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jy-gc-2023-2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郑市广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371-559534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市广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XZJY-GC-2023-26;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安置房拟选址在龙湖镇明珠路东侧、郑平路南侧、祥安路北侧、湖景路西侧、项目占地约70亩;
2.5、总投资:约42600万元;
2.6、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安置住房、公用配套用房、市政配套用房、幼儿园及配套社区商业的建设,项目区内的绿化、道路及硬化、围墙、大门及其他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排水、消防、电力、天然气、通讯等管网配套设施。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42000㎡,具体以批复的设计图纸为准;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及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A地块,约71000㎡;
二标段: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B地块,约71000㎡;
三标段: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1)设计范围:A地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各专项设计等,最终设计规模依据招标人要求设计,据实结算。
(2)施工范围:A地块-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1)设计范围:B地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各专项设计等,最终设计规模依据招标人要求设计,据实结算。
(2)施工范围:B地块-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标段: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2.10、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3、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2年度6月(含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允许超过2家):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并应确定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成员应当各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⑤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2年度6月(含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允许超过2家):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并应确定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成员应当各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⑤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三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提供本单位2022年度6月(含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信安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
2、本项目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
3、本项目三标段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
4、缴纳日期: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22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一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0333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401
二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0334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402
三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0335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403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广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中兴路景瑞商务中心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6565591
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财富广场5号楼904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953439
监督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电话:0371-62699049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市广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XZJY-GC-2023-26;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安置房拟选址在龙湖镇明珠路东侧、郑平路南侧、祥安路北侧、湖景路西侧、项目占地约70亩;
2.5、总投资:约42600万元;
2.6、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安置住房、公用配套用房、市政配套用房、幼儿园及配套社区商业的建设,项目区内的绿化、道路及硬化、围墙、大门及其他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排水、消防、电力、天然气、通讯等管网配套设施。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42000㎡,具体以批复的设计图纸为准;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及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A地块,约71000㎡;
二标段: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B地块,约71000㎡;
三标段:新郑市龙湖镇郭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1)设计范围:A地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各专项设计等,最终设计规模依据招标人要求设计,据实结算。
(2)施工范围:A地块-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1)设计范围:B地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各专项设计等,最终设计规模依据招标人要求设计,据实结算。
(2)施工范围:B地块-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标段: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2.10、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3、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2年度6月(含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允许超过2家):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并应确定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成员应当各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⑤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2年度6月(含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允许超过2家):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并应确定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成员应当各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⑤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三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提供本单位2022年度6月(含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信安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
2、本项目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
3、本项目三标段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
4、缴纳日期: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22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一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0333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401
二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0334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402
三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0335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403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广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中兴路景瑞商务中心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6565591
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财富广场5号楼904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953439
监督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电话: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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