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 厦门优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600]XYX[TP]2018007 的 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成长评价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通 用填空无)}} 。
2 、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V1.0、电脑内存条ddr4 2133 8G | 1 | 套 | 国内 | 218250 | 218250 | 优芽、金士顿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V1.0、电脑内存条ddr4 2133 8G | ||||||
合计: | 218250.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壹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元(¥21825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凤高路17号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
4.3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学生成长评价系统、电脑内存条 。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合同签定后乙方将标的货物7工作日内免费送达校内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标的货物验收合格后,付中标全款95%; |
2 | 5 | 另5%转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一年期满且中标供应商无违约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付清。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止 。
10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0.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货款的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金额0.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总货款部分的1%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乙方提供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叁年的免费维护(含软件升级),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提供电话服务及远程支持,免费上门维护,响应时间在8小时之内。14.2在免费维护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如7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负责提供相同型号的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4.3免费维护期内若成交产品由于自身设计、制造方面的原因出现故障或缺陷,乙方提供及时响应。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8:00-18:00)软件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上门服务的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8小时;非工作期间软件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48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免费维护期乙方提供解决方案,以确保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的工作可正常进行。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若软件发生故障,乙方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8小时之内,在3个工作日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维修服务。在免费维护期内,与系统应用软件质保和维修等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14.4免费维护期结束后,乙方仍应提供与保修期内相同质量的售后服务,其质保和维修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厦门优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凤高路17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595号金福汇商务楼6号楼2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思达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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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159709028 | 联系方法: | 1865967200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莲前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592902911710501 |
签订地点:
漳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2日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