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及零星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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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及零星维修”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如下:一、比选响应文件组成:(以下资料必须胶装成册,否则报名无效,一式3份): 1.封面: (1)项目名称 (2)公司名称 (3)日期 2.资格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则无需)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 3.报价清单: 按最高单价_______ 折报价。 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税费等。
4.售后服务承诺 上述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比选要求: 1.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原厂、正规的合格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假一赔十,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2.售后要求:(1)院内网络点维护及零星布线应及时响应,紧急需求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非紧急需求,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完成。(2)布线过程中,不能将多余的线放置于天花板或桥架上,预留长度≤1米。(3)同一故障同一天或多次返修,只计费一次。 3.结算要求:公司应根据实际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单送至院方审核,院方依据工程量及单价对结算单进行审核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相应的费用。 4.违约责任:(1)采购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中选方支付违约金,在明确违约责任后,采购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2)中选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工作日履行服务的,中选方应按逾期每日叁佰元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采购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中抵扣,中选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中选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同时,中选方须向采购方支付伍仟元作为违约金,采购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中抵扣,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选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 5.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 05 月 13 日 下午3:30 地点:2号楼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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