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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茯茶镇商业街(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物资等)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茯茶镇商业街(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物资等)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FCZ-WZ-2023-02
茯茶镇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安全防护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3日17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茶马大道与高泾大道十字西北角,本项目为以茯茶文化为依托的商业街区,主要为仿古建筑集群,亮化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设计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茯茶镇商业街2#、3#、4#、5#、6#、7#、8#、9#、10#、11#、12#、13#、14#、17#号楼建筑外立面、内部街道、雕塑及绿化等区域的照明设计、演绎灯光设计、照明及演绎灯光的智能化控制编程等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任务: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灯具、控制设备、电线电缆的采购、布置及配电设施的安装和调试。配套设施:智能控制设备等采购。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4.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货物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理论重量等信息)、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R 银行转账(100%)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甲乙双方应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进行对账,每年为一个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乙方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50%。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货款支付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其他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茯茶镇商业街(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
联 系 人:马军鹏(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92095126
2023年11月20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FCZ-WZ-2023-02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茯茶镇商业街(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FCZ-WZ-2023-02(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FCZ-WZ-2023-02(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年 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2-FCZ-WZ-2023-02
茯茶镇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安全防护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3日17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需求量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 | 4KG | / | 个 | 200 | |
2 | 安全帽 | XG-03 | / | 个 | 800 | |
3 | 安全带 | XGD-2 | / | 条 | 800 | |
4 | 工作防护服 | / | / | 个 | 800 | |
5 | 劳保防滑鞋 | / | / | 双 | 800 | |
6 | 防尘口罩 | / | / | 个 | 6000 | |
7 | 对讲机 | TCL | / | 台 | 30 | |
8 | 急救药箱 | 16寸 | / | 个 | 60 | |
合计 |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茶马大道与高泾大道十字西北角,本项目为以茯茶文化为依托的商业街区,主要为仿古建筑集群,亮化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设计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茯茶镇商业街2#、3#、4#、5#、6#、7#、8#、9#、10#、11#、12#、13#、14#、17#号楼建筑外立面、内部街道、雕塑及绿化等区域的照明设计、演绎灯光设计、照明及演绎灯光的智能化控制编程等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任务: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灯具、控制设备、电线电缆的采购、布置及配电设施的安装和调试。配套设施:智能控制设备等采购。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4.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货物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理论重量等信息)、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R 银行转账(100%)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甲乙双方应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进行对账,每年为一个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乙方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50%。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货款支付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其他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茯茶镇商业街(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
联 系 人:马军鹏(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92095126
2023年11月20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FCZ-WZ-2023-02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茯茶镇商业街(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FCZ-WZ-2023-02(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FCZ-WZ-2023-02(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 | 4KG | 个 | 200 | |||||
2 | 安全帽 | XG-03 | 个 | 800 | |||||
3 | 安全带 | XGD-2 | 条 | 800 | |||||
4 | 工作防护服 | 个 | 800 | ||||||
5 | 劳保防滑鞋 | 个 | 1086 | ||||||
6 | 防尘口罩 | 个 | 6000 | ||||||
7 | 对讲机 | 台 | 30 | ||||||
8 | 急救药箱 | 个 | 60 | ||||||
合计 | |||||||||
注:如果含税单价为浮动价,则在次单元格内说明单价浮动规则或计算方法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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