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PACG2020-CS-011
二、项目名称: 《磐安县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方案(2021-2022)》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500000(元) | 浙江农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445号26D座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磐安县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方案(2021-2022)》编制项目 | 《磐安县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方案(2021-2022)》编制项目 | 根据磐安实际,研究制定2021-2022年实施方案、分年度计划和三年绩效目标材料,申报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资金。 | 按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具备向浙江省财政厅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条件。 |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评审之日止 | 按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具备向浙江省财政厅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条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宗侃侃,吕艳君 ,孔天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文溪南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天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48-83808
质疑联系人:金华市磐安县采购办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65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1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5308
质疑联系人:2286933217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651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