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LTYL-31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伟佳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LTYL-31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1 19:32: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LTYL-3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19)112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9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建许字(2023)00094号、苏交建许字(2023)000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潭过江通道起于仪征市青山镇附近长江江北大堤,衔接过江通道北接线,在滁河入江口东侧向南跨越长江,进入南京龙潭新城境内(从500kV高压走廊和南京综合保税区之间穿过),终点位于S338省道交叉点,接过江通道南接线,路线全长4.925km。

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起于沪陕高速铜山枢纽,偏向西南上跨宁启铁路、G328国道后至扬州化工园,沿化工园预留通道衔接龙潭过江通道起点(长江北大堤),路线全长约12.373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LTYL-31标段,招标内容为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龙山互通(含龙山互通)至龙潭过江通道龙潭互通(含龙潭互通)范围内交通标志(不含基础)、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里程牌、百米牌、防撞垫、隔离栏、界碑、隔离栅、防落网等交安设施施工。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3年9月至项目通过各项交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任伟佳、朱鹏

工作 QQ:218940261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LTYL-31标段、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工程隔离栅施工项目CT-TZ331标段、CT-CZ331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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