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3-23610835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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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宿管及保洁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方):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供应方):吉安市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服务要 求及其他有关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 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 一部分。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宿管及保洁服 务项目
2.招标编号:1493-236108355071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宿舍区域提供保洁服务,以及为甲方 6 栋宿舍楼 提供宿管员服务。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乙方自愿承诺以下事项,未达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1.具体人员数量如下:
宿舍楼栋宿管员数量保洁员数量公寓主管
1 栋211
2 栋21

3 栋22
4 栋21
5 栋22
6 栋21
汇总1281

2.所有宿管员、保洁员、公寓主管接受学校师生监督,如因 服务不到位、违反劳动纪律等导致师生不满,学校有权提出更换 或辞退。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熟悉本岗 位工作职责并根据不同岗位情况了解、熟悉相关的基本知识,经 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①公寓主管:男女不限,50 周岁以下,吃苦耐劳,身体健 康,形象素质佳。高中及以上学历,会使用智能手机和 office 基本办公软件。有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②宿管员:男宿管 60 周岁以下,女宿管 55 周岁以下,身体 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会使用智能手机。有宿舍管理经验优先。
③保洁员: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每年健康检查 1 次),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3.1 保洁员服务
(1)地面和墙面:每日上午 8:00 和下午 14:00 开始清扫,其中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无 痰迹。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3)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 灰尘、无污渍。
(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 蛛网。
(5)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 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6)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无堵塞下水道口。
(7)晾晒区、洗衣房、卫生间:每层的晾晒区、洗衣房、卫生间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材质保持原貌、干净、无垃圾,面砖、小便池、大便池无黄斑,卫生间无异味。
(8)本栋学生公寓周边及绿化带保持干净、无垃圾。
(9)片区架空层由所有保洁员每天清理一次,保持清洁、无垃圾。
(10)与其他管理员及保洁员友好相处,不做有损自身与学 校形象的行为,积极服务学生,不损害学生的利益。
(11)配合完成必要的临时任务。
3.2 宿管员服务
(1)保证 24 小时在岗,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工作,不擅自 离岗、串岗 ,早、中、晚关门后,及时对所管辖区域清场。晚 上熄灯后,应对寝室周围及内部各楼层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
反馈,锁好寝室大门。
(2)加强宿舍钥匙管理,负责管理所属区域宿舍楼的总钥 匙,钥匙不能随意记外借,如学生特殊情况需要借钥匙必须进行 登记。
(3)按学校作息时间提醒学生做操、上课,上课期间应检 查寝室、清查寝室滞留学生,特殊情况滞留寝室的须有班主任签 字的请假条,对因病在寝休息的学生多关注。并按学校学生就寝 时间督促学生寝室熄灯睡觉,维持就寝纪律。
(4)填写好工作日志,做好来客登记及班主任下寝记录。
(5)上班期间检查洗衣房、公共卫生间的水电及走廊照明、监控和消防设施,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学校 相关部门。
(6)制止男女生互相串门,制止非本栋住宿学生进入宿舍。
(7)制止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对外来人员 进入公寓进行登记、询问和盘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学工处、保 卫处。
(8)对损坏的公物应及时进行报修处理,并及时跟进维修 进度。
(9)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对打 架斗殴、偷盗、烧明火、乱用大功率电器等事件立即报告学工处、保卫处。
(10)做好晚归、不归学生的登记、报告,杜绝弄虚作假。。
(11)协同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内各类车辆进出、行驶、停放 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车辆整齐、有序、安全。
(12)与其他宿管员及保洁员友好相处,不做有损自身与学 校形象的行为,积极服务学生,不损害学生的利益。
(13)了解并熟知消防、用水、用电等操作,并指导学生提 高各种应急处理能力。
(14)配合完成必要的临时任务。
4.所有人员需配备统一工作服上岗,人员必须相对固定并报 学工处备案。寒暑假期间一般至少需要保证 2 名宿管员及 1 名保 洁员在岗,特殊情况进行人员调整(乙方拟在寒暑假期间对员工 按基础工资发放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吉州区最低工资标准)。
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自愿优先接受甲方现有保洁和宿管人 员。
第四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捌仟元,即 RMB768000 元 。该合同总价包含人工费、宿管员办公用品费、保洁设备耗材费、服装费、购买保险、体检费、税费等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服 务的各项含税费用。
第五条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考核并完全同意按考核结果按月 接受服务报酬。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学工处对物业服务实行月度考核,考核 成绩分合格及不合格二档,当月考核汇总综合总分达到 85 分及
以上为合格, 85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合格月校方按定酬的 100%支付该月服务费和管理费;当月考核不合格每减一分扣除当 月定酬的 1%,以此类推,当考核低于 60 分,同意甲方可以解 除合同。
2.乙方同意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月度考核内容计分扣分得分
服务态度(15 分)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员工必 须培训后上岗。如员工未培训上岗扣 1 分 /次。5
2.每天统一穿工作服上岗,穿戴整洁。未 按要求着装上岗,发现一次扣 1 分。5
3.工作认真,相关登记记录完整。未按要 求扣 1 分/次。5
服务管理(20 分1.每日上午和下午公寓主管必须全面巡 逻监督检查各栋宿舍服务区域内的值班 情况(不少于 4 次/日),并形成工作记 录,月底交到学工处存档。未按要求扣 2 分/次。10
2.制订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 扣 2 分/项。5
3.配合学校做好宿舍区域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开启的照明灯、空调及水 龙头。未按要求扣 1 分/次。5
投诉处理(15 分)1.接到投诉,15 分钟以内赶到现场,30 分钟以内处理,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要 有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 2 分/次。10
2.对投诉问题定期进行回访,回访情况要 有工作记录。未按要求扣 2 分/次。5

工作质量(50 分)1.学工处会针对宿管员和保洁员的服务 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或检查,对检查存在 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中标人,提出整改意 见。发现人员离岗或在岗人员不足的扣 5 分/次,保洁区域的卫生没有达标的 3 分/ 次,未按其它规定工作要求的扣 2 分/次。30
2.在校方合理提出要求更换公寓主管、宿 管员、保洁员在两周内不落实。未按要求 扣 5 分/次。10
3.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给学校造成负 面舆论影响,扣 5 分/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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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甲方提供与派遣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对入职员工进行岗前体检和劳动安全生产教育。负责在合 同期内发生工伤、职业病、交通意外、重大疾病等情况的处理。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挂靠等)和理由将本合同的权益 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
6.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依法 依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零安全责任事故;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责任与甲方无关。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 或管理失误,乙方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 理失误,经学院主管部门核定,乙方有照价赔偿损失的责任和义 务。
8.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及商业意外险,上岗培训等
工作,给宿管员、保洁员配置 4 套统一工作服装(夏季 2 套、冬 季 2 套),该费用包含在项目服务总费用中。
第六条 商务条款
1.服务地点: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区
2.服务期限:24 个月,自 2023 年 12 月 3 日起至 2025 2 日止。签订合同后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入工作区开 年 12 月
展服务。
3.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实行月结制。次月 5 日前乙方开具国家 规定的正式发票,甲方根据考核结果确认无误后按期支付上月的 服务费(所有款项无息)。乙方未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 权拒付。
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市分行吉州支行 账号:1509210229000084983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吉安市景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州支行
账号:36001451040052509655
(2)乙方在每月服务费到账后 5 日内发放相关费用。乙方
未按时发放相关费用的,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其它:
4.1 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事故,或因乙方 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 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4.2 乙方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 然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4.3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应对本项目所要采购的全部 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应包含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 工、机械、存储、产品设计、制造、运输配送、保险、劳保、安 装、调试、验收、培训、各种税费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支付其他费用。
4.4 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 服务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4.5 乙方负责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保及商业意外险,上岗培训 等工作,给宿管员、保洁员配置 4 套统一工作服装(夏季 2 套、冬季 2 套),该费用包含在项目服务总费用中。合同签订一个月 内,乙方需将购买社保和商业意外险的凭证交甲方备案,否则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
4.6 乙方应按时保证员工工资发放,实施过程中没按时支付 人员工资就作虚假响应认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状 况报告等管理信息;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 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 方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 置,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 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乙方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 误,经学校管理主管部门核定,甲方有权要乙方照价赔偿。
4.因乙方拖欠派遣员工工资、未按时购买社保及商业意外险 产生的劳动争议或者其他纠纷,应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 责任。
第八条 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本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伍份,乙方叁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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