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招标公告(补)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ZPMC(NT)-ZB2023-01-002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PMC(NT)-ZB2023-01-002
项目名称: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
招 标 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 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就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主要施工范围为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柴油动力房机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技术要求等自行设计动力房图纸,并完成动力房机组的整体制作、测试以及报验工作,最终将报验合格的动力房机组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场地。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签订合同。本公开招标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 项目编号:ZPMC(NT)-ZB2023-01-002
2.项目内容: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复印件);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及投标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文字说明);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文字说明);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文字说明);
(9)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1)打算分包转包的,应当提交转包方和分包方的资格预审资料。
(12) 提供品牌厂家颁发的销售授权书或委托代理商的有效书面证明;
(13)被代理者承诺对质量、售后、服务、索赔进行兜底负责的承诺函;
(14)被代理者承诺将来落实在我司合同上,是签订三方合同,代理商没有赔付能力时,由被代理者进行赔付的承诺函;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序12、序13、序14只针对参与投标的代理商,不是代理商的不需要提供此资料。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 月 日下午 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联 系 人:***(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招标中心***收)。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 日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T)-ZB2023-01-002),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事业)法人。
3.项目说明
3.1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进行的招标。
3.2招标方式
3.2.1 本次招标采取国内本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所有投标方应当遵守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二、招标项目要求和说明
(一)项目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项目动力房制作进行的招标。
项目情况简单描述
(二)项目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
(1)按照动力房技术要求:1002000775俄罗斯VMTP码头11台轮胎吊项目内部工作联系单:机/电/液LXD-15#柴油机组和机房制作技术规格书以及电气部分技术协议。
(2)技术协议中由招标方提供的电气元件等由投标方到招标方仓库登记领用,领用件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3)动力房结构件涂装施工要求:由招标方提供油漆品牌、漆膜厚度等相关资料,油漆施工所需涂料等均由投标方自行采购并完成涂装施工。
(三)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日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限):2023年7月25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1) 投标方按国家标准执行。由于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损坏,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招标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投标方应按 甲方 要求执行。
(3) 所有包装物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技术、质量要求和订货数量验收。
(2) 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方图纸技术质量要求及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
(3) 投标方提供全部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真实、有效。
(4) 质量保证书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提供。
(5) 验收地点:乙方场地 。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 / %预付款;完工检验合格后以电子承兑的方式支付97 %(不足十万部分累计至下一个付款日);余款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 1年。在招标方向最终用户交机后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出现问题,期满后付清。
(七)其他重要说明
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并负责保护招标人不受任何伤害。一切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法律裁决、诉讼和相关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所有投标方应当遵守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招标项目要求和说明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标准和格式
(5)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6)合同基本条款。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2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开标72小时前以书面的形式(信件、传真)通知招标人。
2.3 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3)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4)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招标人另外达成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组成,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廉政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开标一览表
(5)分项报价明细表(工、料、费应分清楚)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商务(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技术(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服务承诺条款(包括调试、维护、培训)
(10)现场勘查承诺书
(11)遵守HSE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12)资格预审文件声明函
(1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投标文件的格式
3.1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3.2如本文件中的格式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可另附说明。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分开单独密封,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电子版应用U盘存储,并封装在正本或副本档案袋内。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缺漏项,投标将被拒绝。
5.2投标价格应包括招标人对招标货物(服务)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
5.3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投标将被拒绝;在总价与分项报价不相符时,以两者综合低价者为准。
5.4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5.5评标过程中,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价格澄清。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提交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
6.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交付现金支票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6.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落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6.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①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供虚假无效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方间互相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被取消资格的。
(5)有串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招标相关信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
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招标人于收到投标人书面拒绝延长有限期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8.1.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1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1.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8.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拒收。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
8.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或在开标日当天准时携带投标文件前来我司进行当场报价。
8.2.3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8.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8.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8.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8.4.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8.4.4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6.6条予以没收。
9.重新组织招标
9.1 投标方少于3名的,公司将重新组织招标。投标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11.限制分包、转包
11.1未经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中标项目,中标人未经上海振华重工书面同意,将中标工程转包或分包的,上海振华重工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书面合同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中标人及分包人、转包人的行为损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公司有权向中标人及分包人、转包人追偿。
11.2潜在投标人预计要转包、分包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时提交分包人、转包人的资格预审材料。分包人、转包人应当提交与投标人相同的资格预审材料。
11.3中标人应当对分包方、受让方履行的合同义务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五、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1.开标
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1.2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3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
1.4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4.1如单价相加不等于总价,以两者价低者为准。
1.4.2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修正。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
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2.3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2.4按综合评价得分高低确定投标投标人排序,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3.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时间限制等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投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2对于投标书中的细微偏差,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或其投标报价超过市场价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文件中关键语句、关键部分模糊不清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8)投标文件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2.4 评标原则和方法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4.2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格法进行评标,鼓励合理低价中标,但低价投标人不能保证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能保证中标。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预算标底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充分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3评标的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内容分为商务、技术、价格3个部分。
2.5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5.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5.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招标人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5.4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设计施工方案、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近3年业绩、投标人的资质。
2.7确定中标候选人
2.7.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综合评价优秀;
(3)中标条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
(4)经现场考察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7.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做出排序,上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对于报价低的或综合评分高的投标方,不能保证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
3.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3.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将评标过程扩散出评标委员之外。
3.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确定中标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书面评标报告,综合考量后确定中标人。
5. 招标项目终止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因招标方经营情况变更需重新立项采购或取消工程计划的,本次招标终止,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方,并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起,无息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6.中标及落标
6.1中标及落标通知
6.1.1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送中标及落标通知书,对落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6.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合同签订
7.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在招标人参与下,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2中标人放弃签署合同的权利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签署合同的权利,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中标人逾期未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又没有书面声明放弃签署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履约保证金
7.4.1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待合同履约后,招标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7.4.2履约保证金采取支票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现金支付。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六、合同基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1.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的组成,及效力顺序,合同文本对相同问题规定不一致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的合同条款
(2)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3)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的澄清文件;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6)所有有关本项目的双方来往信函、传真、会议纪要等。
2.招标人的权利、义务
(1)招标人有权在项目进展中提出设计修改意见;
(2)招标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费用。
3.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1)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及招标人的设计要求按时完成设计;
(2)按照招标人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
(3)如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时交付,投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4)在施工时做到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范,完善安全设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遇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处理解决。
4.付款方式
4.1到货验收合格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后以电子承兑的方式支付至合同款的97%(不足十万部分累计至下一个付款日),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款的3% 。
4.2质保期:1年。
5.违约责任
5.1工期拖延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每周应按 / %的合同总额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金并赔偿招标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工程施工义务。工期拖延超过3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5.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负责重新施工。对因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3若中标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 10 %。若实际损失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则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
5.4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5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索赔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招标人提出的一切索赔。
6.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本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在招标人验收合格并接收产品后从中标人转移给招标人。
7.争议解决条款
有关本协议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重要说明
1.工程类的招标项目:投标单位报价超出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平均价1.3倍的,列入黑名单3年,且不能从事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项目。
2.非工程类的项目:投标单位的报价超出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平均价2-3倍的,列入黑名单1年;超出所有投标单位平均价3-4倍的,列入黑名单2年;超出所有投标单位平均价4倍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能从事公司后期项目。
承 揽 合 同
为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各自的权益和应尽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 承揽内容
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以合计【含税/不含税】总价不变为原则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二、 承揽目的
乙方理解所承揽的内容将用于甲方 目的,乙方也清楚项目(产品)的质量和交付(交货)时间的重要性,所承揽内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项目(产品),将导致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延迟交付项目(产品)的违约责任、甲方产品因项目(产品)质量而被退货、召回和维修的费用、甲方产品因项目(产品)质量导致的其他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确认放弃本合同下留置权。乙方应完全履行甲方告知的与甲方客户签订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遵照执行。
三、 承揽内容的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1.按以下第 种标准与要求执行,具体标准或要求文号或内容为: 。
①国家标准
②部颁标准
③船级社认证
④企业标准
在满足上述标准与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另有要求的,乙方另需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补充要求等执行,具体内容为: 。
2.涉及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保证该产品为甲方指定品牌原产品,甲方指定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选择环保产品,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的规定。涉及出口的产品及包装应符合出口国的环保要求。否则甲方可作无责退货处理,承揽内容交付(交货)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承揽内容进行分包、转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下工作进行分包、转包的,乙方仍对分包、转包的工作成果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履行、交付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1.履行地点: 。
2.交付(交货)地点: 。由乙方送货,全部运杂费、保险费、人员费用等由 承担。
3.交付的产品涉及包装的,乙方应按国家标准执行。由于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 ____________________要求执行。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1.甲方将根据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订货数量与验收标准验收。
2.验收标准:
3.乙方提供全部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真实、有效。乙方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涉及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提供。
4.验收地点:
5.其他约定:
上述验收通过并不免除或减少乙方任何基于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如在验收通过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或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情形,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1.项目(产品)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或与甲方对最终用户的质量保证期限相同,以较高者为准;乙方的特殊质量保证: 。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技术)问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赶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超期无法处理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收到甲方的售后要求后 小时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解决问题。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预付款,计 ;乙方完成全部承揽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计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遗留问题后无息付清。
2.与本合同有关的,因甲方提出的承揽内容的增补,增补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出合同总额 %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对增补量及增补价格进行确认,增补内容的计价原则不超过该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单价。
3.乙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合同费用的,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申请书,付款申请书应当包含要求甲方所付款项的具体事由、合同的履行情况、付款数额以及乙方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并附上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同意,以上事项为甲方支付任何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不论本合同是否有相反的约定,未收到上述申请书及合规发票之前,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交货)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延迟违约金。当延迟达到30天或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由此造成的差价损失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揽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或不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标准,甲方有权按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须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立即整改,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或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不调整合同约定的交付(交货)期;
(2) 承揽的项目(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赔偿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若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10%。若实际损失超过合同总额10%的应按实际损失计算。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需遵守履行地点的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文明施工,避免违法违规、野蛮施工等情况。乙方需对其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安全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由于乙方或乙方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的原因造成的伤亡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或乙方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造成甲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及乙方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工资,由于乙方违反该约定造成甲方承担垫付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7.以上需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甲方可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甲方自身原因,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支付乙方实际已发生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费用。
9.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费用,甲方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或者付款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予以协商解决,协商期间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双方未能在3个月内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的,由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自3个月期满后,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
10.其他约定: 。
九、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证明后,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不能履行引起的严重后果,同时设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力争使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 其他
1.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有否变化,乙方不应提高合同价格。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来往文件及其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5.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廉政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工、料、费应分清楚)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八)技术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九)服务承诺条款(包括调试、维护、培训)
(十)现场勘查承诺书
(十一)遵守HSE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声明函
(十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投 标 函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按照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ZPMC(NT)-ZB2023-01-002的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投标,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大写金额) 的总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内施工完毕,本项目工程质量达到 。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以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配合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招标活动(招标编号:ZPMC(NT)-ZB2023-01-002,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全权代表情况(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1.开标一览表严格按本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均为含税13%价格。
3.项目最终投标报价一旦确定,不得涂改,否则招标方有权作废标处理。
年 月 日
五、轮胎吊动力装置总成报价明细表(单台)
注:1.此表为单台分项详细报价,单台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报价为含税价13%。
2.表中所列分项项目只是主要概况性项目,不应认为是所有项目,如有缺项需根据技术协议和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补充,并满足技术协议的全部要求。因投标方与招标方相关设计人员沟通不全面或对现有技术文件解读不透彻而导致报价有遗漏的,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费用,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绿色和黄色色标部分的内容请外协单位报价时填写完整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说明,但须投标人签字、盖公章。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注: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八、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注: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九、售后服务方案
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必须明确各分项设备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外地企业要求接到维修通知12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保证不影响正常办公。要提供各分项产品明细表和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现场勘查承诺书
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已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踏勘了/现场,取得了所有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充分了解了项目实施的地点位置、邻近建(构)筑物、设施、道路、管网布置、场地布置、起卸吊运限制、垂直运输、物料搬(转)运等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其它情况,由此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我司均在投标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
并郑重承诺若我司中标后,将不会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要求。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一、遵守HSE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 (全称)在此承诺:自承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招标项目起,我单位及我所直接管控的分包商将继续履行合规义务,严格遵守国际、国家、当地政府关于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提出的HSE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做到安全、环保、健康、节能地完成所承接的项目。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全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声明函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公告,我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真实、有效的,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本次招标保证金贵方可予以没收,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
1. 所有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请示文件由招标方招标中心请示报批后报招标立项部门,具体退还事宜由招标立项部门联系人办理退还事宜。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由招标方立项部门办理退还事宜。
3. 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在回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发送给招标立项部门联系人,否则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
4.招标立项部门联系人: 刘 刚 ,联系方式: liugan2@zpmc.com 。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集装箱装卸设备配件
11
套
2
集装箱装卸设备配件
1
套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PMC(NT)-ZB2023-01-002
项目名称: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
招 标 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 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就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主要施工范围为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柴油动力房机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技术要求等自行设计动力房图纸,并完成动力房机组的整体制作、测试以及报验工作,最终将报验合格的动力房机组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场地。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签订合同。本公开招标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 项目编号:ZPMC(NT)-ZB2023-01-002
2.项目内容: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复印件);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及投标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文字说明);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文字说明);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文字说明);
(9)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1)打算分包转包的,应当提交转包方和分包方的资格预审资料。
(12) 提供品牌厂家颁发的销售授权书或委托代理商的有效书面证明;
(13)被代理者承诺对质量、售后、服务、索赔进行兜底负责的承诺函;
(14)被代理者承诺将来落实在我司合同上,是签订三方合同,代理商没有赔付能力时,由被代理者进行赔付的承诺函;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序12、序13、序14只针对参与投标的代理商,不是代理商的不需要提供此资料。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 月 日下午 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联 系 人:***(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招标中心***收)。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 日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T)-ZB2023-01-002),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E-mail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人(签章): | |
备注:本《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任。 |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事业)法人。
3.项目说明
3.1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进行的招标。
3.2招标方式
3.2.1 本次招标采取国内本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所有投标方应当遵守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二、招标项目要求和说明
(一)项目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项目动力房制作进行的招标。
项目情况简单描述
(二)项目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
(1)按照动力房技术要求:1002000775俄罗斯VMTP码头11台轮胎吊项目内部工作联系单:机/电/液LXD-15#柴油机组和机房制作技术规格书以及电气部分技术协议。
(2)技术协议中由招标方提供的电气元件等由投标方到招标方仓库登记领用,领用件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3)动力房结构件涂装施工要求:由招标方提供油漆品牌、漆膜厚度等相关资料,油漆施工所需涂料等均由投标方自行采购并完成涂装施工。
(三)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日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限):2023年7月25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1) 投标方按国家标准执行。由于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损坏,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招标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投标方应按 甲方 要求执行。
(3) 所有包装物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技术、质量要求和订货数量验收。
(2) 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方图纸技术质量要求及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
(3) 投标方提供全部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真实、有效。
(4) 质量保证书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提供。
(5) 验收地点:乙方场地 。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 / %预付款;完工检验合格后以电子承兑的方式支付97 %(不足十万部分累计至下一个付款日);余款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 1年。在招标方向最终用户交机后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出现问题,期满后付清。
(七)其他重要说明
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并负责保护招标人不受任何伤害。一切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法律裁决、诉讼和相关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所有投标方应当遵守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招标项目要求和说明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标准和格式
(5)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6)合同基本条款。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2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开标72小时前以书面的形式(信件、传真)通知招标人。
2.3 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3)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4)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招标人另外达成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组成,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廉政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开标一览表
(5)分项报价明细表(工、料、费应分清楚)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商务(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技术(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服务承诺条款(包括调试、维护、培训)
(10)现场勘查承诺书
(11)遵守HSE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12)资格预审文件声明函
(1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投标文件的格式
3.1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3.2如本文件中的格式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可另附说明。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分开单独密封,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电子版应用U盘存储,并封装在正本或副本档案袋内。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缺漏项,投标将被拒绝。
5.2投标价格应包括招标人对招标货物(服务)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
5.3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投标将被拒绝;在总价与分项报价不相符时,以两者综合低价者为准。
5.4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5.5评标过程中,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价格澄清。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提交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
6.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交付现金支票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6.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落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6.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①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供虚假无效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方间互相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被取消资格的。
(5)有串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招标相关信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
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招标人于收到投标人书面拒绝延长有限期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8.1.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1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1.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8.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拒收。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
8.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或在开标日当天准时携带投标文件前来我司进行当场报价。
8.2.3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8.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8.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8.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8.4.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8.4.4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6.6条予以没收。
9.重新组织招标
9.1 投标方少于3名的,公司将重新组织招标。投标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8室。
11.限制分包、转包
11.1未经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中标项目,中标人未经上海振华重工书面同意,将中标工程转包或分包的,上海振华重工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书面合同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中标人及分包人、转包人的行为损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公司有权向中标人及分包人、转包人追偿。
11.2潜在投标人预计要转包、分包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时提交分包人、转包人的资格预审材料。分包人、转包人应当提交与投标人相同的资格预审材料。
11.3中标人应当对分包方、受让方履行的合同义务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五、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1.开标
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1.2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3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
1.4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4.1如单价相加不等于总价,以两者价低者为准。
1.4.2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修正。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
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2.3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2.4按综合评价得分高低确定投标投标人排序,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3.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时间限制等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投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2对于投标书中的细微偏差,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或其投标报价超过市场价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文件中关键语句、关键部分模糊不清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8)投标文件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2.4 评标原则和方法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4.2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格法进行评标,鼓励合理低价中标,但低价投标人不能保证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能保证中标。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预算标底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充分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3评标的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内容分为商务、技术、价格3个部分。
2.5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5.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5.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招标人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5.4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设计施工方案、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近3年业绩、投标人的资质。
2.7确定中标候选人
2.7.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综合评价优秀;
(3)中标条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
(4)经现场考察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7.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做出排序,上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对于报价低的或综合评分高的投标方,不能保证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
3.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3.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将评标过程扩散出评标委员之外。
3.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确定中标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书面评标报告,综合考量后确定中标人。
5. 招标项目终止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因招标方经营情况变更需重新立项采购或取消工程计划的,本次招标终止,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方,并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起,无息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6.中标及落标
6.1中标及落标通知
6.1.1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送中标及落标通知书,对落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6.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合同签订
7.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在招标人参与下,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2中标人放弃签署合同的权利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签署合同的权利,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中标人逾期未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又没有书面声明放弃签署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履约保证金
7.4.1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待合同履约后,招标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7.4.2履约保证金采取支票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现金支付。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六、合同基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1.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的组成,及效力顺序,合同文本对相同问题规定不一致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的合同条款
(2)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3)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的澄清文件;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6)所有有关本项目的双方来往信函、传真、会议纪要等。
2.招标人的权利、义务
(1)招标人有权在项目进展中提出设计修改意见;
(2)招标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费用。
3.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1)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及招标人的设计要求按时完成设计;
(2)按照招标人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
(3)如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时交付,投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4)在施工时做到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范,完善安全设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遇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处理解决。
4.付款方式
4.1到货验收合格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后以电子承兑的方式支付至合同款的97%(不足十万部分累计至下一个付款日),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款的3% 。
4.2质保期:1年。
5.违约责任
5.1工期拖延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每周应按 / %的合同总额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金并赔偿招标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工程施工义务。工期拖延超过3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5.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负责重新施工。对因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3若中标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 10 %。若实际损失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则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
5.4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5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索赔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招标人提出的一切索赔。
6.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本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在招标人验收合格并接收产品后从中标人转移给招标人。
7.争议解决条款
有关本协议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重要说明
1.工程类的招标项目:投标单位报价超出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平均价1.3倍的,列入黑名单3年,且不能从事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项目。
2.非工程类的项目:投标单位的报价超出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平均价2-3倍的,列入黑名单1年;超出所有投标单位平均价3-4倍的,列入黑名单2年;超出所有投标单位平均价4倍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能从事公司后期项目。
承 揽 合 同
| 合同编号: | |
甲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签约地点: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
乙方: | 签约时间: | |
为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各自的权益和应尽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 承揽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含税总价(税率:**%)(大写): (小写)¥ |
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以合计【含税/不含税】总价不变为原则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二、 承揽目的
乙方理解所承揽的内容将用于甲方 目的,乙方也清楚项目(产品)的质量和交付(交货)时间的重要性,所承揽内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项目(产品),将导致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延迟交付项目(产品)的违约责任、甲方产品因项目(产品)质量而被退货、召回和维修的费用、甲方产品因项目(产品)质量导致的其他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确认放弃本合同下留置权。乙方应完全履行甲方告知的与甲方客户签订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遵照执行。
三、 承揽内容的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1.按以下第 种标准与要求执行,具体标准或要求文号或内容为: 。
①国家标准
②部颁标准
③船级社认证
④企业标准
在满足上述标准与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另有要求的,乙方另需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补充要求等执行,具体内容为: 。
2.涉及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保证该产品为甲方指定品牌原产品,甲方指定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选择环保产品,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的规定。涉及出口的产品及包装应符合出口国的环保要求。否则甲方可作无责退货处理,承揽内容交付(交货)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承揽内容进行分包、转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下工作进行分包、转包的,乙方仍对分包、转包的工作成果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履行、交付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1.履行地点: 。
2.交付(交货)地点: 。由乙方送货,全部运杂费、保险费、人员费用等由 承担。
3.交付的产品涉及包装的,乙方应按国家标准执行。由于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 ____________________要求执行。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1.甲方将根据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订货数量与验收标准验收。
2.验收标准:
3.乙方提供全部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真实、有效。乙方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涉及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提供。
4.验收地点:
5.其他约定:
上述验收通过并不免除或减少乙方任何基于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如在验收通过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或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情形,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1.项目(产品)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或与甲方对最终用户的质量保证期限相同,以较高者为准;乙方的特殊质量保证: 。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技术)问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赶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超期无法处理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收到甲方的售后要求后 小时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解决问题。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预付款,计 ;乙方完成全部承揽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计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遗留问题后无息付清。
2.与本合同有关的,因甲方提出的承揽内容的增补,增补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出合同总额 %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对增补量及增补价格进行确认,增补内容的计价原则不超过该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单价。
3.乙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合同费用的,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申请书,付款申请书应当包含要求甲方所付款项的具体事由、合同的履行情况、付款数额以及乙方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并附上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同意,以上事项为甲方支付任何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不论本合同是否有相反的约定,未收到上述申请书及合规发票之前,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交货)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延迟违约金。当延迟达到30天或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由此造成的差价损失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揽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或不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标准,甲方有权按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须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立即整改,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或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不调整合同约定的交付(交货)期;
(2) 承揽的项目(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赔偿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若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10%。若实际损失超过合同总额10%的应按实际损失计算。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需遵守履行地点的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文明施工,避免违法违规、野蛮施工等情况。乙方需对其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安全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由于乙方或乙方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的原因造成的伤亡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或乙方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造成甲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及乙方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工资,由于乙方违反该约定造成甲方承担垫付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7.以上需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甲方可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甲方自身原因,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支付乙方实际已发生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费用。
9.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费用,甲方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或者付款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予以协商解决,协商期间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双方未能在3个月内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的,由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自3个月期满后,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
10.其他约定: 。
九、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证明后,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不能履行引起的严重后果,同时设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力争使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 其他
1.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有否变化,乙方不应提高合同价格。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来往文件及其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5.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甲 方: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乙 方: |
地 址: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 地 址: |
邮 编: | 226017 | 邮 编: |
公司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廉政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工、料、费应分清楚)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八)技术偏离表,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必须逐条标明响应程度,或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九)服务承诺条款(包括调试、维护、培训)
(十)现场勘查承诺书
(十一)遵守HSE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声明函
(十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投 标 函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按照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ZPMC(NT)-ZB2023-01-002的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投标,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大写金额) 的总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内施工完毕,本项目工程质量达到 。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以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配合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项目招标活动(招标编号:ZPMC(NT)-ZB2023-01-002,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全权代表情况(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
序号 | 标的内容 | 单价 (元/台套) | 数量 | 投标总报价 (元) | 备注 | |||
1 | 1002000775俄罗斯11台轮胎吊动力房制作 | | 11台套 | | 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 | |||
2 | 柴油发电机组备件 | | 1台套 | | 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 | |||
3 | 项目最终投标总报价:(大写) | |||||||
4 | 项目交货期: |
1.开标一览表严格按本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均为含税13%价格。
3.项目最终投标报价一旦确定,不得涂改,否则招标方有权作废标处理。
年 月 日
五、轮胎吊动力装置总成报价明细表(单台)
房体尺寸(长宽高):mm | | 总重 | | KG | | |||
序号 | 部件名称 | 部件明细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元) | 单台含税总价(元) | ZPMC供/外协供 |
1 | 柴油机 | | | 1 | 套 | | | |
2 | 发电机 | | | 1 | 套 | | | |
3 | 联轴节 | | | | | | | |
4 | 房体部分 | 钢材 | | 吨 | | | | |
铝孔板内饰板 | | 平方米 | | | | |||
铝型材静音卷帘门 | | 平方米 | | | | |||
冲砂油漆 | | 平方米 | | | | |||
其他散件 | | 台套 | | | | |||
房体加工费 | | 吨 | | | | |||
| | | | 分项合计 | 0 | | ||
5 | 平台部分 | 钢材 | | | 吨 | | | |
冲砂油漆 | | | 平方米 | | | | ||
其他散件 | | | 台套 | | | | ||
平台加工费 | | | 吨 | | | | ||
热浸锌 | | | 吨 | | | | ||
| | 分项合计 | 0 | | ||||
6 | 底架部分 | 钢材 | | | 吨 | | | |
冲砂油漆 | | | 平方米 | | | | ||
其他散件 | | | 台套 | | | | ||
底架加工费 | | | 吨 | | | | ||
| | | | 分项合计 | 0 | | ||
7 | 组装附件及五金件 | 螺丝 | | | 台套 | | | |
管材 | | 台套 | | | | |||
减震器 | | 个 | | | | |||
油水分离器 | | 台套 | | | | |||
副油箱(含油泵) | | 台套 | | | | |||
电动百叶窗 | | 台套 | | | | |||
| | | | 分项合计 | 0 | | ||
8 | 电气部分 | 控制器 | 个 | | ||||
主开关 | 个 | | ||||||
电瓶充电器 | 个 | | ||||||
施工材料 | 台套 | | ||||||
灯具 | | 个 | | |||||
灯开关 | | 个 | | |||||
电缆 | 台套 | | ||||||
户内单相插座 | 个 | | ||||||
户外单相插座 | 个 | | ||||||
LED应急灯插座 | 个 | | ||||||
户外紧停按钮 | 个 | | ||||||
蓄电池开关 | 个 | | ||||||
LED应急灯插座 | 个 | | ||||||
指示灯按钮开关 | 台套 | | ||||||
屏内元器件 | 台套 | | ||||||
电控箱 | 台套 | | ||||||
电缆托架支架等 | 台套 | | ||||||
蓄电池 | | 个 | | |||||
| | 分项合计 | 0 | | ||||
9 | 油漆物料费用 | | 台套 | | ||||
10 | 安装调试费 | | | | | | | |
11 | 运输费 | 台套 | | |||||
12 | 其他主配套件 | 根据不同项目合同要求补充,如消音器,油水分离器,拖车等 | 套 | | ||||
13 | 备件 | 台套 | | |||||
单台套合计(万元、含税) | | |
注:1.此表为单台分项详细报价,单台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报价为含税价13%。
2.表中所列分项项目只是主要概况性项目,不应认为是所有项目,如有缺项需根据技术协议和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补充,并满足技术协议的全部要求。因投标方与招标方相关设计人员沟通不全面或对现有技术文件解读不透彻而导致报价有遗漏的,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费用,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绿色和黄色色标部分的内容请外协单位报价时填写完整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企业名称 | | 主管部门 | | ||||||||
经济类型 | | 资质等级 | | ||||||||
单 位 简 介 | | ||||||||||
单位优势及 特 长 | | ||||||||||
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人数 | 人 | 工程技术人员 | 人 | |||||||
生产工人 | 人 | 经 营 人 员 | 人 | ||||||||
固定 资产 | 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主 要 资 质 证 书 | | ||||||||||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 ||||||||||
经 济 指 标 | 年 份 | 收入(万元) | 利润(万元) | ||||||||
2019年 | | | |||||||||
2020年 | | | |||||||||
2021年 | | |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说明,但须投标人签字、盖公章。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 品 名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说 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八、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说 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九、售后服务方案
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必须明确各分项设备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外地企业要求接到维修通知12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保证不影响正常办公。要提供各分项产品明细表和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现场勘查承诺书
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已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踏勘了/现场,取得了所有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充分了解了项目实施的地点位置、邻近建(构)筑物、设施、道路、管网布置、场地布置、起卸吊运限制、垂直运输、物料搬(转)运等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其它情况,由此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我司均在投标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
并郑重承诺若我司中标后,将不会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要求。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一、遵守HSE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 (全称)在此承诺:自承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招标项目起,我单位及我所直接管控的分包商将继续履行合规义务,严格遵守国际、国家、当地政府关于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提出的HSE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做到安全、环保、健康、节能地完成所承接的项目。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全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声明函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公告,我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真实、有效的,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本次招标保证金贵方可予以没收,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
1. 所有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请示文件由招标方招标中心请示报批后报招标立项部门,具体退还事宜由招标立项部门联系人办理退还事宜。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由招标方立项部门办理退还事宜。
3. 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在回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发送给招标立项部门联系人,否则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
4.招标立项部门联系人: 刘 刚 ,联系方式: liugan2@zpmc.com 。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集装箱装卸设备配件
11
套
2
集装箱装卸设备配件
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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