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油田气力输送机\30≤Q<50t/h50m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31003-2703-0000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琪0546-87164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10-59963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胜利油田气力输送机\30≤Q<50t/h50m(招标编号:NWZ231003-2703-000025)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力输送机\30≤Q<50t/h50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气力输送机\30≤Q<50t/h50m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 1)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或覆盖D级)且证书状态有效,压力容器资质要求与技术规格书对应。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一套标的物(集装箱粉料装置或集装箱粉料罐)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对应发票。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供货时间限定为招标公告之日前1095天至招标公告之日前60天之间。由于海上船舶运输的特殊生产环境,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安监总局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CCS/ABS/BV/DNV/LR)签发的同类产品的船用产品检验证书。
(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的物近3年内成功运用海洋运输及输送方面相应的用户证明。
3.1.4 信誉要求。
( 1)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1.5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为货物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到达交货地点。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达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 ”
(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积极配合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见附件)。
(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选用电机在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应不低于GB18613-2020表1中2级能效等级。
(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供货时按用户要求提供由安监总局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CCS/ABS/BV/DNV/LR)签发所投产品的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若所投产品中属于橇装设备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需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监督检验证明。”
(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配套的防爆电气组件(仪表、控制柜、防爆挠性管等)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有效、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若为外委提供制造厂家证书。
( 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配套的防爆电气组件(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若为外委提供制造厂家证书。
( 11)投标人须编制标的物技术方案应完全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包含有设备总图纸及PID流程图,不允许直接以业主方提供技术规格书代替,同时必须标明外购件品牌。
(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年内带二维码可查询的标的物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需满足现场工况要求,报告须带有CMA,CNAS或ILAC-MARS标志。
( 1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3-10-17 17:00

2023-10-30 11:00
,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琪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0546-8716400
电   话: 010-59963587(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电子邮件: liuqi616.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ouy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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