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卡纸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3-5867),于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标包:复合、转移卡纸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顺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丰溢复合纸材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星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顺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丰溢复合纸材有限公司 |
南京星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 |
1521757.4402 |
1536239.5300 |
1535683.9536 |
增值税税率 |
13% |
13% |
13% |
交货期 |
按买方订单执行 |
按买方订单执行 |
按买方订单执行 |
质保期 |
一年 |
自交货起12个月 |
按买方要求执行 |
02标包:定位卡纸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丰溢复合纸材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星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银采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丰溢复合纸材有限公司 |
南京星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 |
3620705.9489 |
3660581.8362 |
3661334.5101 |
增值税税率 |
13% |
13% |
13% |
交货期 |
按买方订单执行 |
按买方订单执行 |
按买方订单执行 |
质保期 |
12个月 |
自交货起12个月 |
按买方要求执行 |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zcz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卞寨路1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8-23616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