卡拉OK、电子游戏、旅游票务、驾驶培训、快递物流等。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6万元/间(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经营人或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经营食品类的商铺须同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4、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按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协调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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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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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保证金6万元,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每间铺面5万元,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 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顺延120秒;120秒后若无新报价,竞价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若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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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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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一条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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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8月26日至 2021年9月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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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1年9月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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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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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9日上午9:3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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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竞价阶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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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9:30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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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9:45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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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10:00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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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10:15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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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10:30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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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10:45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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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11:00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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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商铺 |
2021年9月9日11:15 |
1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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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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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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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施女士 66558003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66558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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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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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 9月8 日17:00止(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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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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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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