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三明阳光城冷却塔噪声综合治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晟泽[2023]明招02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郑0598-8335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三明阳光城冷却塔噪声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办事处(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a座2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晟泽[2023]明招023号
项目名称:三明阳光城冷却塔噪声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价金额
(最高控制价)
招标要求
1
三明阳光城冷却塔噪声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1项
352188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所颁发的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4、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五、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规定: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办事处(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a座2401)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电话联系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办事处开标室(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a座2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办事处(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a座2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和路东安新村20-2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99399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a座240            
联系方式:小郑19359482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8-83350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